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貼者



有關馬祖南竿鄉「我要新四通」的廣告! --閱讀人次 : 2860 這幾幅廣告,是由什麼單位出資張貼的?
是由民間自主籌資,還是有對岸資金資助。
馬祖不是也有「廣告物管理辦法」。
是否經過申請,並符合地區「廣告物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
或者,馬祖地區的「廣告物管理辦法」,只是擺著好看的!
還有,這種廣告,以後請落款具名;「你要新四通」,不等於「我們都要新四通」。
這樣貼廣告,不是把全馬祖的人,都給拉進來陪葬?




馬祖:應該是由《工務處》主司其職:
法規內容-連江縣建築管理自治條例
第 二 條 本自治條例適用於連江縣轄區內建築物及雜項工作物之建築管理。 ... 有關臨接現有巷道申請建築自治條例由本府另定之。 ... 六、廣告物設置許可之審查。




馬祖的違建,也歸《連江縣工務處》管的吧?
工務處查察馬祖違建時,不是「除惡務盡、不遺餘力」!
以下引用咱們大委員的「立院質詢」:
5/24立委陳雪生交通委員會質詢
【立法委員陳雪生質詢議題:
一、兩岸恢復雙向觀光:陸方已同意台灣團進團出,應同步開放陸客來台(團進團出)。
二、新四通:通水、通電、通氣、通橋,先行評估規劃超前佈署。
三、馬祖大橋:持續積極推動連結南北竿的馬祖大橋。】
怎麼《連江縣工務處》只有蒼蠅拍,只敢打蒼蠅。
如果遇事都這樣雙標,不怕違建查察的時候,被民眾嗆聲?




《老蔣》和《老毛》的話,對今天的「金、馬」依舊成立:
老蔣說:金馬是兩個拳頭,正對著中國大陸。
老毛說:金馬是中國本土對台灣的兩條臍帶。
金、馬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和《中華民國》,至少仍具有「政治上的象徵性意義」。
老共仍視為,兩岸現況為內戰的延續:
「聯合次要敵人,打擊主要敵人」,是共產黨鬥爭的一貫手法。
現今,國民黨成了老共在統一大業中的「次要敵人」;主張台灣獨立的民進黨,成了其「主要敵人」。
然而,「聯合次要敵人,打擊主要敵人」的下一步是:
「當主要敵人被打倒後,次要敵人就等著被消滅」。
這是共產黨鬥爭的一貫手法,從以前到現在,未曾稍變。




可悲的一群鬼,在台灣沒有舞台,跑來馬祖當小丑。
如果你這麼反對以民生訴求為中心的新四通,請同時拿出馬祖缺水,缺電,冬天缺食,甚至一兩年還要一兩個月斷網的「五流」生活的解決方法。
請不要學習現在的執政黨,只會一昧的反中,卻情願當美豬跟日狗的畜牲,只會打嘴炮是沒有用的。




Ray wrote:
如果你沒屁放,你可以選擇閉嘴,不需要動不動給別人扣帽子,希望你的嘴不是只會拿來放屁
民主國家的渣渣,你真的很可悲
好啦~你不是五毛啦!
你是一元:
「一元槌槌」你有聽說過嗎?
我們的「議員」都是槌槌的。
「議員槌槌」,質詢新四通議題,碰到老共都避重就輕,做個樣子質詢一下!
反正政客都不在乎自己是否有靈魂,只看眼前的利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