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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馬防部如何能置身事外? --閱讀人次 : 1708 大陸快艇入侵騷擾我們馬祖海域已經有2.3年了,海巡大隊至今還是一籌莫展,毫無有效應對之策。而我們的駐軍更是可笑,對岸快艇就在你們據點下方釣魚(臂力好點的真的拿石頭丟的到)這是甚麼樣的一個畫面,保疆衛土不是你們的天職嗎?沒有要你們反攻大陸,但是當人家如此侵門踏戶,你們是否該有些作為呢?國家花那麼多錢養一個海龍艇隊幹嘛?!天氣好出來巡邏戒護一下有那麼困難嗎?所謂保疆衛土是有範圍跟條件的不包括海上是這個意思嗎?




一看就知道外行人....
海龍沒有行政執法權!
海龍沒有行政執法權!
海龍沒有行政執法權!
叫海龍出去幹嘛?
甚麼位置做甚麼事
不去檢討政府不協助海巡買裝備逮人
而是叫部隊去幫忙「趕漁船?」




軍隊沒有執法權,無論在國際慣例或是我國現行法令,都無法直接處置。當然若是常常出海"技術性演習",是否能具嚇阻作用,也是可以討論看看。
目前符合國際慣例與我國法律的海上警察就是海巡署,當初因為沒有專責單位,分散在各部會,後來才整合成海巡署總管海上執法與救援等任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