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貼者





按時投保汽車責任保險責任保險宣導活動 --閱讀人次 : 982 中華民國產物保險商業同業公會汽機車強制險宣導小組及財團法人汽車交通事故特別補償基金114年9月5日來到連江縣,拜會連江縣警察局,連江監理站及至馬祖高中辦理強制汽車責任保險責任保險政令教育宣導活動。
本月份為交通安全月,其宣導主軸為「人本交通-停讓文化」,融入宣導議題,藉由此次的宣導活動向學生介紹「花小錢買大保障」的強制汽機車責任險,期待同學們建立正確觀念,藉由同學們以互相傳達推廣到各家戶,讓大家一起來重視強制汽機車責任保險,不要讓自己的權益睡著了。
考量對離島地區(金馬澎三縣)實體宣導行程,交通較為不便,為掌握旨揭宣導效益極大化,經與產險公會共同討論,宜不限於馬祖高中宣導,更增加了機車行,機車租賃行,在地居民等,提醒駕駛人駕駛車輛應放慢速度、注意行人,行人也要遵守交通規則。
政府為了保障車禍受害人,可迅速的獲得基本保障,維護道路交通安全,減輕肇事者財務負擔,藉由立法強制保險的制度,降低個人及社會之損失。於民國八十五年底完成強制汽機車責任保險立法,八十七年一月從汽車開始實施,八十八年擴及機車,九十四年初修訂法律,更進一步加強該法提供之基本保障。
除此之外,也拜會莒光鄉陳樂禮鄉長,藉由此次的宣導活動更擴及到離島偏鄉,讓偏鄉居民也了解強制汽車責任保險的政策及特別補償基金的補償制度。這項由財團法人汽車交通事故特別補償基金經理馬美玉、襄理游斯然,中華民國產物保險同業公會秘書黃淑燕、專員陳慧敏等人,希望透過該活動,彰顯對離島教育宣導的重視,也希望讓鄉親多一分瞭解與保障。
針對馬祖高中月會課程,特別補償基金游斯然襄理,對全體師生說明,交通安全風險管理及繳交強制汽機車責任險可獲得的理賠內容,他提醒學生,車禍發生時對方肇事逃逸,或對方並無投保強制險的情況下,受害人可向財團法人汽車交通事故特別補償基金會申請補償金,事故發生兩年內皆可申請補償,課程中並舉辦有獎搶答活動,引起學生的熱烈參與,進而瞭解到保險上路,生活才有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