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嚴正聲明 --閱讀人次 : 1308 嚴正聲明
本人與高凌風先生是二,三十年的摯友,他的離婚協議書是我寫的,我也是見證人之一,他的遺囑也是由我代筆的,我跟他是莫逆之交,直到他過逝前兩天,他還打電話給我。
由於金友莊小姐,不滿我幫高凌風處理他脫產之事,讓她分不到太多的財產,才誣告我詐欺高凌風。本案早就在2015年經馬祖,台北,新北,桃園地檢署偵查終結,獲不起訴處分確定(詳情請參考馬資網兩篇文章所載甚詳)。
我姑念與高凌風的情誼,暫時保留對金友莊小姐的誣告之訴。倘若再有人以此詆譭本人名譽,本人將不在要求道歉,立即提加重譭謗罪之告訴,絕不寬貸,特此嚴正聲明如上!
吳軾子2024.0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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