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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五星級縣長,這三間組合屋要如何租賃呢? --閱讀人次 : 6666 請問一下,公有地上放置物品
我想不是施工時合法暫置,
就是經過招標出租,如同漁會冷凍庫一樣
下面這3處的組合屋(鐵皮屋),
請問縣長,要如何跟縣府租用呢?
我看都有人在使用呢~^______^
我是不敢說特權佔用啦~我也沒證據
但是不是該公告周知讓有需求者去租用,
增加公庫收入?
1、商港碼頭運輸連後方的組合屋,
碼頭完工這麼久了是不是能讓民眾租呢?
看人進進出出,有點羨慕~

2、這個生蠔「工廠」請問是特許行業嗎?
如果民眾也想做水產,能否租用商港區呢?
有沒有租用申請辦法可公佈呢?

3、臨時市場都拆這麼久了就這棟留著,
獅子市場這麼欠臨時停車格,
這裡能讓民眾租用嗎?
山隴真的好欠車位啊






首先感謝網友對港區的關心,相關所提前兩座建物位於福澳港區範圍,是屬本處管理,該建物係由申請相關商港業務計畫,並經審查暨合符商港規劃與發展後,同意設置並出租土地予申請之業者。
連江縣港務處 敬




文主所提的,商港碼頭運輸連後方的組合屋及臨時市場組合屋2⃣️處,請問是縣府的公有財產嗎?那請問連江縣政府現在使用的對象是「佔用」還是「租用」?
若是「租用」的話,縣民該怎麼也有權利承租?是否有經過公開程序,請縣府說明一下比較好,不要給外界有著圖利他人之嫌疑......縣政府應該出來說明一下 !




李問跟蘇柏豪和當初比你們早幾年來的老前輩陳財能一樣太政治理想性了
在馬祖混個幾年,無所進展一事無成,勢必生活要回到現實面的。
過去至今到馬祖的想闖出政治一片天的外來客,不管你是遠從新竹來的還是中南部南投來的,人數眾多如同過江之鯽,
無不一難以倖免兩手空空而回。
結局的劇本都是一樣的
這就是政治宿命吧
謝謝你們替馬祖人的生活增添八卦樂趣
祝你們好運啊




請問今天收假上班了
港務處有弄清楚運輸連後方的使用合法性了嗎?
是哪間公司或私人租用呢?
有經過合法或公告程序嗎?
能否向縣民說明一下是什麼商港規劃與發展要在運輸連後方擺一座鐵皮屋?
黑暗騎士 wrote:
文主所提的,商港碼頭運輸連後方的組合屋及臨時市場組合屋2⃣️處,請問是縣府的公有財產嗎?那請問連江縣政府現在使用的對象是「佔用」還是「租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