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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都委會開會決議 全面鬆綁都市計畫限制 --閱讀人次 : 1973

2011-07-01 馬祖日報


 連江縣都市計畫委員會決議將土地使用管制要點內之相關規範予以鬆綁,縣長楊綏生表示,是否能獲得內政部都委會認可還需要協調與溝通,縣府方面會全力以赴,希望藉此解決長久以來的違建問題。(圖�文:曹重偉)

 【記者曹重偉�南竿報導】連江縣政府為因應地區特性,經由召開縣都市計畫委員會,將攸關本縣都市計畫能否鬆綁之土地使用管制要點,經出席委員熱烈討論後獲得重大突破,將土地使用管制要點內之相關規範予以鬆綁,如經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審議通過,預期將可據以修訂北竿、東引、莒光地區之土地使用分區管制,全面鬆綁都市計畫限制。主持人縣長楊綏生表示,土地使用管制規定雖經由縣級的都委會審議通過,但決定權還是在中央那一關,這樣大幅放寬是否能獲得內政部都委會認可,還需要進一步的協調與溝通,縣府方面會全力以赴,達到讓鄉親充分利用家鄉土地的目標,也希望藉此解決長久以來的違建問題。

 連江縣都市計畫委員會召開第29次會議,由主任委員縣長楊綏生主持,委員包括副主任委員副縣長林星寶、工務局長陳金寶、熱心公益人士陳瑄健、王家祥,專家學者馬管處長谷永源、福建省建築師公會理事長許中光、銘傳大學城鄉規劃與防災系副教授何天河、文化大學市政及環境規劃學系講師王嘉明等與會參與討論,內政部營建署城鄉發展分署南區規劃隊、北區規劃隊、工務局都計建管課及申請單位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等都派代表列席。

 議程首先安排委託內政部營建署城鄉發展分署辦理之郵政事業土地專案通盤檢討(南竿、莒光)案、莒光第一次通盤檢討案及由工務局都計建管課草擬修訂之「南竿都市計畫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等四案。而由工務局草擬之南竿都市計畫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修訂案,為此次縣都委會主要的討論重點。

 工務局表示,南竿都市計畫第二次通盤檢討,業經內政部都委會召開五次專案小組審議,並分階段發布實施,城鄉發展分署刻正製作第二階段書圖,預計七月中旬完成送縣府檢視後,即可排入內政部都委大會審議。惟經連江縣都委會98年審議通過、函送內政部都委會之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顯對地區有更嚴苛之限制,故工務局刻意延宕審查時間,並主政草擬修正案,經縣都委會重新審議後,據以函送內政部都委會抽換原送審條文,為地區都市計畫鬆綁,爭取最大容許條件。

 經縣都委會修訂通過之修訂案,大幅鬆綁都市計畫土地使用管制,主要項目如下:

 一、建蔽率、容積率修訂:

 住宅區由現行60%、180%提高為80%、240%。

 商業區由現行80%、240%大幅提高為80%、400%。

 旅館區由現行60%、120%大幅提高為60%、480%。

 特定事業專用區由現行50%、150%提高為60%、180%。

 宗教專用區由現行50%、150%提高為60%、150%。

 公墓用地興建納骨塔由現行20%、100%提高為30%、180%,高度不得超過25公尺。

 聚落保存專用區之舊有房屋得以原建蔽率維修、修復、整建及復建。

 二、容許使用項目修訂:

 預拌混凝土廠經審查核可,得於保護區設置。

 經縣府農業主管機關認可之休閒農業及其附屬設施得於風景區使用。

 三、增訂容積移轉實施辦法之適用,得以解決地區違建容積超過,補申請建照容積不足之問題。

 四、增訂各土地使用分區及公共設施如未明定禁止使用項目,經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認定係屬必要服務設施,經審查通過者准予使用。

 而會中郵政事業土地專案通盤檢討(南竿、莒光)一案,乃郵局公司化後之名稱變更,維持原有使用項目,因屬國營事業使用,性質單純,會中一致通過審議,函送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續審。而莒光地區風景特定區第一次通盤檢討案,自四月九日公開展覽期滿後,此次首次排入都委會審議,會中逐一討論人民陳情案件,惟內政部營建署城鄉發展分署規劃人員對陳情內容及現況掌握有限,無法全盤回覆委員提問問題,主席裁示請規劃單位重新研議、現場了解,陳情人意見不論採納與否,均需有相當充分的理由與了解,務須讓陳情人信服。

 工務局會後表示,南竿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規定雖經縣都委會審議通過,惟最終結果仍需經內政部都委會審議通過,且大幅放寬的審議結果,是否能獲得內政部都委會認可,雖有一場硬仗亟待克服,但至少工務局已盡力依地區課題,研提較適之土管規定,跨出鬆綁都市計畫、解決違建問題的第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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