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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祖警車都是這樣用途? --閱讀人次 : 7724 4月21日晚上11點10幾分左右,本人行經青馬道時,有輛黑白警車往馬港方向開,開遠光燈照到我差點掉進路旁水溝,後來我發現警車號碼是0606-QS,一個穿便服的人開車,旁邊坐著一個小姐,邊聊天有說有笑,似乎不像是刑事組查案, 請問警察黑白車是深夜載小姐?還是在捉壞人用?在下沒帶相機,但青馬道沿路監視器應該有紀錄可查。當台灣警察犧牲生命去捉壞人時,馬祖警察都「閒閒美黛子」?




警察有勤務編排並有簽出出勤,他是否執行公務就可以不受部分法律或是規定的約束?
當時晚上警察執勤時,巡邏車之警示燈 巡邏燈是否有亮?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93條第2項 "消防車,救護車,警備車及工程救險車執行任務時......且於開啟警示燈及鳴警報器執行緊急任務時,得不受標誌標線及號誌之指示"。




馬祖瘋 wrote:
這明顯警察局已經不敢回應了
馬祖警察局的督察組應該徹查一下
浪費納稅人的公帑.非常可惡
曾經有人說,對馬祖有些事不合理,就只能自我解嘲,以「不這樣..哪像馬祖?!」現在想想,還有幾分道理。




有關臺端反映本局員警於101年4月21日23時許,穿著便服駕駛0606-QS黑白警車,開啟遠光燈,搭載女子一節,經交本局相關單位查處答復如下:
一、針對臺端指稱員警駕駛巡邏車未著制服部分,經查本局員警確有穿著制服,惟因深夜寒冷加穿外套,致引發不必要之誤解,確有欠當,已予該員處分在案
二、有關搭載女子一節,係因執行為民服務,協助○姓女子前往馬港天后宮尋回住家鑰匙事宜,基於深夜時段,顧及民眾安全,以巡邏車載送,經查尚無違反警紀規定。
三、關於員警駕車開啟遠光燈,令臺端差點掉入水溝一節,深表歉意,將加強宣導所屬同仁正確使用燈光。
四、臺端關心警政,敬表謝忱。
連江縣警察局關心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