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貼者



馬祖也應納入離島建設條例第九條條文修正案 --閱讀人次 : 1916 民主進步黨金門縣黨部 函
受文者:民主進步黨立院黨團
發文日期:2010年12月31日
發文字號:(2010)金黨字第1231062號
附件:
主旨:函轉「馬祖還我祖先土地自救會」陳情函,如附件,懇請 貴黨團及蔡委員惠予協助。
說明:
一、依據該會王長明會長表示,日前貴黨團所提「離島建設條例第九條條文修正案」已通過一讀,令人慶幸,但馬祖亦有類似情形,懇請於本案二讀時一併納入,以造福該地區民眾。
三、謹附上該會所擬「離島建設條例」第九條之建議增訂條文供 貴黨團及蔡委員煌琅酌參。



翁明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