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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教育處處長幫忙給馬祖孩子一個展覽平台 --閱讀人次 : 2688 每年的全國學生美術比賽是國內重要的學生藝術競賽活動,各個學校都相當重視,參加這比賽必需經過校內初賽,縣內複賽,榮獲縣內前三名者,才有機會送至台灣參加決賽,競爭非常激烈,也相當不容易。
參加比賽過程很辛苦,學生好不容易完成一幅好的作品,卻只有評審委員看到,很可惜,希望有場地能固定展覽。(建議展覽的地點:可以在民俗文物館或馬港圖書館)。記得前教育局局長林平銀老師,在他任內都固定舉辦全國學生美術比賽(縣內複賽前三名作品)展覽,獲得在地家長高度認同。
希望 教育處長能延續良好的風氣,重新規畫每年固定檔期舉辦展覽,讓馬祖在地的孩子有平台可以展現。馬祖辦的其他畫展很少人會去看,但若是這種的學生美術展覽,在地的家長會很願意來觀賞,並透過展覽,老師及學生們可以相互觀摩學習。
目前縣內複賽前三名作品還在台灣參加決賽,等到比賽完畢後,送回馬祖後,能安排展覽,讓馬祖鄉親可以欣賞到學生們天真創意的畫畫作品,讓獲獎學生的作品有舞台可以展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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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教育處處長的問題嗎?
馬祖那些年年拿文化局、教育局等補助支持的什麼畫家、社團,自己有想過發揮母雞帶小雞精神嗎?
我多少次建議過這些自詡是馬祖的名家們每次展覽不管是辦聯展或個人展,用的都是縣府的經費補助,但有幾個人想過把自己縣內也得獎的美術學子們一起拉上舞台辦聯展,讓這些後進有跟著見世面與增加美術資歷的機會?!
美術界很重視得獎紀錄與參展資歷,那些「名家」們,只想自己招生,頂多幫來學的學生們報名美術比賽,有幾個真正會想提攜與薪傳自己的馬祖子弟?!
只想搞得外人永遠只知馬祖就這幾個人而已?
敦促教育處時,同時也要好好檢驗這些常年拿縣府補助的社團、個人們,到底為真正的薪傳貢獻什麼?!
每次都是這些人老面孔,新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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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這樣認為啦…
以扶植在地美術人材的角度來說,比起弄個觀覽率低到不行的展場擺放,不如請教育局加強輔導各校並編列預算補助學子參加國內外各項比賽和展覽,不僅可以拓寬學生的視野和創作思路,也可以讓學生感受到專心創作也能有一番作為
同時也應該增設參加展賽的窗口(及專業且公正的審評制度)和相關補助預算,讓學校以外的在地社會人士也能展現原本沒機會展露的美術天份和得到合理的創作報酬
並請文化局、產發處、鄉公所等各處共同商討研究如何讓在地美術結合公共藝術設置及其他地方建設等美化工程,跨部整合不但可以大大增加在地美術人材的發展環境,更可以進一步強化觀光資源
然後再來討論,要在哪裡搞個空間來安置這些美術作品
這樣不才是真正在幫馬祖在地藝文人才找活路嗎?
不然你各部會每年這麼多預算,就只拿來辦活動和發宣傳品? 然後藝文相關設計依然找台灣外包來做?? 一樣的錢請設計,如果可以讓這個市場回歸到在地人身上,不是美事一椿嗎?
老樣子請大家恕我說句難聽話,只找個地方展放就當是對在地藝文有所幫助,這不是讓孩子們的作品還沒見光就急著放進靈堂等上香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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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過一夜細想,我依自己的經驗,編輯了一下整體概念
以扶植在地美術人材的角度來說,比起弄個觀覽率低到不行的展場擺放,不如請教育局加強輔導各校並編列預算補助學子參加國內外各項比賽和展覽,不只是全國美展,包括商業氣息濃厚的金犢獎都可以鼓勵學生嚐試
如果馬高有足夠的野心,甚至把教育計劃拉遠拉長,培養能夠每年出征新一代設計展的班隊更無不可、不僅可以拓寬學生的視野和創作思路,也可以讓學生感受到專心創作也能有一番作為,培養真正接地氣的專業在地創作人才
同時也應該增設參加展賽的窗口(及專業且公正的審評制度)、平台和相關補助預算,讓學校以外的在地社會人士也能展現原本沒機會展露的美術天份和得到合理的創作報酬
並請文化局、產發處、鄉公所等各處共同商討研究如何讓在地美術結合公共藝術設置及其他地方建設等美化工程以及各類文宣、特產包裝設計等等…最好,可以成立一個系統,能媒合在地文創人和地方產業商家做結合,不但可以大大增加在地美術人才的發展環境,更可以進一步強化觀光資源,這一定是要跨部整合才辦得到的事
甚至可以延伸開來,每年辦一個限定學生參加的馬祖美術聯賽,只要獎酬夠豐厚(第一名稅後獎金至少要50萬),並請文化局和教育局務必在台灣各校做足宣傳,絕對可以吸引台灣參賽者前來共攘盛舉,還有什麼比一個能吸引學子來馬祖參賽的活動更能帶動商機的?
學生離鄉比賽要嘛家長帶小孩過來,要嘛老師帶隊過來,無論如何全都要住要吃要交通,不就可以增加地區收入了嗎?!
這裡有一個很多人會不諒解的重點:這種比賽,一定要讓外來的參賽者得第一名。這是地區競賽型觀光行銷的竅門
連韓國這種在國際運動賽事上出盡各種手段的民族都知道,當比賽辦在自家土地上的時候,要把冠軍給外國人,這樣每年才會不斷的有旅客進來
記得之前台灣學生拉糖作品過海關的新聞嗎? 為什麼人家要大費周章把一個這麼重的作品帶上飛機去韓國?? 除了是一個頭銜之外,更吸引人的,是那筆獎金!
這是一個拋磚引玉的概念,一年給出冠軍五十萬獎金,可以長期固定的帶動地方收益,更縮短台灣人對於馬祖概念上的距離,間接活絡觀光活動,還有什麼比這更划算的?!
一個高達50萬獎金的比賽,你就算辦在全年最冷的觀光淡季,參賽者既使冒著封島的可能,也一樣還是會擠破頭要來參加,想想,這是多大一筆收入啊?
不要再有那種「這是產發處的事」、「這是文化局的事」、「這是交旅局的事」或者「這是縣政府的事」、「這是民眾的事」的心態
馬祖就這麼大而已,誰家的誰沒有關聯?
不管做什麼都一定會彼此牽連,既然如此,為什麼不一起把事情做大、做好呢?
辦活動用的是經費,旅客來馬祖賺錢的是鄉親啊
當然,這種活動不是你這個月公告,下個月就會有人來的,不論是宣傳範圍或是訊息熱度都需要時間舖陳和醞釀
然後,當上面那些事都有輪廓以後
再來討論,要在哪裡搞個空間來安置這些美術作品
這樣不僅可以培養馬祖在地藝文人才,更可以強化觀光行銷,增加百姓的收入
這正是馬祖走出去、客人走進來,鄉親發大財啊
最後,最後
我拜托你各局處
萬一,假使,真要採納我的意見…拜托,搞得專業點,真的要做到各部會合作來弄,花時間弄,好好的弄。這個東西弄好了,可以延伸出至少十幾年的觀光行銷計劃,千萬不要浪費。
特別是你那幾個愛把事往外推的局處,我就先不明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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