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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祖開講友善列印



張貼者
訪客 83.185

發表時間 : 2022-04-28 22:1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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慷公帑之慨,圖個人私,連江航業,東海明珠,可能涉不法? --閱讀人次 : 3903

馬祖就連江航業的東海明珠,莒光及東引航線委託經營管理標案,含有租用船舶南北之星一號事,縣政府已編列1.58億元的所有費用,給南北航運公司。並簽訂由(南北之星一號)負責專門承運南竿至莒光,東引的交通運輸,合先敘明。

雙方在「東海明珠委託經營與管理採購契約」第12條明訂:本輪與租用船舶在履約期限內,未經機關許可,廠商不得有契約以外之營利行為。按本條意旨,南北之星一號只能(專責限定)跑莒光和東引的航線運輸,不得有私自違約去偷跑台馬航線的營利行為。

但是,今年4月7號至4月23號,南北之星一號公然違約的偷跑了13趟台馬航程。也因此輕忽了莒光民眾的權益,與東引鄉親的生命安全。竟然指派不滿100噸的吉順8號,10號,去跑東引航線,惘顧乘客的權益與安危,如此奸商行逕,令人不寒而慄!

我們強烈質疑以下幾個問題:
一`南北之星一號是否有經過(機關許可)?抑或是根本不屑契約規定的(不得有契約以外之營利行為)?
二`如果有經機關許可,那麼請出示(機關許可的公文函件)以釋眾疑。
三`果若有經機關許可,那麼請問該核可的機關,憑什麼法律依據或契約條款來核可?
四`既無法律依據,又無契約條款准許,則是否有觸犯刑法第131條的(公務員圖利罪)之嫌?
五`又或不幸,因為派太小船隻去跑波濤洶湧的東引航程,而發生船難事件,則是否有觸犯刑法第130條(廢弛職務釀成災害罪)之嫌?

綜上論述,馬祖縣政府,連江航業公司及東海明珠,都有必要立刻出面,針對上述五項質疑,提出明確與具體的說明。否則,不免讓人有(官商勾結,圖利廠商,公務員瀆職)等情事?

拿了政府的錢,去做自己賺錢的生意。且派小船去跑東引,莒光海象欠佳,航途危虞的運輸,如此膽大妄為,唯利是圖的心態與行徑,實不敢苟同。這是典型的(慷公帑之慨,圖一己之私)的不法行為。

建請即將開議的馬祖縣議會,及馬祖的檢調機關,應該主動介入關切,並調查事情原委。果若有違法犯罪行為,當然應該依法究辦,決不寬貸,以嚴懲奸商。縣議會也可以重審該筆預算,或刪減其費用,為我們看緊人民的血和稅捐,方為正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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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子詩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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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子詩云

來自 : 南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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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時間 : 2022-04-29 09:2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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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有點勁爆,

不管是否為選舉操作,或莒光船的利益糾葛戰延伸,連江航業與南北之星還是要回應釋疑。

畢竟原貼內容提到的是涉及公利益的「違約」。

不回應,只會讓人有更多負面操作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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腦容量不大,所以每次都忘記用哪個帳號登入 因此~~對,都是我
馬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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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怒

來自 : 阿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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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時間 : 2022-04-29 11:1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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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祖現在府會和諧!
怕也只是狗吠火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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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祖連江航業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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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時間 : 2022-04-29 11:1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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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霧季天候因素,緊急疏運滯留旅客說明如下:
依照本公司與南北公司簽定「東海明珠委託經營與管理採購契約」第二條第11項約定:「本輪與租用船舶在履約期限內,未經機關許可,廠商不得有契約以外之營利行為。」
依此精神,四至六月為馬祖霧季,空中交通關閉之際,旅客滯留當地,造成不便,為紓解滯留旅客及解決在地對台交通問題,本公司依照合約同意南北公司執行對台緊急運輸,確保本縣觀光形象。
各離島交通也保持正常調度,以機動靈活的方式以解決本縣對內、對外海運運輸,完成運輸任務,解決民瘼。本(4)月13日順利完成運輸,獲得全民及遊客讚許就是明證。
本公司本著服務之精神,日後將會以最佳的靈活調度方式,完成霧季期間對台交通艱困的任務,服務大眾,發揮大衆運輸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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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M-92St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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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時間 : 2022-04-29 11:2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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訪客 wrote:
今年4月7號至4月23號,南北之星一號公然違約的偷跑了13趟台馬航程。也因此輕忽了莒光民眾的權益,與東引鄉親的生命安全。竟然指派不滿100噸的吉順8號,10號,去跑東引航線,惘顧乘客的權益與安危,如此奸商行逕,令人不寒而慄!

從行政中心南竿算起,莒光、東引鄉親每一趟“往回家的路”,無論班次與路程都是最漫長和最擺蕩的。
就算公部門臨時不依原合約,把南北之星1號被調去支援觀光客、旅行團霧季返台,但也先應周知2個鄉民眾,不能讓“離離島、弱勢中的弱勢”的人基本權益被犧牲,這是為大官者在執政最末期仍應秉持的職責。
但,當身邊的鄉親最基本的通行權益已被影響,莒光和東引選出的議員為何不發聲?難道已經眼蔽耳塞,無感了嗎?
起初標榜500噸輪船運輸,曾經私下掉包成100噸船隻代行!去年一位Oops網友就截圖,在非霧季的10到11月莒光航線不少趟是改由較小的“吉順10號”來跑:
 
  https://www.matsu.idv.tw/topicdetail.php?f=2&t=253448
 
在此深切期盼,也請全體議員在開議時針對莒光航班去年改簽約後,至今到底有幾趟私下被承包業者改調其他小型船隻代跑?政府委外經費支付是否因業者行徑已明顯失去了合理性?務請詳加查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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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色協奏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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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冊 : 2015-0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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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時間 : 2022-04-29 12:0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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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然離島交通很重要,但南北之星在霧季發揮了疏運的功能,更是令人期待!想想數百人滯留機場,次日未必開場,也未必能補到機位,而臺馬之星上午9點半已經開走,這時候馬祖-台北港航線可說是遊客的救星,讓他們當天就能回到家,也算是功德一件!如果換一個角度來看事情,會有全然不同的觀感,不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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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o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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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時間 : 2022-04-29 13:3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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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不同意的話能有這篇新聞?
易飛網總代理南北之星快輪 明年4月起航
https://ctee.com.tw/industrynews/consumption/558433.html

疏運旅客固然重要
但回到本質問題
當初南北之星(沒有南北之星1號這艘船)
可以說是為了改善莒光交通
縣府大力支持業者加入投標的
打著為離離離島的民眾提升交通運輸
現在卻為了遊客而傷害鄉親的權益
是不是有點忘了初心

不過現在有南北之星2號加入營運
未來應避免這種狀況
以免讓人有說閒話的餘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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