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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浪開大船、小浪開小船,大船在哪裡? --閱讀人次 : 1333

日前縣議會總質詢期間,曹丞君議員就東引交通議題質詢王忠銘縣長。王忠銘答覆表示:縣府提出新的營運模式,在不增加政府預算下,以「大船綁小船」模式,搭配「大浪開大船、小浪開小船」;視浪高狀況適當調整船舶調度,且可縮短約一半航程時間。

新聞來源:馬祖日報
https://www.matsu-news.gov.tw/news/article/241822

如果真能落實「大浪開大船、小浪開小船」,對東引居民而言當然是一項德政。然而,自6月1日南北之星2號正式取代臺馬之星營運東引航線至今,已近半個月,請問臺馬之星的母港在哪裡?

事實上,所謂「大浪開大船、小浪開小船」是否真正存在,值得外界檢驗。因為縣府與全港通簽訂的營運模式,本質上就是由南北之星2號擔任東引航線主力船舶,並享有該航線營運收益。依縣府公布資料,固定收入每年逾3,600萬元,另有約1,400萬元的變動收入(視開航趟次而定)。



若依6月份海象預報觀察,東引海域浪高達1.5公尺以上的天數約占三分之一,甚至接近半個月。倘若這些較大浪況時段皆改由臺馬之星執航,南北之星2號的營運收益勢必受到明顯影響。然而,無論是預算編列或契約設計,都看不到臺馬之星分享此一預算的安排。

更重要的是,臺馬之星與南北之星2號分屬不同公司。臺馬之星的營運收益歸屬全港通,南北之星2號的營運收益則歸屬該船股東。換言之,若真要落實「大浪開大船、小浪開小船」,就必須面對不同公司之間的利益分配,而此一分配機制並不存在。

因此,從6月1日至今,每當海象轉差、浪況增強時,由於臺馬之星的母港不在福澳,而是在基隆,因此未能支援東引航線。既然如此,「大浪開大船、小浪開小船」究竟是實際存在的調度機制,還是事後因應民意反彈所編造的謊言?

政策可以調整,說法也可以修正,但若縣府一再宣稱存在某種營運機制,卻始終看不到具體執行案例,甚至在制度設計與契約內容中都找不到相應安排,外界自然有理由提出質疑。至少截至目前為止,王忠銘口中的「大浪開大船、小浪開小船」,仍是一種話術,尚未成為東引鄉親真正看得到、用得到的交通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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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本因海象不佳,東引明日面臨南竿無船班前往東引的困境。然而,就在本文刊出後不久,全港通公司於下午3時45分公告,臺馬之星將於明日加開南竿-東引往返航班。

民眾樂見「大浪開大船、小浪開小船」的彈性調度模式,但更期待這能成為制度化、常態化的運作機制,而非臨時應變、有這次卻沒有下次的權宜措施。

此外,曹爾章議員早已建議,臺馬之星應以福澳港為母港待命,才能在浪大時即時支援南北之星2號,確保東引交通不中斷。縣府若真心重視東引居民的交通權益,應將曹爾章議員的建議納入正式營運規劃,而非每逢爭議才倉促應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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