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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祖一砲兵性侵網友 母為女討公道--聯合報 --閱讀人次 : 3197

【聯合報╱記者王宏舜/台北報導】

2007.06.25 03:41 am

黃姓軍人在網路認識高中女生「小玲」,約會期間共發生八次性關係。小玲的母親認為女兒遭性侵而提起告訴,但軍事檢察官認為是你情我願的性關係,予不起訴處分。

小玲表示,兩人初次見面時,黃還穿軍服赴約,現在她只要看到軍人,就令她恐懼。她母親強烈質疑軍檢袒護自家人。但黃姓軍人受訪時表示,他並沒有性侵,和小玲算是交往中的男女朋友,但小玲母親反對。

廿二歲的黃姓軍人是馬祖指揮部砲兵,去年一月轉服志願役。小玲指出,去年七月三日她和黃姓軍人相約在台北市東湖圖書館見面,對方說「帶妳到別的地方聊聊」,卻將她帶到賓館強暴兩次。

小玲說,四天後黃姓軍人向她道歉,並希望她到他的高雄老家作客,讓他賠不是;但她南下三天,又被性侵六次。

黃姓軍人起初是接受警方訊問,他推稱不認識小玲,更否認有性侵,直到小玲繪出賓館和黃家的陳設圖,他才承認兩人認識。他說,他只有送她回家,其他什麼事情都沒做。

全案由軍事檢察官偵辦,軍事檢察官根據黃姓軍人錄下的電話談話,認為兩人是「你情我願」,並認為小玲陰部的傷勢是舊傷,不能認定就是黃姓軍人所為。因此處分不起訴。

小玲的母親怒罵,黃姓軍人當兵卻可每天上網玩電動,事後還向同袍說「這次搞到處女了」,軍紀如此敗壞。她們身為被害人,軍方卻明顯偏自己人,她一定要討回公道。

【2007/06/25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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