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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志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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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時間 : 2023-09-07 23:0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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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的法扶,是個扶不起的阿斗;請看看日本的法扶! --閱讀人次 : 1692

《自籌經費連年擺爛,法扶動公益彩券腦筋。》

以下謹節錄,2017年8月18日,*週刊對法扶的報導,時隔五年,我看法扶還是會依舊擺爛:

【法扶會除了接案標準浮濫問題外,更令人詬病的是,年花納稅人超過10億元,自籌款卻少到只有數百萬元之譜,連0.3%都不到,如今在立法院施壓下,不但不思改善,甚至把腦筋動到公益彩券盈餘上。

法扶會從2004年成立後,預算從每年7億暴增到今年12億,9成以上靠政府補助,自籌款每年不到1%,已造成財政嚴重負擔。

立法院從2012年起要求法扶自籌財源,但法扶一直擺爛。

今年初立法院再度要求改善,本刊取得法扶會向立院提出的最新報告,發現法扶竟稱自籌款有400多萬元,已經達標,結果是拿太陽花學運結餘款來湊數。為了應付立院壓力,還提出向衛福部申請公益彩券回饋金的方案。

《立法院放水 年花10億自籌百萬》

依據《法律扶助法》規定,法扶基金會負有鼓勵民間捐助之責,但目前法扶運作幾乎全靠政府捐助收入。去年和今年政府捐助給法扶的預算,各為約11億元及11.7億,分占該年度收入總額比率94.62%89.97%。

參考日本法扶,政府捐助只占3成,另外3成靠自籌,4成靠追償金,算是非常穩健而長遠的做法。

可是,我國法扶自2004年成立後,每年9成經費都靠司法院預算支付,至今已逾百億元,自籌款卻僅2、3百萬元,低於1%,簡直離譜,甚至連律師都不願意捐。

由於立法院的監督失能,法扶會對自籌款比率超低更是亳無改善誠意,反而一再吃定政府,2015年法扶會自籌捐款竟然僅有186萬元,當時即有法界人士私下戲稱,連法扶會幾位帶頭大律師的一件訴訟費收入,都遠超過這個數額,自籌款低到這種地步令人搖頭。

依據法扶會網站公布資訊,法扶會今年的支出為13億餘元,收入方面,約11億餘元來自政府編列預算,自籌款竟然只有300萬元,可以說10幾年來都是擺爛,一心只想靠吃政府。

《自籌款極低 打公益彩券主意》

據法扶會報告內容,2016年度自籌款只有438萬元,佔總收入13億元的0.3%,低得離譜。但法扶會竟然在報告中向立法院表示,「已達捐贈收入之預算目標」,法界人士看了直搖頭,完全不敢置信。

離譜的是,這438萬元裡面,有150萬元是太陽花學運活動結餘款轉交過來,也不是自己去募來的。而法扶會花費最大的訴訟業務補助費用,完全沒有任何挹注。

事實上,法扶會的經費來源,除政府預算補助外,最重要的應該就是自籌款和追償金收入。日本就是這3項來源各佔1/3,所以可以長久穩健發展。日本法扶給人的形象也是公益和扶助弱勢,參加法扶的律師也都是基於愛心和公益的態度,所以律師界是有錢出錢,有力出力。

而且,日本法扶也積極追償,所以每年可以從追償金取得大筆收入。反觀我國,法扶會習慣倚靠政府,已經變成尾大不掉。如今立法院監督也失能也不積極監督,法扶會財務再如此惡化下去,難保成為我國財政的一個無底黑洞。】

這就是:需掩面出門的台灣《法扶》。

台灣的法扶,不止是扶不起的阿斗,還長滿了蠶食中華民國國民「民脂民膏」的蛆。下一篇會談及個人與台北(馬祖)法扶接觸的經驗;真是一堆不長進的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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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志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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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時間 : 2023-09-10 19:5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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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死了一名《法扶律師》之後…………】

法扶《馬祖分會》隸屬「台北分會」。在106年7月之前,本人也曾至「台北分會」申請法律扶助,《台北分會》派了一個連「馬祖」的地方法院是《連江地方法院》都不知曉的「審查委員」;…………還是經我提示「書卷上的全銜」,他才反應過來。

在106年7月之後,因該會認定本人「資力」不符,我想起早前前檯「年長」的男性志工,在我進入法扶《台北分會》時,問我的第一句話:你是要找「自費」的法扶律師,還是要申請「有扶助」的法扶律師?

我試著前往該會,申請「自費」的法扶律師。

就我所知,106年7月,由於一名法扶律師,在台南地方法院開庭後被撞,「法扶」內部因此發生了一場大地震。

而這次,該會大門口另一位接待我的「年輕」志工,給我的回覆是:「本會從未有提供『自費』法扶律師的服務」。

《法律扶助基金會》以領受《司法院》的捐助為主,如此公帑,該會是否有善加運用?

抑或是「早前」自進入《法扶基金會》伊始,就開始有人藉用是項工作之便,替具有法扶身份的律師,承攬業務?

本人進出法扶《台北分會》時間,《法扶基金會》應該都有紀錄存在,只要查一下「志工」值班排序表,不就可以大致知道,本人所稱的「年長」男性志工是誰?

真是一堆蛆,只顧著蠶食國家經費,沒有認真做事的用心。

我們的《監察院》和檢調單位,都是百姓拿香供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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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志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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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時間 : 2023-09-11 13:5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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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想到法扶《馬祖分會》回文了。
我沒想要你們回文啊?
我只想罵罵呀!

既然法扶《馬祖分會》回文了,我也想請你們轉告,貴會扶助律師《許碧真》:一個訴訟代理人,幫人家代理訴訟,把自己也給搭了進去,傳出去是會讓同業笑話的!

還有啊~《法扶基金會》應該要注意那些,長期沒有案子可接《法扶律師》的「精神狀態」,他們其實很多人,都跟失業很久的人一樣,精神狀態很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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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志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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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病久成醫」。

曾經,有一位中年男性律師(他應該是曾任司法官或法官、說起話來,有閩南口音。)和我說:以前律師考照很難考取,在前立委《朱高正》的同學,因為考照多年未果、跳樓輕生後,律師考照逐年放寬。

而就本人的觀察,現在大學「法律系」畢業,如果沒能考得《律師執照》,就幾乎好像「法律系」是白讀了一樣。

由於每年考取律師資格的人數越來越多,執業不易;「有考取律師證照」逐漸成了,就業時加分的選項:比方說,你如果去應徵銀行法務,有曾考得「律師執照」比較容易錄取。

考取律師,就好像考取大學一樣:「有人律師錄取,卻不一定適合當執業律師;有人考取大學,科系卻不一定喜歡」。

所以,如果確認自己,不是很適合律師這行,趁早改行,是個正確的選擇;如果是阿桑了,當個居服員,也比勉強當個律師,要來得讓人尊重。

我們家當時,政府派來的居服員,是個男的,我們到現在,還是很感謝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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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志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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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時間 : 2023-09-13 15:4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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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我希望法扶《馬祖分會》先去研究一下「構陷罪」。

我告發貴會扶助律師《許碧真》詐欺得利罪時,貴會到時候如果提供「受扶助人」、事後面談的補錄影,你們有可能會被我提告「構陷罪」。

到時候,我們可以在馬祖的法院聚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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