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玉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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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祖地區被不法登記為公有的土地,經陳雪生立委的努力,早於102年12月20日立法院第8屆第4會期第15次會議終於通過修正「離島建設條例」第九條條文,突破了土地一經登記為公有,就有「絕對效力」的律令,這是馬祖土地遲來的正義,但這一步鄉親卻等了四十多年,在這期間鄉親受盡了國防部和財政部的打壓、異議、起訴,以及地政機關的駁回處分,鄉親有滿腹的委屈,終於撥雲見日看到了「還地於民」的法源,現在離五年的期限已經過了過三年,希望我們的劉縣長儘速拿出執行力,落實執行,不要再失信於民了。
節錄修正「離島建設條例」第九條第六項條文:
馬祖地區之土地,自民國三十八年起,非經有償徵收或價購等程序登記為公有,致原土地所有人或合於民法物權編施行法第九條規定之視為所有人或其繼承人喪失其所有權,土地管理機關已無使用土地之必要者,應自本條例中華民國一○二年十二月二十日修正施行之日起五年內,依原土地所有人、視為所有人或其繼承人之申請返還土地;土地管理機關有繼續使用土地之必要者,應依法向原土地所有人、視為所有人或其繼承人辦理徵收、價購或租用。其已依金門馬祖東沙南沙地區安全及輔導條例提出請求經駁回者,得再依本條例之規定提出申請。





事能知足心常樂,人到無求品自高 ; 閒來紙筆為友,無事詩書作伴。
曹玉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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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非一促可即,假地主這塊沒人檢討,周公說法律程序不可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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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地主政府本來就該Review.但不在本版討論範圍.屎大您大可自行開版好好的給他討論一下…
還地於民&假地主是兩個議題.卻可並行不悖.連江縣政府養了這麼多法學專家.屎大要請你們把這些貪婪的假地主給抓出來.繩之以法!
其實.個人覺得.目前馬祖地區最大的假地主應該是國有財產局&連江縣政府才對.要請他們自行Review.拿自己開刀屎大您會不會想太多?
連江縣政府養了一堆法學專家.卻拿來打壓不懂法律的馬祖鄉親.將絕大部分的案件全數送進法院.功高震主屎大請發揮您的正義感.是否要Review這一塊.進而大快人心?

生活的態度 決定幸福的深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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