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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我祖先土地自救會」成立 王長明出任會長 --閱讀人次 : 3311 本站訊:
在陳財能完成全縣四鄉的「要不回祖先土地」說明會後,今天率三十餘位民眾赴縣議會及縣政府陳情,並正式成立「還我祖先土地自救會」,陳情民眾推派北竿坂里村村長王長明出任會長,葉良華、陳書燦及陳善清等三人出任副會長。陳情民眾表示,如果明年3月1 日之前縣政府未能完成「縣府歸還佔有民眾祖先土地自治條例」立法,他們將連署罷免縣長及全體縣議員。
陳財能表示,今天上午10點,他在三十餘位陳情民眾的陪同下,首先前往連江縣議會陳情,由議長陳貴忠親自接見,陳情民眾要求縣議會加緊督促縣政府於明年3月1日前完成「縣府佔有民地歸還自治條例」立法,否則他們將連署罷免縣長及全體縣議員。
陳情民眾在縣議會成立「還我祖先土地自救會」,推派北竿坂里村村長王長明擔任會長,葉良華、陳書燦、陳善清等三人出任副會長兼東引、南竿東區及南竿西區連絡人。由於今天只有南竿、北竿和東引民眾前往縣議會陳情,因此莒光連絡人尚未找到適合人選。
陳情民眾在陳財能帶領下,於上午11點半抵達連江縣政府,由楊綏生縣長接見。陳財能說,楊縣長並未接受民眾所提訂定「縣府佔有民地歸還自治條例」的要求,雙方沒有交集,但陳情民眾同樣表達了明年3月1日的立法最終期限,否則將連署罷免縣長和全體縣議員。







2010-09-08 馬祖日報
成立馬祖還我祖先土地自救會 促請議會提案佔有民地歸還自治條例
陳財能昨陪同「還我祖先土地自救會」成員分別前往議會、縣府陳情,並要求議會通過「縣府佔有民地歸還自治條例」,讓還我土地有法源依據。(圖�文:劉秋月)
【記者劉秋月�南竿報導】九月二日起,陳財能進行全縣四鄉的「如何要回祖先土地說明會」後,昨天陪同三十多位鄉親先到議會,再轉往縣府表達訴求;成立自救會,並提出的訴求為希望議會通過「早年地方政府佔有民地歸還自治條例」,已獲得議長陳貴忠允諾協助於議會提案。因楊綏生對於馬祖土地問題的細節知之甚詳,也讓陳財能肯定縣長對土地的用心;楊綏生聽取自救會訴求後,對於陳財能的建議表示,只要可行,都算是幫我們的忙,希望可以加速解決馬祖土地問題。
來自不同島的鄉親,昨天先到議會,並在現場成立「還我祖先土地自救會」,推舉北竿坂里村村長王長明出任會長,葉良華、陳書燦及陳善清等三人出任副會長。議長陳貴忠允諾協助自救會所提於議會提案。自救會成員結束議會行程後,隨即轉赴縣府,也獲得縣長楊綏生率民政局長王詩乾等人接見。
議長陳貴忠接見自救會時表示,上個會期已要求地方成立土地政策專案小組;另外,陳貴忠也表示,上次總統來馬,他代表議會表達馬祖鄉親對於祖先土地被佔有的心痛,福建省主席薛承泰多次來馬,他也一再強調,到了民國一百年馬祖鄉親還在高喊還我土地,那是多可悲的一件事,也是中央政府逼迫民眾走上街頭。
陳財能向議會建議通過「早年地方政府佔有民地歸還自治條例」,地方無法執行或與中央法規衝突,便是要求中央修法的重大理由,馬祖土地問題九成為軍佔,是政治問題,不是單純法律問題,一昧依照現有法令無法解決馬祖鄉親所面臨的土地問題,但修法的最佳理由便是法律扞格及執行發生問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