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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鄉親通報:
經鄉公所回報該區域遊蕩犬隻為民眾所有,目前已繫犬繩。
提醒各位鄉親:依動物保護法 第 20 條 寵物出入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應由七歲以上之人伴同。違者可處新臺幣三千元以上一萬五千元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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動物保護專線:0836-25248




復興路也就兩條舊巷,幾隻寶貝後台硬梆梆,寶貝沒綁一天又出來溜瘩,復興路鄰近餐廳,8號早....早餐店巷子口,有一大陀營養不良硬梆梆糞便,一看就知道主人家很久沒吃青菜,有困難公所是不是可以介入,動用緊急特支費,買幾個狗鏈提早結束這條街天天上演的鬧劇




每次我跟小孩出門買東西,已經被嚇過好幾次,東西差點都掉在地上,後來只能特地繞一圈避開野狗或是站在離狗遠處等野狗離開才能快速通過,真的好嚇人如果被咬傷怎麼辦!!!有一次就有一隻野狗一直坐在便利商店門口等了好久野狗離開才敢走出店門口,還有一次女兒跟媽媽一起去參加健行,兩隻大狗步步逼近,主人就在旁邊也不管,愛狗養狗請管好







我是夜空裡的一顆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