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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時間 : 2013-02-25 15:1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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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靈樂曲 散文集-可遇不可求 --閱讀人次 : 1080

因緣這事兒,常聽老人家們說它是“可遇不可求”
其實這句話值得商榷。
因為,因緣應該是: “可遇也可求”的。只是不能“強求”,須用真心與智慧求。
人之所以會在“茫茫人海”中,與一個“素昧平生”的人,忽然相遇、相識、進而相知、相愛,最後互許終身、攜手前行,當必有其“宿世因緣”,方有如此之“際會”。也是“可遇”的良機。
但是,如果我們不懂得“珍惜、把握”,不懂得“尊重、包容”,就會很容易在“愛情中迷茫”。而造成“痛失良緣”的遺憾。
“金無足赤、世無完人”,人際之間要“相處融洽”,必須先行瞭解到: “不要企圖去追求完美”無論是追求“自己的完美”或“他人的完美”,都是製造“愚昧和苦惱”的“來源”。尤其是“婚姻或愛情”這碼子事。不管是“談戀愛”或“結婚成家”,都要有個“心靈共識”:那就是,我們的“另一半”,只可能是“好人、良人、甚至是凡人”,絕不可能是“聖人、完人”,所以,在“欣賞”對方“優點”的同時,必須要能“尊重”對方與咱們“不同的想法和興趣”,更必須“包容、原諒對方的小缺點”。
有人說:談情說愛是最划得來的“投資”,因為談成功了,就賺到“幸福、美滿”,如果談失敗了,就賺到“經驗與智慧”,“允贏不輸,穩賺不賠!! ”,所以,趁年輕,還談得動“戀愛”,就儘量去追尋您的所愛,青春不要留白,不要搞什麼“愛情長跑”,跑到雙方都“L.K.K.” (“老喀喀”)的時候,才“甘願”同意結婚,到時“夕陽無限好,可惜近黃昏”。
因緣之所以“可求”,是因為它可以透過“諒解、適應、珍惜、把握”的方式去“經營”這份感情。不要去迷信那些什麼“宗教大師”或是什麼“緣份、運勢、桃花、星座、風水地理、塔羅牌、算命、合八字….等”的不合真理邏輯的“理論”,而讓“良緣流失”。
因緣之所以“良或不良”,是由“人心”自己去決定的,幸福是一種“感覺”,幸福不能“物化、量化”以及“世俗名利化”,當然人生難免會有“聚散離合”,只是當“緣起”時,我們去珍惜、去鍾愛與相知、去創造自我兩人的幸福天地,那麼“緣散”就只能宣佈“退休”,而無法干擾人間的情懷。愛情,不但可遇,更是可求,看您怎麼“經營”。

仲平隨筆2013.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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