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貼者
可佩的吹哨者——吳佩蓉 --閱讀人次 : 6367
Anonymous wrote:
既然妳要參選縣長,有幾點疑點想請教一下!
我只想了解違建在妳擔任建管課長任內全面失控,在妳離開建管課長職務後這兩年似乎才有所緩解,不知道您有何解釋或檢討之處?
有人說馬祖人排外,身為馬祖人的我不以為然,所以就我所知,提出一些看法。其實所謂違章建築的緩解應該是在去年9月接用水電辦法修正實施後,遏止違章建築才開始漸漸有了效果,因為辦法修正後明定了3層樓以上違章建築不得再依該辦法接用水電,有效遏止了有心以違章建築圖私利的奸商,畢竟沒有水電房子怎麼賣的出去呢,賣不出去自然就杜絕了大型違章建築的發生。這也正是當初修正該辦法時的主要思考方向。而這個辦法其實是在朱課長任內時就已經修訂完成,但是在上簽實施時不了了之,其過程就不細說了,但是這延緩實施的幾年造就的違章建築,其責任到底在誰身上見仁見智,而個人認為不在於朱課長。
當一切行事準則皆以選票為第一考慮時,就做不了正確的選擇,選擇了非法小眾的利益,就無法顧及守法大眾的權益,但這卻是當前馬祖大部分政治人物的選擇,或許賺了幾張選票,但失去的是更多守法者的權益以及其對法治的信心。
已有 8 位網友鼓勵
輕鬆過生活
馬青協會007 wrote:
有人說馬祖人排外,身為馬祖人的我不以為然,所以就我所知,提出一些看法。其實所謂違章建築的緩解應該是在去年9月接用水電辦法修正實施後,遏止違章建築才開始漸漸有了效果,因為辦法修正後明定了3層樓以上違章建築不得再依該辦法接用水電,有效遏止了有心以違章建築圖私利的奸商,畢竟沒有水電房子怎麼賣的出去呢,賣不出去自然就杜絕了大型違章建築的發生。這也正是當初修正該辦法時的主要思考方向。而這個辦法其實是在朱課長任內時就已經修訂完成,但是在上簽實施時不了了之,其過程就不細說了,但是這延緩實施的幾年造就的違章建築,其責任到底在誰身上見仁見智,而個人認為不在於朱課長。
當一切行事準則皆以選票為第一考慮時,就做不了正確的選擇,選擇了非法小眾的利益,就無法顧及守法大眾的權益,但這卻是當前馬祖大部分政治人物的選擇,或許賺了幾張選票,但失去的是更多守法者的權益以及其對法治的信心。
如果朱大姐在違章問題上真如您所說的一樣,是吃了悶棍
那我覺得,朱大姐選舉政見上打的改革口號如此響亮,原來也不過如此而已
也是個您所說的「選擇了非法小眾的利益」而閉口不談的平凡人而已
否則怎不是帶著證據送進政風,大不了就是摘下頂帽,求一身清白不是嗎?
反而是選擇眼不見為淨,同流合汙了
而且朱大姐從來所有的指控都只敢在網路上補風捉影,若指控是真的,有心就該送進法院不是嗎?
怎會要人去自清呢?~這不是法治精神吧
當在用無差別攻擊指責別人時,是不是想一下自已是不是也一樣呢?
已有 2 位網友鼓勵
第2頁 (共2頁)
前往頁面: 1,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