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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竿女兵素質...只有如此嗎? --閱讀人次 : 9138 話說12/14日星期天下午約莫2-3時,
一時興起帶著小孩一同前往營站,購買生活用品。
一腳踏進營站後,愉快的心情,頓時化為烏有。
眼前5、6個身著迷彩服的阿兵妹,
你一言我一句的用著高分貝的音量,
七嘴八舌的討論著,他們眼前所見的各式物品。
更離譜的是,這些阿兵妹完全無視於,
所謂「公共場所不成文的規定(小聲交談),反而愈來愈high……
讓營站中其他的顧客,也露出嫌惡的表情。
別以為事情就到此告一段落,其實不然……
身邊的孩子此時卻拉著我的衣服,小聲的問我:「媽媽,為什麼那些人(阿兵妹)說話一定要說髒話呢?(因他們交談中,似乎很自然的夾雜著三字經….)我們學校老師說過,不能說難聽的話,不是嗎? 為什麼她們可以講,小朋友就不行呢?」
這就是我們女兵的素質嗎?
這就是我們國軍了不起的形象嗎?
(如此看來…我們的阿兵妹確實是『忠貞愛國』,『非常努力』的為國軍形象『加分』!)




素質差~
這話講的好像一點都沒錯
但大家有沒有想一想~
素質好的你我~
為何不來報效國家~
你我們家的小孩素質
一定也跟你我一樣是有好的素質~
那有沒有考慮要讓小孩來報效國家呢~
就只會講別人~
至少他(她)們都比我們有勇氣吧~





nanja:
不管是女軍官還是女士官還是女兵,素質都很差的啊
不贊成nanja的說法,請問你認識幾位女士官和女兵,怎麼可以這麼武斷地評論說她們「都」很差?請不要一竿子打翻一船人。




在外行為如此讓老百姓看笑話,丟盡國軍的臉
我早期就是在南竿服役...報效國家,那時的戰力及訓練,現在的兵無法想像。在當初若有百姓如此反應,除了這幾個人進禁閉室很久以外,恐怕全防區會來個軍記教育大地震 !!!
怎麼不會檢討官士兵的言行,而撻伐親眼見狀的納稅人咧 !!!
若再有人見到類似的官士兵在外言行,有破壞國軍英勇形象的狀況,請暗抄其級職名牌號碼,向上申訴及PO文上來,該做懲戒,以示效尤。

1595梯大 西守7BHQ彈藥士



沒錯
真的不能一竿子打翻一船人
頂多只能說她們跟男生一樣豪爽
也很好當朋友
至少我在生活上遇到的女兵.女軍士官大多都這樣
倒是不見她們把粗話掛嘴邊
話說回來 總得要捫心自問 自己難到一輩子都沒說過粗鹽嗎
admin wrote:
nanja:
不管是女軍官還是女士官還是女兵,素質都很差的啊
不贊成nanja的說法,請問你認識幾位女士官和女兵,怎麼可以這麼武斷地評論說她們「都」很差?請不要一竿子打翻一船人。

這條路 應該兩人都付出心力 ~



~雲台山車神~ wrote:
素質差~
這話講的好像一點都沒錯
但大家有沒有想一想~
素質好的你我~
為何不來報效國家~
你我們家的小孩素質
一定也跟你我一樣是有好的素質~
那有沒有考慮要讓小孩來報效國家呢~
就只會講別人~
至少他(她)們都比我們有勇氣吧~
笑話..拿我們納稅人的薪水.可以說素質差沒有啥關係???
去當職業兵可不是人強迫或求他(她}們去當的.只要你身著軍服
領國家.納稅人的錢.就是要遵守國家.軍中紀律..
難道時代不同.軍中的規定也隨著時代改變嗎????
我禮拜一就打電話來國防部問問說:請問現在開放軍人可以在公共場合.大
聲喧嘩.滿嘴髒話嗎?????我一定來問問..再不然請立法委員問好了





馬祖瘋 wrote:你們罵了那麼多有證據嗎?不要惡意攻擊打擊國軍自毀戰力?如果用講的就可以的話馬祖還有什麼王法?凡事講求證據!
~雲台山車神~ wrote:
素質差~
這話講的好像一點都沒錯
但大家有沒有想一想~
素質好的你我~
為何不來報效國家~
你我們家的小孩素質
一定也跟你我一樣是有好的素質~
那有沒有考慮要讓小孩來報效國家呢~
就只會講別人~
至少他(她)們都比我們有勇氣吧~
笑話..拿我們納稅人的薪水.可以說素質差沒有啥關係???
去當職業兵可不是人強迫或求他(她}們去當的.只要你身著軍服
領國家.納稅人的錢.就是要遵守國家.軍中紀律..
難道時代不同.軍中的規定也隨著時代改變嗎????
我禮拜一就打電話來國防部問問說:請問現在開放軍人可以在公共場合.大
聲喧嘩.滿嘴髒話嗎?????我一定來問問..再不然請立法委員問好了

彷彿相識一萬年,有緣渡海來相會,不知真情歸何處,祈求緣深情義重。



景氣差,難道是心情沒地方發洩嗎?
還是歹年冬 厚蕭郎呢?不會吧!
單方面說詞,不足以採信
無憑無據
沒一個影 生一個子?
看到黑影就開槍嗎?
請舉證,不然對方可馬上集體告你毀謗名譽,在民事賠償上妳就吃不消了.不得不慎呀?
網路言論可不是隨心所欲胡亂發表的,開版的網友要舉證且相關證據佐證.不然有可能會吃上妨害名譽官司的
開版網友言論似乎已符合以下要件了?........
刑法第310條
意圖散布於眾,而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者,為誹謗罪,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散布文字、圖畫犯前項之罪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千元以下罰金。
對於所誹謗之事,能證明其為真實者,不罰。但涉於私德而與公共利益無關者,不在此限。
民法第 195 條 不法侵害他人之身體、健康、名譽、自由、信用、隱私、貞操,或不法侵害其他人格法益而情節重大者,被害人雖非財產上之損害,亦得請求賠償相當之金額。其名譽被侵害者,並得請求回復名譽之適當處分
可見很多人法律常識不足,暴露自己於危險之中而不知.
話說回來,把國軍說的一無是處 ,沒必要吧?
老共要打馬祖?誰保護?
還不是固守咱馬祖偉大的阿兵哥阿兵妹小學弟小學妹們... 不是嗎?




別吵嚕..大家以後看到此情形就當場糾舉她的不是.我相信人都是要面子的嘛,相信會改進的.
但千萬別一干子打翻一船人,你這樣說,他們以後如何出來面對大眾勒,不知道的人還以為是全部女兵都會罵三字經,我相信他們長官看到這篇文章,他們不會被罵死才有鬼,那些遵守本份的其他女兵誰要幫她們澄清.
她們會來當兵已是很有勇氣,把這大好青春奉獻在國軍上面,真的要打戰她們還是要衝鋒陷陣不是嗎?(雖然不太可能= =).
給她們一次機會也是給我們又多了一份包容原諒的心,小孩子問說為何她們可以亂罵三字經,剛好也可以給妳的小孩一個教育機會,說(這樣的行為是不對的,長大千萬不可以這樣,因為人家會認為妳是不乖的小孩).
請大家以後就直接當場糾舉她們的不是,我想這行為會慢慢消失的.

無名



樓上人可能不知此事態嚴重性.
此事情子虛烏有誇大效果成分居高也是很有可能的?網路報料假假真真不得而知,
所以請開版舉證
假如是阿兵妹同事間互相戲謔用語且無違背善良風俗且助於同事間友誼是另論,假如被不知情第三者擴大扭曲原意且意圖?訴諸於網路文字公眾散播,兩者是完全不同的層次.
雖暱名,但當日人時地物,均可還原.
況且開版者無法提出舉證,
除非開版者提出舉證,否則所寫的文字構成違法要件在法律上可屬於毀謗名譽罪?
單方面之詞在法律上不足以採信,另一造是可以告她的,懂嗎?




可知道在一個異鄉人在馬祖地區服役的心情為何
如果你當過兵就不難體會
別責怪女兵的素質
是你把摽準放太高了
別用放大鏡看帶軍人
用望遠鏡看待自己
想想
這些異鄉人在馬祖地區的處境
將來你的小孩長大了
也有機會離鄉背景時
有機會三五好友相聚
彼此放鬆心情
無論身分為何
都是紓解壓力的門路
建議你
下次在遇到阿兵哥有類似情形時
要告訴小朋友
阿兵哥對國家與馬祖地區的貢獻
平時訓練與勤務之餘
只有在這個時候才能放鬆自己
才能紓解壓力
不要太多苛責
要心存感恩
不是這些阿兵哥
請問在馬祖地區會不會有些許的影響
請慎思




我想這位"馬祖客"網友
原意應該只是想軍中好好注重一下紀律問題
畢竟出了營區就代表中華民國國軍
紀律形象不應因為任何情況而打折的
只是這位網友語氣太過於情緒化
且內容以偏概全.不夠客觀
才會在後段遭眾鄉民圍剿...
至於毀謗嘛...
至少版大沒指名道姓
所以也沒"被害人"是吧
真要告的話也只有國防部能告(被害人:國軍...ˊˋ)
若此篇文章真有涉及毀謗的可能
那麼站長是否應該將這篇文章刪除(移至刪除文章區)呢
至少以前站長不是都是這麼處理的
省的開版的一直被人開X...
也是蠻無辜的是吧!

外人皆稱予好辯,何也? 予豈好辯哉?予不得已也。能言距邪說謬論者,聖人之徒也。




以上的討論,可能有些網友太情緒化而偏離了主題。開版網友的訴求是,女兵不應該在公眾場合大聲喧嘩、講三字經,如果這些女兵確有這樣的行為,就該虛心檢討和改進。至於少數網友扯到馬祖人V.S.非馬祖人,這樣的延伸,真是偏離主題了。




延伸到馬祖人與非馬祖人的議題,
是有點不應該
公共場合保持安靜本來就是現代公民應具備的素養
我想開版的先生應該不只是針對女兵們
她們只是剛好被看到所以被點出
不過同樣的標準應該一體適用
小弟經常在晚上前往7-11購物時
看到群聚的馬高學生,
他們對話的內容似乎也不大文雅.....
怎沒人提出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