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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進黨金門縣黨部:透過修法達到還地於民 --閱讀人次 : 1989

2010/11/10 金門日報

記者莊煥寧/金城報導

  針對地區民眾多年來向政府要求返還土地的問題,民進黨金門縣黨部昨日召開記者會表示,目前已由民進黨立院黨團連署提案建議修改「離島建設條例第九條條文」,對無主土地以及已被強佔為國有土地,透過修法方式,以達到還地於民的目的。
  民進黨金門縣黨部昨日上午由主委翁明志偕同全國黨代表陳滄江及律師陳達成於縣黨部召開「離島建設條例第九條-還地於民修正案說明會」,針對提案修法內容提出說明。
  主委翁明志表示,金門地區土地問題懸而未決造成很多民怨,很多鄉親向黨部陳情,故特別彙整了鄉親的意見後,向民進黨立院黨團建議,希望針對現行的離島建設條例第九條提出修正案,目前立院黨團正在修正中,近日向立法院提出修正案。
  有關金門土地問題,翁明志說,金門早期由於地籍管理制度的不健全,那時並沒有土地所有權登記,完全靠民間的互相認證,民國三十八年發生戰爭,因為軍事原因喪失所有權登記(民國四十三年才開始),土地變成無主土地,或者被登記為國有,雖然在民國八十一年廢除戰地政務之後,曾經在安輔條例內有了土地讓民眾重新登記,還回所有權,但是那時的立法沒有很周延,當時申請登記歸還有兩個條件,以原始地籍證明資料,不然就是以四鄰作證,用時效取得來申請歸還,因為地籍資料管理不健全,很多都沒有原始資料,或者有原始資料也因戰火而喪失掉,而絕大多數用四鄰作證時效取得來申請時,很多土地竟被劃為林班地或收歸國有,申請登記幾乎全遭駁回,即使提起行政訴訟或司法仲裁途徑,都難以如願。因此,民進黨金門縣黨部透過立院黨團連署提案修正「離島建設條例第九條條文」,以特別法方式供民眾申請土地返還,成立審議委員會調查返還民眾土地,而不必以土地法「時效取得」申請返還,以平息民怨。
  陳滄江指出,土地登記修法一直是他念茲在茲的問題,為解決金門鄉親長年以來未能解決的土地登記問題,於透過民進黨立院黨團提案修法之前,他曾於今年四月初至福建省政府拜訪擔任行政院政務委員的薛承泰主席與秘書長曾華德尋求支持,請他們於修法提案排入審查時,能以充沛人脈影響立法院國民黨同志的支持,以增加助力、減少阻力(杯葛),也獲得他們善意的回應。
  陳滄江指出,戰地政務期間造成很多金門鄉親的土地被政府以各種名義徵收及徵購,這些取得方式都有很大的爭議,造成排山倒海的民怨,此次推動的修法是要求政府對當年以非法取得的土地,完全以無償的方式讓民眾登記還地於民,尤其是當年以青苗補償方式取得的土地,以及目前軍方已無軍事需要的土地(如排雷後的土地),這些以強制方式取得的土地,更要無條件完全還地於民。
  陳達成律師也從法律的精神與行程程序上說明此次提修正案的內容,他也說,藉由此次的修法,透過行政、政治的力量,將能解決所有金門土地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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