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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爾忠邀經建會副主委研商連江縣第三期離島綜合建設實施方案 --閱讀人次 : 1748 本(5)日經建會黃萬翔副主委為「金馬中長期發展計畫」及「第三期離島綜合建設實施方案」至立法院與曹爾忠委員商議規劃方向與架構。
第二期(96年~99年)離島綜合建設實施方案計畫即將結束,第三期(100年~103年)計畫正在辦理規劃作業,時間緊迫,需地方政府盡快提出計畫。在第二期計畫中,因地方政府施行方向與中央規劃預算項目無法配合,故雖核定50多億元經費,卻無法逐年落實預算編列,致規劃與現實脫節。為避免類似情況再度發生,有關研擬連江縣整體發展綱要計畫部分,經建會將會同縣政府研擬馬祖地區之空間佈局及發展策略,以做為辦理連江縣三期綜合建設實施方案之指導原則,並擬於99年5月底,提出離島地區整體發展綱要計畫。
曹委員在會中表示,馬祖第三期離島綜合建設方案,應配合中央預算編列時程,在中央編列100年概算前即應完成,才能配合預算落實執行,不要重蹈第二期方案的覆轍,延誤規劃致前兩年計畫均無法納入預算編列之窘態。
另曹委員對年度離島建設基金的分配使用,表示應維持連續性並發揮產值;莒光消防分隊廳舍及有關養殖業永續經營、燕鷗保育及媽祖宗教活動等經費,也應支持推廣,不能間斷。

經建會黃萬翔副主委與曹委員商議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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