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祖開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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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說「這幾年完全沒進步」其實太冤枉衛生所和衛生局
因為衛生所和衛生局的努力還是讓人有感
疫情期間是衛生所和衛生局守護大家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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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多事情明明可以避免
像是這次講的拿藥問題
只要藥師休假時由醫師代為發藥
還有前陣子網上反應的醫師上班時間不在的問題
就要求醫師上班時間坐在辦公室
看起來都不是過分的要求
但衛生局卻寧願不處理寧可等到吵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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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衛生所特別注重醫生的辛苦
允許他們上班時可以多休息也不是壞事
但是不是忘了護理師也和醫師一起值班待命
他們辛勞應該是一樣的
醫師要休息護理師也要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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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今天護理師被反應拿藥
真的很委屈
他們只是聽主任或局長的指令辦事希望衛生所能正常運作
要檢討的是衛福局的政策才對






盆滿缽滿 wrote:
第89條規定「公務員假借職務上之權力、機會或方法,犯本章各條之罪或包庇他人犯本章各條之罪者,依各該條之規定,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
如果有人藉由職務上的權力,口頭或書面要求其所屬同仁違反法令規定執行藥事業務,應受法律裁罰。
隨著時代與知識的進步,民眾對於公家機關所提供服務也有越來越高的要求。衛生所由護理人員直接調劑藥品並發藥,是明確違反法令規定的,馬祖已經設有核磁共振的儀器,不能再用以前那套資源極度缺乏的說法,來合理化違規給藥。
最簡單的立即改善就是由沒診的醫師協助藥師業務。中期的話將藥師與醫師設定為職代,約定好發藥的工作,而長期的解決方法當然是補足人力。
東引發生的事情已經不是新聞,但可以變成歷史。衛福局和縣政府請加油,盡快研擬出符合法令規範的做法,否則明確違反藥事法的情況下,如果衛福局不通令改善,那就是陷各島主任於不義,出事時他們可能會因為包庇其它非藥師同仁拿藥,而被懲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