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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基層特考留不住「地方」人才,也是事實。
基層特考錄取的考生都是很優秀的人才,但是這些新任公務員在馬祖等離島才做幾年,馬上又考走離職。也是事實!
其實這不僅是馬祖、金門、澎湖等離島的問題,台灣其他偏遠鄉下地方也面臨相同的困境。
曹爾忠立委建議考試委員建立制度,保障離島地方一半名額,建立公平又合理的考用制度。這個用心,我們應該給予肯定。當然行政職權上尚未做到的,民意代表要繼續努力監督。
我們不希望馬祖等離島地區永遠沒有在地的人才,永遠都是公務人員新人訓練中心。
曹爾忠爭取考試院同意高普考及領隊導遊考試增設馬祖考區,我認為是很重要的!
因為,我不必遠度重洋到台灣考試。
因為,我可以省下交通及住宿費用。
因為,我減少舟車勞頓,可用最佳的身體狀態來應試。
(古代進京趕考,盤藏所費不貲)
我覺得這是曹立委為馬祖鄉親爭取考試權的公平對待。
馬祖每年提供20個以上國考職缺,但是馬祖當地人只有1、2個考上,
這很正常吧!因為馬祖人習慣靠關係呀 具公平性的考試當然是考不上 這句話很中肯吧 一樣昰醫科畢業 我敢保證馬祖人的一數可能不如台灣學生 因為他們都是靠保送的 好聽是這樣 說實在話 根本是馬祖人護航 因為根本沒醫科實力
曹爾忠主張:「建立公平的考試制度」~1
其實我們的憲法本來是非常完整的,但在盲目及半調子的修憲後,建立了一個假公平的考試制度。請大家看一下憲法第八十五條:「公務人員之選拔,應實行公開競爭之考試制度,並應按省區分別規定名額,分區舉行考試。非經考試及格者,不得任用。」這是因為制憲當時,全大陸是這麼大的一個地方,如果不按省區規定名額,可能會造成都是北京人、上海人或都是繁華地區的人考取,而新疆、海南島地區的人想要考取是非常困難的,所以必須按照省區規劃。
但是到了臺灣之後,感覺這個大憲法可能在臺灣套不上,所以我們就定了憲法增修條文第六條第三項規定:「憲法第八十五條有關按省區分別規定名額,分區舉行考試之規定,停止適用。」這看似公平,因為臺灣這麼小,所以不需分區,但事實上變成考取的都是台北市、高雄市等大縣市的人,這幾年這種現象已經出來,所以我認為它是盲目的、半調子的。
台澎金馬要按照戶籍區分,如果不保障偏遠、離島地區,就是假平等,因為台北人可能會上補習班補習,屆時考取的可能(大部分)都是台北人。
曹爾忠主張:「建立公平的考試制度」~2
李家同教授曾說:教育是貧苦孩子唯一的機會,對此,我心裡很難過,因為教育本來就不公平,城市的教育會和離島、鄉村的教育一樣嗎?同樣地,我也認為考試是離島、偏鄉、窮鄉唯一的機會,不料現在又建立一個不公平的制度,在教育不公平、考試不公平的情形下,偏鄉的孩子哪有機會?
此外,這個制度實施以後,可能也會製造不穩定的工作情緒,這些經由基層特考分發到馬祖、金門、山地、離島服務的人,在那邊的情緒會穩定嗎?一般而言,他們內心盼望的是服務3、5年後可以調回故鄉服務,所以考試對他可能是一個懲罰。
第三則是浪費國家資源、傷害人民感情,這些人到金門、馬祖以後,經常要交通往返,不但浪費錢、浪費精力,還浪費國家資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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