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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費後 介壽地下停車場使用率僅三成--馬報 --閱讀人次 : 2177 009-02-27
【本報訊】針對介壽地下停車場營運現況問題,縣長陳雪生昨天特應議員曹以標陳情,邀集相關單位協商解決之道,與會人員均認同要由調整費率著手,以提升使用率;陳雪生表示,以目前僅三分之一的使用情況,確實有違政府原先蓋停車場的美意,指示交通局先辦理民調徵詢駕駛人意見並於三月底前完成,而基於公共利益維護及使用者付費原則,與現行廠商之間的合約問題,都依法照相關行政程序辦理,而新的費率實施後,會有加強取締等相關配套措施,屆時請民眾務必密切配合。
介壽地下停車場在去年九月開放試用,三個月的免費使用期間是天天客滿,不過在今年一月一日正式啟用及收費後,民眾可能對一千五百元的月費及每小時十五元的費用「不習慣」,紛紛將車輛停放至他處,嚴重影響到市容觀瞻及交通安全,而僅35%的使用率,與原先預估的相差甚遠,空蕩的停車場也成了資源浪費;議員曹以標直指,大家都認為實在是「太貴」,並建請縣府研議改善。
為此,縣長陳雪生昨天特邀集副縣長徐文吉、交通局長劉德全、主計室主任劉羽茵、政風室主任詹政曇、企劃室法制課楊遠鵬等人共商,研究基於如何提高使用率,而在與廠商的合約規範及相關法律上有無違反之處,都請提供意見。
劉德全先就營運現況提出報告,並認為最簡易的作法就是降低費率,並宣導政府不是為了這筆權利金徵收費用,以釐清民間疑慮,至於費用變更後與業者的合約問題及是否會解約,都要先行與業者溝通;劉羽茵認為使用率偏低的原因很多,解除合約與否更要慎重考量;詹政曇指出,重新調整的費率變動必須要在原先費率的 50%以內,可先與廠商研議對新費率有無意見,先取得共識後再終止合約及重新招標;楊遠鵬則認為不需要提出解約,只要廠商認為調整費率影響到其權益,可待其先提出求償,再請工程會調解,是比較適當的辦法。
徐文吉認為解約不可行,畢竟合約等同法律,調整合約內容影響面太大,一定會興訟,應該就低使用率的真正原因進行探討,再對症下藥研究對策,也認為使用者付費原則一定要堅守,否則審計單位意見會沒完沒了。曹以標則指出,依他所蒐集到的民意,就是認為收費太高,此點無庸置疑,另警方在執行取締上就開出近七百張的警告單,顯示問題很大,真的急待處理。
縣長陳雪生整合各方建議後表示,政府興建地下停車場的原意,就是希望大家把車停好,以維持市容觀瞻,但實施收費後,不到三分之一的使用現況,讓他相當在意,認為這是公共議題,應該聽取所有駕駛人的意見,指示交通局立即辦理民意調查,就費率多少合宜及使用情形徵詢建議,然後以民調內容為後續處理原則的重要參考;由於時間急迫,此項民調要在三月底前完成,而相關配套措施也要完備,例如新費率實施後,嚴格規定禁停車輛,警方也要嚴加取締,才能確保駕駛人願意使用地下停車場,且中央單位也不會有意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