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玉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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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祖的土地問題是個超級大笑話? --閱讀人次 : 24288 當政府用不正當、不對等的方式,侵占馬祖人土地時,政府可沒搬出這麼有制度的土地法律來約束自己!今天回過頭來說「依法行政」,在法律解釋上佔盡便宜,甚至有一種優越感:「是你們沒知識、不知保護自己權益的無知人兒」。可是天曉得,在戒嚴時期,國民政府是如何對待馬祖人呢?這些往事許多鄉親都有陳述,此不贅言。
超級大笑話悲傷地存在,馬祖人卻無可奈何。我家與鄉公所為了家門口防空洞的土地,官司敗訴之後,九月底申請了土地再丈量,赫然發現,與防空洞緊鄰的那面房牆,也被劃進了防空洞的權狀範圍內,照這樣的邏輯,這土地算是政府的囉?若依土地的法律,要通知相關利益人共同到場指界不是嗎?天曉得,戒嚴時期政府是怎麼胡搞,那時怎麼不照法律走呢?
家門口被政府拿走蓋了防空洞,防空洞資料卡就換成了土地權狀,之後再隨意測量,把我家的牆與空地也一併劃走了,這房子早就存在,現在卻說「依法行政」,那就是我家這麼牆侵占了國家的土地,也就是說,民國38年以前存在的房子,侵占了57年才興建的防空洞土地?這顯而易見的錯誤,都是百姓的錯?公理不通、情義不容,這睜眼說瞎話的政府,躲在法律之後訕笑,可有天理可言呢?


舊的說不停,新的記不住.......
曹玉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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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明眼人都曉得雷盟弟的祖產,是被政府搶行霸佔的!巧取強奪,吃相相當難看,簡直就跟土匪沒兩樣!有執照的流氓,深深刺痛馬祖人民,而小老百姓卻只能《望地興嘆》?
2、戒嚴時期,是槍桿子裡出政權,法律無用!解嚴之後,開始依法行政!只是聰明的政府利用資訊不對等、手段不正當、行政不中立、處理土地人員不專業,再一次深深地、牢牢地傷害、催殘馬祖鄉親,將馬祖鄉親推向另一個痛苦的深淵!
3、法律是人制定的,古云:情、理、法!不合情、不合理的法源應于以修正才是硬道理,否則,像眼前如此這般,為了土地問題,百姓與政府產生對立,跟仇人一樣,而這個鴻溝永遠無法跨越,這樣好嗎?這樣對嗎?擁有決定權的政府,該好好的思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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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玉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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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多謝朱兄專業又有建設性的建議!
2、馬祖的土地問題,若依現行的法令規定辦理,吃虧的一定是小老百姓!也就是說鄉親想透過訴訟程序取得土地,好比登天,沒有人可藉由訴訟而取得土地!這突顯出馬祖鄉親的弱勢及證據力的不足,若要解決馬祖土地問題,在小弟看來,唯有修法一途了!
3、有一點小弟至今仍想不透!看是誰能告訴我!官與民爭地,現在只要求鄉親舉證,why?這真的很不公平哪!在馬祖地區,老百姓比軍方先居住、先使用土地、先佔有,這是不爭的事實!現在是怎樣,沒有王法了嗎?縣長、立委、議員,不也是民選的?搶地的人無需提出證明,卻要求老百姓提出證明?這是怎麼樣的道理?真是令人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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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法第51條、土地登記規則第 71 條 : 土地總登記,所有權人應於登記申請期限內提出登記申請書,檢附有關文件向登記機關申請之。
政府機關申請土地登記,要檢附的是向人民徵收或價購的證明文件,在土地總登記期間申請囑託登記,法條夠明確了吧!
但是,在馬祖地區被軍方或行政機關佔用的私有土地,人民依法申請的統統撤銷或駁回,政府機關沒有證明文件,不能申請的反而在財政部國有財產局的指揮下,統統登記走了,政府機關官官相護,狐假虎威,知法玩法,違法濫權到這種地步,就難怪今天民怨這麼深,深不見底了。
由這個案例,鄉親可以知道北竿鄉公所是不能申請土地登記的,還要對人民的申請案提出異議,進而民事起訴人民,法院的恐龍法官還裁判人民敗訴,單這個事件已經讓青天白日的光芒蒙塵,趕快心甘情願還地於民吧!

事能知足心常樂,人到無求品自高 ; 閒來紙筆為友,無事詩書作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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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我查過維基百科.有關於中華民國的土地法!
2.土地法 (中華民國)
土地法是管理土地的根本大法,狹義的土地法指的是土地法本身。廣義的土地法則是指任何與土地的管理,分配,利用有關的法律。土地是生產要素之一,各個國家對於土地的分配無不投注心力於上。台灣的土地法立法精神源自於孫文的民生主義平均地權學說,主張平均地權,地盡其利,地利共享等觀念。整部土地法的存在皆在彰顯這三個精神。 土地法共五編,分別為總則,土地登記,土地使用,土地稅,土地徵收。
3.各位鄉親.有沒有看到.台灣的土地法立法精神源自於孫文的民生主義平均地權學說,主張平均地權,地盡其利,地利共享等觀念。請問一下.馬祖地區的土地規劃中.做到了哪一項?我甚至懷疑.馬祖現行的土地法.是否為中華民國的土地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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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開馬祖的土地登記史
我們有說不盡、唱不完的土地哀歌
話說62年連江縣政府設立了地政機關
開始辦理土地總登記
至今40年了,我們的政府還停留在土地總登記階段
原地踏步沒有進展,這是絕世僅有,舉世無雙
人民心中的怨歎,可想而知
當然是笑話囉!
憶民國65年的時候
連江縣政府公告了土地總登記
這一次的公告期間只有一個月
依土地法規定公告的天數至少要兩個月
也沒有繪製公布地籍圖,接受人民申請登記
這種只辦公文還把公文辦錯,且不辦事的總登記
愚民政策佔盡了人民便宜,當然是違法的
終於被監察院糾正了
這不是笑話嗎?
再重辦土地總登記一託就是二十年
託到了81年戰地政務解除之後
這一次
又因為國防部軍備局和財政部國有財產局的強力介入
違法濫權不擇手段搶佔搶登了人民的土地
讓土地登記脫序走了樣
搞的民怨沸騰
民間有志之士群起撻伐
終讓「還我祖先土地」的聲浪,響徹雲霄
也讓老K黨青天白日的車輪蒙塵,喪失了愛的光寰
這不是笑話嗎?
結束了戰地政務,民選縣長誕生了
主管地政事務的民政局長
歷任都沒有土地法學的素養
連行政程序都搞的錯綜紊亂
官僚無能怕做事不作為的心態
只會把為民服務掛在嘴角當作口號來喊
政治任命的首長,注定是鬧劇一場
這還不是笑話嗎?
增訂了「安輔條例第14條之1的條文
口口聲聲說要還地於民
卻反其道而行,違背了程序正義
一心只想湮滅威權統治時代「土匪」的形象
國產局好狠的心,既不承認強占民地
還反制說:馬祖土地不適用安輔條例,與眾譁然
結果一筆土地都不用還
還用公權力起訴人民,污衊人民竊盜國土
嚴重侵犯了憲法保障人民的財產權
這還不是笑話嗎?
民主法治在馬祖施行了二十年,到現在縣府團隊還在執行軍政時期的特務
這一段灰濛濛交接不清的軍管時代,曾害過多少人離鄉背景妻離子散
這也是一段歷史的遺憾,點點滴滴終將在馬祖人心海中廻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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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江縣土地總登記大事記
土地公告即將截止 如有異議請速提出
馬祖日報(民國65年2月21日)
連江縣政府公告土地辦理第一次總登記徵詢異議期限,即將於本月二十三日截止,縣府民政科特籲請土地持有人,如對公告之土地標示清冊有所異議,應即向所在地村辦公處提出,逾期不受理。連江縣政府是自元月二十四日在本報及各村辦公處同時公告的,並自當日起,受理土地持有人有關異議部分之質詢,但迄今尚無人前往提出。縣政府稱,為慎重起見,再向土地持有人作這項提示,如公告期滿,仍無人提出異議,即予確定權屬,依法辦理登記。
土地公告期限 決定延後三天
馬祖日報(民國65年2月24日)
連江縣政府公告土地辦理第一次總登記徵詢異議期限,已於昨日屆滿,為使土地持有人對公告之土地標示清冊詳加核對,決定延後三天,至二十六日截止,如再無異議,即告確定土地權屬。
辦理土地總登記 召集村幹事講習
馬祖日報(民國65年2月26日)
連江縣政府,為使土地持有人瞭解公告土地辦理第一次總登記徵詢異議之意義,及土地權屬之認定,將於今天下午二時,假南竿鄉公所,召集各村幹事講習。縣政府說:辦理第一次總登記徵詢異議公告一個月,已於二十三日屆滿,為了使土地持有人對公告之土地標示清冊再詳加核對起見,曾延期三天,亦於昨天到期,但部份土地持有人,仍未前往各村辦事處核對,甚至還有極少數人未盡明瞭,因此舉辦講習,透過村幹事的宣傳,便這項工作能夠順利完成。
私有耕地所有權狀 縣府正積極趕造中 預定本月中旬開始發放
馬祖日報(民國65年6月10日)
連江縣政府在南北竿及莒光等三個鄉所實施的地籍測量工作,目前正在趕造私有耕地所有權狀,本月中旬即可發放,並且於六十六年度,繼續實施東引地區的地籍測量工作。據縣政府稱,屬於機關學校的公有土地計一二六筆土地所有權狀,已經全部發放,私有耕地有所權狀共一四、ooo筆,亦已完成將近四千筆的造狀工作。縣政府並且說:南北竿及莒光等三個鄉的地籍測量面積業經統計完成,全部總共計五一、ooo公畝。縣政府又說:六十六年度在東引地區實施地籍測量的工作,目前已經進入準備階段,亦將於新的年度開始付諸實施。
坂里村村長 王長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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