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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二三馬祖自衛隊員暨還我土地自救會號召鄉親站出來! --閱讀人次 : 2108 2011-8-10 馬祖日報

八二三馬祖自衛隊員暨還我土地自救會昨晚於南竿介壽堂爭取鄉親支持。(圖�文:邱竟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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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邱竟瑋�南竿報導】馬祖民防自衛隊員參與八二三台海保衛戰權益自救會昨晚號召一千兩百位鄉親走上街頭,一起在八月二十三日凱達格蘭大道,向總統府、國防部發聲,並以行動表達訴求。自救會指出,馬祖與金門都曾直接和共軍發生戰鬥,呼籲中央政府立即提出歸還軍占民地的時間表,並且比照金門民防自衛隊,給馬祖自衛隊員榮民權益。
說明會昨天晚間在山隴介壽堂舉行,吸引不少鄉親參加;縣長楊綏生、立委曹爾忠、議長陳貴忠在說明會上,分別就制度面所作的爭取及努力過程做報告及說明。
自救會總召集人王國棟、副總召集人陳儀宇與長樂同鄉總會理事長陳金官呼籲鄉親勇敢站出來,不能前往也要聲援。前縣長陳雪生在說明會中擔任引言人。
走過軍管時期的馬祖人都很熟悉當過自衛隊員,如今這批隊員和有志之士共同爭取榮民資格,不過未被中央接受,原因在於國防部認為馬祖義務役官兵和民防自衛隊員,未直接參加八二三作戰,或不在金門作戰區服役,排除在外。最近國防部所發表談話,自救會認為誠意不足。
國防部指出,民國八十七年依修正的「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及施行細則規定,訂頒「國軍八二三戰役參戰官兵核認作業規定」,是以「金門作戰區」及「直接參加作戰者」的義務役官兵為限,馬祖地區義務役官兵並未納入核認對象。
國防部說,之後國防部依輔導條例修正條文,於八十九年十一月廿八日訂頒「金門、馬祖民防自衛隊員八二三戰役參戰核認作業規定」,依參戰官兵核認條件,將金門、馬祖自衛隊員納入核認對象,但馬祖自衛隊員未直接參加作戰者,未能納入核認對象。
針對國防部說法,自救會完全沒辦法接受,在聲明稿中,引用當年的國內新聞報導,證明馬祖也是直接作戰區,和共軍發生了海戰、空戰;自救會也同時列舉前國防部長俞大維和中共前國家領導人毛澤東、將領彭德懷的傳記,證明馬祖隨時有交火的可能。
自救會也說,依據「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第二條第三項第一款略以:「金門、馬祖民防自衛隊,曾參加民國四十七年八二三台海保衛戰役者,自民國九十年元月一日起,視同退除役官兵」,因此,馬祖自衛隊員爭取退除役官兵權益理所當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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