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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祖開講友善列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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趣味大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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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時間 : 2022-08-11 08:5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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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坑道今天封洞了嗎? --閱讀人次 : 3900

幾天前看見公告
馬祖國家風景區管理處,長期占用北海坑道出入口處私人土地,多次拖延協調未果,特此通告:八月十一日起,該私有土地將封圍不得進出,破壞圈圍設施及私自進入者,將依法究責並求償。
土地所有權人暨使用權人 敬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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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編 
網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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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時間 : 2022-08-11 12:2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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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站訊:

南竿北海坑道位於北海遊憩區,係馬管處於民國89年以新臺幣1億5,000餘萬元向軍方取得之,馬管處多年來積極辦理坑道內外及周邊景區公共設施建設及維護管理工作,經查周遭皆為權屬未定地的坑道口,其中南竿鄉仁愛段341地號自民國90年起由劉姓地主取得所有權,地主近期多次向馬管處伸張土地使用權利,並提出巨額承租費用情事(高出近80倍)。

北海坑道口遭人於昨日午夜進行封圍,馬管處方處長於今日上午8點30分召集同仁及鐵仁休閒育樂有限公司(坑道承租廠商)召開會議協商,廠商於會中提出能否請管理處建造便道,另尋道路進入北海坑道?惟經馬管處先行評估,因周邊空間相當侷促,短期內實在難以達成。

馬管處為利遊客於公共空間通行的權利及持續推動馬祖軍事文化觀光,馬管處方處長今日上午9點率同仁進行通道障礙物排除,北海坑道仍維持自由參觀,並通知鐵仁休閒育樂有限公司暫停營業,出租契約暫停。馬管處將依現行法令相關規定與地主進行市價協議價購事宜,期盼地主能秉於發展馬祖觀光之理念予以同意。(馬管處新聞稿)


早上北海坑道入口被地主圍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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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ugi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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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時間 : 2022-08-11 13:2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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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小編明察,何來的80倍,不要聽風管處的一面之詞,就隨便報導,感謝您,風管處處長早上燬損私人土地圈圍設施乙事,本人請他復原,我就不提告,他大聲嗆我「我不會復原,你去告我啊」,我只能順從他的意,已向南竿警察所提告。長期佔用私人土地,還嗆得很高興,這不是傲慢,什麼才是傲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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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ugi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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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時間 : 2022-08-11 14:4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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風管處企劃課課長說是用公告地價10%,一個月地租只有幾百塊新台幣的80倍,只寫高近80倍的租金要求,明顯是想誤導讀者,各位鄉親,你家有2百多平方公尺的土地,會幾百塊租給風管處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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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榮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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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自 : 馬祖南竿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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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時間 : 2022-08-11 15:0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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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徵收條例
第 1 條
為規範土地徵收,確保土地合理利用,並保障私人財產,增進公共利益,特制定本條例。
土地徵收,依本條例之規定,本條例未規定者,適用其他法律之規定。
其他法律有關徵收程序、徵收補償標準與本條例牴觸者,優先適用本條例。

第 3 條
國家因公益需要,興辦下列各款事業,得徵收私有土地;徵收之範圍,應以其事業所必須者為限:
一、國防事業。
二、交通事業。
三、公用事業。
四、水利事業。
五、公共衛生及環境保護事業。
六、政府機關、地方自治機關及其他公共建築。
七、教育、學術及文化事業。
八、社會福利事業。
九、國營事業。
十、其他依法得徵收土地之事業。

第 30 條
被徵收之土地,應按照徵收當期之市價補償其地價。在都市計畫區內之公共設施保留地,應按毗鄰非公共設施保留地之平均市價補償其地價。
前項市價,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提交地價評議委員會評定之。
各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應經常調查轄區地價動態,每六個月提交地價評議委員會評定被徵收土地市價變動幅度,作為調整徵收補償地價之依據。
前三項查估市價之地價調查估計程序、方法及應遵行事項等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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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ugien 
高階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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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時間 : 2022-08-11 15:2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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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坑道內是風管處收租給承包廠商營利,利潤鄉親們都知道的,入坑道必經之私人土地,確要求幾百塊承租,圈圍起來不讓用,還搞破壞,套句吳宗憲的話,這像話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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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鬼戰士 
資深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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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時間 : 2022-08-11 21:5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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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方還是好好協調吧,畢竟各有立場!
個人建議值此觀光旺季,地主目前可以先讓馬管處使用,雙方進行協商,最遲明年觀光季開始前雙方必須達成協議,否則收回土地,租金可以追溯至今年,給彼此一個處裡的時間,屆時若真無法達成協商,輿論也無法怪責於地主!
另外既然是協議,雙方都必須做出讓步,馬管處也不能一位墨守成規,只用公告地價10%當作租金,或許可以請第三方鑑價單位進行合理評估,我想這種情況全台灣絕對不是首例,找出一個雙方都能接受的方式,否則就只能走到強制徵收一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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