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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祖開講友善列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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訪客 167.91

發表時間 : 2021-12-01 19:5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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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佔土地?沒有國軍還有今天的馬祖嗎? --閱讀人次 : 1046

當年的緊張情勢,明天馬祖會不會被老共拿下都不知道了還有美國時間搞土地登記?馬祖如果沒有一堆貪心的餓死鬼胡亂登記土地,還地於民會搞到這麼久嗎?真正的問題根本不在軍方、縣府,最好軍方土地返還作業更嚴謹一些省得國土被一些根本沒有使用事實的鄉親登記走,看了就噁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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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榮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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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自 : 馬祖南竿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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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時間 : 2021-12-01 20:3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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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問題為什麼這麼亂,正是因為連江縣政府從終止戰地政務至今,都沒有執行安輔條例,導致真地主及旅臺鄉親討不回地,最近三年反以時效取得讓假地主登記到了土地,這就亂上加亂了。

政府的存在,就是在服務人民,總登記期間申請登記的案件,有測量結果的,政府應該要清理地籍主動通知鄉親登記,也沒有做,所以民怨深深不是沒有原因,希望我們的劉縣長要好好的檢討,是老百姓的,儘快還給鄉親。

摘錄金門馬祖東沙南沙地區安全及輔導條例第 14-1 條
本條例適用地區之土地,於實施戰地政務期間,非因有償徵收登記為公有者,原土地所有人或合於民法規定時效完成取得請求登記所有權之人或其繼承人,得於本條例修正施行之日起三年內,檢具有關權利證明文件,向土地所在地管轄地政機關申請歸還或取得所有權;其經審查無誤後,公告六個月,期滿無人提出異議者,由該管地政機關逕為辦理土地所有權移轉登記,如有異議,依照土地法第五十九條規定處理。
本條例適用地區之未登記土地,因軍事原因喪失占有者,原土地所有權人或合於民法規定時效完成取得請求登記所有權之人或其繼承人,得檢具權利證明文件或經土地四鄰證明,申請為土地所有權之登記。
前二項歸還或取得所有權登記審查辦法,由內政部會商財政部擬訂,報請行政院核定之。
未登記土地,於辦理土地總登記期間,應設土地總登記委員會,處理總登記有關事宜;其組織規程,由行政院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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