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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決土地問題 縣長楊綏生議會專案報告 --閱讀人次 : 1928

2010-05-25 馬祖日報


 縣議會第五屆第一次定期大會進行縣長就解決馬祖土地問題,以落實還地於民做專案報告;議員們聽取報告後,是比照總質詢的火力提出強力質詢。(圖�文:曹重偉)

 【記者曹重偉�南竿報導】聽取縣長楊綏生就解決馬祖土地問題,以落實還地於民之專案報告後,由議員們就報告內容及民意反映的土地相關問題提出質詢,與會議員是輪番提問,議題及困境是涵括四鄉五島、包羅萬象,顯示馬祖土地問題的糾葛真的是又深又遠;議員們都要求縣府能確實依照報告內容動手去做,並希望是「不只是盡力,而是一定要做到」;楊綏生強調,會盡最大能量盡快去做,並在定期大會後一個月內成立土地專案小組。

 張永江率先質詢縣府對還地於民的誠意有多少?楊綏生表示,知道問題癥結,但依法要事實跟證據,會先增加地政人力,並在法律允許內盡量給民眾方便;張永江指出,經過協調幾位局長跟主任,都說要依法行政,但就算有行政裁量權也沒辦法,並以東引兩起案件為例,認為縣府「誠意十足、法令不足」,要澈底解決土地問題,只能朝唯一的方向「修法」去努力。

 曹爾章表示,土地問題真的是十幾二十年一直沒辦法解決,縣府只說要修法,卻沒說明要修哪些法,或是因哪些法令拿不到土地,建議縣府檢討將馬上可以執行的案件,依難易度分門別類去處理;楊綏生指出,之前不需要修法的,上次請律師已把問題類別分出來,根據案件數量需要多少時間、多少人力提出對策;曹爾章也指出,過去因為測量錯誤造成的民怨也該一併補救。

 謝承春就私有地上有建物卻因為超過登記時效無法取得,還要向國有財產局取得使用權及申購所有權,此問題未來要怎麼解決?楊綏生表示,會爭取修法將舉證責任轉移,而且登記為國有但沒經過價購者應該歸還給民眾;謝承春也關心修法究竟有沒有把握,要提出具體的方法跟措施,才不會又是沒下文。

 曹丞君關切安撫條例施行時,因為法令宣導不足或是鄉親不在馬祖,導致土地變國有,此部分要如何做到還地於民?楊綏生表示,之前會議決議安撫條例的十四之一,就視為金馬土地的特別法,會在行政措施上先改善,法律上不足的地方就修法,操之在我的部分會全力去做,牽涉中央法令的會盡力協調;曹丞君也認為,土地訴願案件的後續要審慎處理,別讓土地拿回是遙遙無期。

 林惠萍關心研商加派人力專案會議結論的執行情形,楊綏生表示,增加人力已請地政先行評估缺多少人力,而土地問題專案小組也會儘快督促成立,需要尋求補救的部分就列入立法來解決。經過一個月還在評估,林惠萍對此要求要有流程時間表告訴大家,讓民眾心理有數。

 李金梅認為馬祖土地問題跟交通問題一樣嚴重,十多年來到今天想解決,一定要很有心,修法這條道路太漫長,中央也不可能因為馬祖小地方而去修法,建議縣府先從現在可以做的著手,例如成立服務窗口、處理土地移位跟測量錯誤不收取任何手續費等;楊綏生指出,修法有提出具體作法,而土地移位問題只要證實是政府測量錯誤,其費用應該可免收。

 陳建光表示,鄉親對縣長當選後是充滿期盼,而操之在縣府的部分,縣長要釋出誠意先做解決,並就土地被縣府非法取得舉例說明,認為要馬上先處理,才算是真正的釋出善意;楊綏生表示,即使是訴願委員會決議,但權狀是國家發的,把此證據力推翻掉有困難,其中因為有爭議,所以要依訴訟程序來解決。陳建光也就東莒猛澳碼頭湧浪問題提出緊急質詢,希望短期先放消波塊以維乘客安全。

 副議長曹以標覺得政府態度應該要有更積極的作為,沉痛表示鄉親的父母還有多少個十年可以等?也關心何時成立專案小組?楊綏生表示,會議決議縣府持續在做,而專案小組會在此會期結束後一個月以內成立;曹以標要求權責單位要把法的問題提出來,哪些要修、哪些要做,以及軍隊是否算是和平佔有此事實都要研討,不合時宜的相關條文要修正,給民眾一個明確的方向。

 議長陳貴忠也提出書面質詢,主要議題包括:中央召開專案會議二次,其結論相關單位有沒有落實執行,目前進度與列管事項進展如何;縣府執行重大工程(如商港、機場、水庫等)先使用人民土地,同時簽訂協議進而施工,但測量與現勘地形全失,導致地政機關駁回申請案件,將來修法是否納入或訂特別法來補救人民損失情事;國有財產局、軍備局,提出土地申請異議案件達千件之前,要現地會勘辦理目前進展如何;本縣八十三年總登記期間地政機關受理申請案件情事,致無主土地收件達一千餘件,目前中央規定,安撫條例適用之前申請案件,可適用安撫條例取得較易;軍方營區內鄉親已取得登記土地達數百筆,請政府輔導,請軍方向人民租賃或價購使用,請縣政府協助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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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5-25 馬祖日報

土地問題 議員咸認修法緩不濟急,要求應放寬認定,給民眾方便

 【記者曹重偉�南竿報導】連江縣議會第五屆第一次定期大會昨天進行民眾高度關切的議程,就是請縣長就解決馬祖土地問題,以落實還地於民做專案報告;議員們聽取報告後提出質詢,主要論點都是認為修法過程漫長,緩不濟急,要求站在民眾角度,地方在行政上及能力可及範圍內,盡量放寬認定來給民眾方便,以讓這個累積十多年的民怨得以紓解。對於議員們的質詢,楊綏生明確表示,他清楚知道土地問題的癥結在哪裡,只是地政單位行事及依法都需要事實跟證據,所以初步做法就是根據案件數量需要多少時間、多少人力提出對策,增加地政人手及確定相關原則,在法律所允許的範圍內,要盡量給民眾方便,超出法律權限的則還要再行研究。

 縣議會昨天繼續此次定期大會議程,特別的是安排「請縣長就解決馬祖土地問題,以落實還地於民」做專案報告,於定期大會中請首長就單一議題進行專案報告,以突顯對解決沈痾已久土地問題重視。

 縣長楊綏生在進行專案報告,內文主要說明自上任以來主動或親自辦理重點事務,包括鑑於權利糾紛案件激增,親自拜會財政部國有財產局局長,請求該局限縮減少異議之提出,率民政局相關同仁、消保官、地政事務所同仁參加行政院召開「解決馬祖地區土地問題」專案會議,獲得重大突破,參加行政院審查「離島建設條例」第9條之3修正草案會議,提出本縣未登記土地登記問題,獲主席裁示,將本縣未登記土地問題亦納入「離島建設條例」修正時討論,研商增派人力協助辦理土地登記及因應行政院解決馬祖土地問題專案會議結論後續相關事宜。

 楊綏生也指出,馬祖於民國六十五年始辦理全縣約十分之一土地登記,第二階段地籍整理也到民國八十三年才開始陸續展開,因地區長期實施戰地政務,造成大量土地遭閒置或被軍方、政府機關占用,糾紛情形相當嚴重,縣府及所轄登記機關受理民眾土地申請案件,多因現行法令無法符合地區特殊土地情況,而遭駁回,引發民怨,對私人財產權益及政府公共建設均有嚴重影響。

 為解決以上爭議,於九十七年爭取離島建設基金經費補助,九十八年底完成馬祖地區戰地政務時期被登記公有及喪失占有之土地爭議案件研究成果報告;該研究建議,為解決馬祖土地問題應從行政、立法、司法三個面向處理,在行政及司法層面,縣府已針對地政人員審查是否過於嚴苛召開會議檢討,及就安輔條例公布實施前受理之申請案件適用問題,透過法務部解釋及專案會議結論,已有初步成效,另在立法層面,藉行政院審查「離島建設條例」第9條之3修正草案會議,將本縣未登記土地問題亦納入「離島建設條例」修正時討論。

 此次「解決馬祖土地問題,以落實還地於民專案報告」將待縣府施政報告刊載結束後立即全文刊出,以讓民眾確實了解縣府對土地問題的處理方式;今、明兩天(五月廿五日、廿六日)議程為議案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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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me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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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土地問題經緯萬端 ,說難不難,說簡單不簡單.

1.首先要把複雜的問題簡單化,也就是要有排他性--公務機關和軍方,暫時不准再去登記了.民眾有故意虛偽登記的,移送法辦,從嚴不怠.

2.民眾無爭議的土地,從寬先給予登記認證,優先解決.

3.民眾有爭議的,集結仲裁解決,一筆筆去化。

4。剩下的就只有當年機關和軍方以保護國土之名,行武力竊佔之實的問題,另案再予以解決,所剩問題就不多了。

   備註:再不解決,不消幾年,之前四鄰證明的老人,只有勞駕包大人去傳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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