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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竿機場雲幕高調降為800呎 提高起降率--馬報 --閱讀人次 : 2724 2008-04-04
【本報訊】民航局與立榮航空已於近日完成北竿機場第二套進場程序飛航測試,測試狀況良好,民航局表示,目前正依程序辦理簽核作業中,預計於本月底即可採用第二套進場程序。立委曹爾忠表示,在立院緊盯這個進度;縣府交通局長劉德全也表示,也在關切此案,希望早日促成。
地方委託神腦團隊提出南、北竿機場改善方案期中報告後,立法委員曹爾忠於二月十八日拜會立榮航空總經理陳憲宏,希望立榮航空針對顧問公司改善規劃方案先行成立內部專案小組進行研議,並提出機場需求與評估意見。會見民航局長張國政,要求民航局應先行會商審議神腦團隊期中報告,即早整合相關問題,避免在期末結案時大幅度修正,以順利推動南、北竿機場改善。
立法委員曹爾忠三月二十四日立法院質詢時,也要求民航局儘快審核改善馬祖南竿機場的進場程序,曹爾忠指出,南竿機場自92年開航至今已有五年多時間,但目前仍停留在目視機場階段,但到現在為止,仍沒有具體結果。立榮航空表示不需要改善計畫,只要改善進場程序,目視亦可以提高使用標準。立榮航空既已提出降低標準、提高使用率的規劃送達民航局,他要求民航局儘快審核第二套進場程序。
交通部長蔡堆表示,飛航是非常專業的工作,民航機場的起降要做任何變革,一定要符合安全標準。立委曹爾忠要求將交由民航專業人員來研議審核,對於第二套進場程序他採正面支持的態度,在不影響飛安的前提下,民航局將會儘速通過審定。
目前民航局於南、北竿機場均架有歸航台(NDB)及測距儀(DME)等助航電台,並據以訂頒儀器進、離場程序;北竿機場現行進場天氣標準為能見度3200 公尺,航機操作限度為最低下降高度(MDA)1300呎。依據「國際民航公約第6號附約」及民航局「航空器飛航作業管理規則」,航空公司應考量各種情形,訂定其飛航各機場之最低飛航限度。立榮航空公司目前考量該公司機隊操作安全,參考上述MDA標準,自行增定雲幕高標準1300呎。
但因馬祖地區氣候特性,於能見度良好時,雲幕高時常低於1300呎,致無效飛行機率偏高。
曹爾忠表示,依據北竿機場96年度氣象統計資料分析,當能見度大於4800公尺時,雲幕高界於800至1300呎之機率約為8.2%,考量馬祖氣候特性,因此調整北竿機場NDB進場程序之可行性,將可降低無效飛行機率。在民航局通過後,北竿機場將有兩套進場標準,可以依天候狀況選擇最有利的進場程序。
民航局航管組表示,現行使用NK NDB之進場程序調整如下:MDA(立榮之雲幕高)由現行之1300呎調整降為800呎,能見度由現行之3200公尺調高為4800公尺。本方案如經實施,應可降低部分無效飛行機率。本方案已經民航局飛測機完成飛航測試作業,並已請立榮航空以空機實施試飛,經確認該調整作業確實可行,現在正依程序辦理簽核作業中,預計於九十七年四月底前辦理完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