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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祖開講友善列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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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莒小小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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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莒小小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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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時間 : 2007-05-07 18:5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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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莒莒光醫院前的道路不能拍照嗎? --閱讀人次 : 9368

今天(5/7)下午約三點左右,我載著四位觀光客(一位年輕人帶著父母親和小孩)做旅遊導覽,在莒光醫院的右前方約20公呎處斜拍了一張路面風景照,當然莒光醫院的門面也入鏡了,拍照的當時衛兵並未制止,可是當我們驅車要離開時,經過莒光醫院的門口卻被衛兵攔下,拉住車門要求觀光客將相機交出,並展示拍照內容要求刪除(態度強硬),此舉讓我覺得非常詫異,而且我覺得已超出衛兵的權限,我在西莒生活這麼久,還不知道那條路不能拍照,況且我時常在戀戀莒光網站上看到莒醫ㄚ兵哥張貼莒醫的相片,雖然他們口口聲聲說是長官交咐的命令,難道阿兵哥自己拍就不涉及軍事機密嗎?而且衛兵此舉已嚴重影響到觀光客對西莒的印象,對一直想發展觀光的西莒來說是一大傷害,鄉公所的相關單位有必要出面了解一下,否則你們努力的成果可能栽在軍方的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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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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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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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時間 : 2007-05-07 19:0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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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使用過Google maps的話,都知道現在商業衛星已經可以拍到有人在頂樓作日光浴了。由此可見,由於科技的發展,軍方的「保密」思考也要修正了。況且,如果該陣地或營區沒有樹立「禁止攝影」告示牌,衛兵無權沒收或刪除旅客的照片,否則民眾是否可以到地檢署控告該衛兵防害自由及毀損等罪?

不久前,本站網友homestar在菜埔澳攝影時,也被衛兵制止,後來經由鄉公所出面協調,才知道是錯在衛兵,表示以後不會再有此事發生。

今天又有民眾在「非機密」的軍醫院拍照(本站早就有十幾張莒光軍醫院照片,公開張貼),被衛兵要求刪除照片,對於發展觀光一直處於弱勢的西莒來說,真是雪上加霜,莒光指揮部長官們,您們應該加強衛兵執勤訓練,請不要一而再的擾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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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時間 : 2007-05-07 22:1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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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幾天好像是鄉政考察吧
請偉大的鄉代們明天早上專程到莒醫考察一下
看這些阿兵哥是不是生病了
去的時候記得多拍幾張"到此一遊"的照片

上次菜圃澳無法拍照的問題不到一天就解決了
這次看要幾天的時間才能解決??
預備.......計時開始

啊....糟糕..
上次我把西莒英雄館.山海一家跟坤坵的一些廢棄據點都拍進去了
莒光指揮部不會派憲兵來抓我吧...
請站長把我貼的那些照片都刪除掉吧
我保證以後不再拍西莒的照片了
請指揮官原諒









以上四張照片是在戀戀莒光莒醫弟兄所張貼的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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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莒小小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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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莒小小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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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時間 : 2007-05-07 22:3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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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哨神聖'不容侵犯",值勤中的軍人是不能拍的.這應該是80年代前的事了吧!我看很多阿兵哥在退伍之前還拍很多相片回去,包括站哨時帥帥的英姿,更何況莒醫衛哨是在路旁,而觀光客在距離20公呎遠的地方拍路邊風景,所以入鏡是難免的,我並不覺得有任何侵犯衛哨之意.

其實'最主要的是國軍精實案大量裁軍'對地方上的影響非同小可,在西莒鄉親尋求其他生路推動地方發展觀光的同時,也希望能得到軍方的認同,共同努力,'柯鄉長和陳議員不也說要提升西莒的知名度嗎?如果觀光客每次來都受到同樣的困擾,那你想觀光客還會來嗎?

Ps:提醒要來西莒的觀光客,當你們要登島時,請收好你們的相機,因為在西莒島上無論站著拍.坐著拍.躺著拍.都是軍事重地,小心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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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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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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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時間 : 2007-05-09 10: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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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哨神聖 不容侵犯"
值勤中的軍人是不能拍的
目前很多軍事用地 也是不能拍攝的
在很多地方都有這樣的警語唷

不能說以前有照片 現在就可以繼續拍
以前跟現在的設施跟狀況本來就不一樣呀

板上的很多大大都有當過兵
我想 一定也知道這樣的規定
也請各位大大高抬貴手
或許那位沒有制止的衛哨兵 現在正在關禁閉吧
如果現在規定並沒有改變
旅客們無心的舉動 就有可能造成某一家子弟的過錯
如果您的子弟今天因為遊客拍照被關禁閉 您的心裡又是怎樣的感受

西莒還有很多地方可以帶遊客去欣賞的
不一定要去莒醫 才算有到過西莒
如果真的要拍醫院的話 西莒衛生所倒是很漂亮的建築
遊客倒是可以有空去看看呢
(附近還有媽祖廟 還有山海一家... 很多漂亮的景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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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福不是不顧前後而去追趕的東西,更不是通過拼命爭取而得到的東西,幸福就在自己身邊,只是我從沒注意到而已。能夠有一起分享體會到這一瞬間的人,就是至高無上的幸福。
songl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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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時間 : 2007-05-09 13:1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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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哨神聖 不容侵犯" ..值勤中的軍人是不能拍的 ...~~~

以現在的年代法規來說是有點過時,但於情於理遊客方面似乎也應該配合勤務規定..

可能也是值勤的衛兵弟兄反應過度,導致執行過當引起誤會啦!!

據我所知,軍中長官平常教導衛兵==

總是說:最近清明節到了,來附近掃墓的民眾較多...

若有汽ˋ機車停放路邊的,要過去關心ˋ了解一下...

甚至停放的位置不理想...也可以暫借我們的籃球場一下....

聽在衛兵弟兄耳中,執行勤務的標準也很難拿捏!!

希望這個誤會不會影響軍民的情誼,及莒光的繁榮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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坑道連的輔導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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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時間 : 2007-05-09 15:4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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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否請那位版主大人,歸納一下在馬祖的拍照準則與禁忌!
七月份,有一趟馬祖9日自由行,也準備大力地給它拍拍照片;如果我自己的無知與不知,為阿兵哥帶來困擾,也壞了自己的遊興,那我會有點遺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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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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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

來自 : 馬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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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時間 : 2007-05-09 17:0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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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實說,這是軍方的難題,因為依據傳統的規定,任何軍事背景的建物、營區、哨所、陣地、武器等,都不能拍攝,可是,當「大官」蒞臨時,這些地方全部被拍入鏡頭,而且由電視公開報導,也沒聽說軍方去告媒體。

至於衛哨兵則是最弱勢,長官的要求五花八門,不管對錯,總之管制嚴些,比較不會被長官責罵。

判斷是否該管制攝影,這問題可能不是衛哨兵所能承擔的責任,應該由該島最高的部隊長來統一規定,也就是莒光指揮官的責任。莒光指揮官好像是新到的少將,應該跟鄉公所多多連繫,軍民一家,同島一命不只是口號,大家有共同的利益與目標,應該針對此一問題作個統一的規定,不要再為難衛哨兵了。

(回應樓上輔導長:依據我們的經驗,有衛哨兵的地方,不要拍照,就不會有爭議。這問題在於「人」,不在於這個地方可不可以拍照。總之,眼睛放亮,就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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訪客 36.9

發表時間 : 2007-05-09 19:4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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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天過去了.....這問題依舊沒處理
繼續計時......................
讓大家看看"偉大"的莒光民意代表處理這"小小"的問題需要多久的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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坑道連的輔導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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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自 : 南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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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時間 : 2007-05-09 21:07: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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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謝站長的指點,受教了!

以下是題外話,如有不妥請刪除
題目:我只是一個觀光客.......

今日與20年前的時空背景已經轉變太大了
我們這些活在歷史中的老兵,都會想回馬祖,看一看當年駐地的念頭;只是心中存在太多的不確定因素,就怕一去犯了錯,會有像當年(當不完的兵)的下場!?
那裡能否照相?觀景用的望遠鏡能否攜帶?照相用的GPS 接收器能否攜帶?船期行程怎麼排?先馬後東或先東後馬?筆電是否可帶?船會不會開?去了能不能準時回台上班?甚至於是否還在用馬幣?.....
這些問題,對馬祖鄉親們來說不是問題;但這些問題,卻是我們的問題! 這些問題,你們看來很愚蠢,但卻是我們想知道的!!
太多的不確定因素,讓很多人裹足不前!!我之前邀集同事,七月一起去馬祖旅遊,反應是:
"哇~要去(燒抬)喔!"~~(台語,意思是作戰)
"你先去~以後再帶我們去"~(當我是陸戰隊的,先去搶灘)
"現在可以去馬祖喔?不是只能去金門嗎?"
........................
也許是我們很笨 ,都不知道上馬資網;但一個強調觀光立縣的政府;竟然無法把資訊傳達給消費者????
(看過全台地區縣政府的觀光旅遊網頁,說真的,連江縣的最@%^#$@)

我不是學行銷的,對觀光我也不懂,我只是好玩!要急速打開馬祖的知名度,透明度,讓更多的遊客來卡蹓馬祖;我的建議是去找電視製作人,到馬祖拍幾齣偶像劇,比(上面的)搞活動,效果可能更大,更快!!君不見去年一部綠光森林"森林小學"偶像劇播出之後,該農場訂房要排半年哩!!(我不看偶像劇 ,劇名或有差池)
20幾年前,不幸抽到金馬獎,心不甘情不願地去莒光住了快兩年,所以我對馬祖有份感情與認同感!
在這胡說八道,撒野了一番,冒犯之處, 請一笑置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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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芯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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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時間 : 2007-05-10 13:3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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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祖近年來積極推動觀光產業
為了是給馬祖帶來另一個商機

此地雖是軍事陣地,但如果開放觀光
是否應該先把軍與民的景點標準先制定出來
規定不是不會變的
我相信會隨著社會型態不同,而漸漸的溝通妥協

莒光雖是離島的小島之ㄧ,但它的名勝古蹟在歷史上剖為重要性
一個小小的地方,它其實也是很重要的

對於觀光客來說,這都是旅行中的最美的回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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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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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時間 : 2007-05-10 15:3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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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首先關於軍事設施是否可以攝影,若不得攝影,規定在哪?畢竟各項自由在不妨害社會秩序、國家安全及風序民俗下,人民均可任意為之。
貳、是此,要限制人民自由,必先得有法律保留或法律授權才得為之,此乃現代吾國憲法及大法官捍衛權利所揭櫫之原則。小弟學得丁點法律皮毛,在此就法律面部分,讓大家瞭解一下,有所錯誤尚乞指正。
參、依據要塞堡壘地帶法第1條之規定,所謂之要塞堡壘地帶係指國防上所必須控制與確保之戰術要點、軍港及軍用飛機場,稱為要塞堡壘;要塞堡壘及其周圍之必要區域 (含水域) ,稱為要塞堡壘地帶。(因此本件係爭之地點是否屬此地帶,尚有疑問)
肆、關於要塞堡壘地帶的範圍呢?到底多寬多遠是屬於此地帶呢?該法第3條有規定,認為:要塞堡壘地帶除有特別規定者外,陸地及水面均分為第一、第二兩區,天空則分為禁航與限航兩區,依地形交通及居民狀況規定如左:一 自基點或基線起至外方約四百至六百公尺以內為第一區。二 自第一區界線起至外方約三千至四千公尺以內為第二區。
也就是說在這些在堡壘、據點向外延伸至400-600公尺的第一軍事區域、3000-4000公尺的第二軍事區域都是「地帶」。
伍、那在該地帶內,哪些可做?哪些不可做?法律有限制嗎?
是的,該法第4條,賦予了國防部、要塞司令(指揮官)相當的授權及明確規範以下的事項,除非得到允准,否則是不可以去做的,亦即人民的權利是被限制的: (第一區內之禁止限制事項)
第一區內之禁止及限制事項:
一 非受有國防部之特別命令,不得為測量、攝影、描繪、記述及其他關於軍事上之偵察事項。
二 非經要塞司令之許可,不得為漁獵、採藻、繫泊船隻及採掘沙土、礦石等事項。
三 非經要塞司令之許可,不得新設或改設各種建築物、堆集物、墓墳、窯窖、林園、牆垣、溝渠、池塘、水井及變更地面高低之工程。
四 建築物應以可燃質物為主要材料,如係不燃質物建築之部份,其高度不得超過一公尺。
五 堆集物之高度,不燃物質不得超過二公尺,可燃物質,不得超過四公尺。
六 要塞司令對於本區內裝置無線電短波收音機、播音機或畜養鴿類犬類或施放鞭炮、煙火及其他類似事項,得加以禁止。
七 本區內禁止人民遷入居住。但要塞司令對於已居住區內及經過之人應詳加考核,如認為確有窺察軍事之嫌疑者,得加以拘留、偵訊,依法處理。
八 要塞司令於必要時,經呈准國防部後,得將本區內居民一部或全部勒令遷出。
陸、就上面的規定來看,不能做的事情還真多!包含了攝影!甚至可以拘留、偵訊的方式先來拘束人身自由之依法處理。
柒、 那如果真在這些「地帶」做了這些不該做的事,會怎樣?會被法辦嗎?會有罰則嗎?有的,該法第9條規定:犯第四條第一款或第五條第一款之規定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
刑。因過失犯前項之規定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所以,不准攝影,要依法辦理,不是傳統,也不是軍事長官說的算,是法律所規定的。
結論:
一、所以國防部曾經公告的要塞、堡壘、據點、機場等軍用建築物之相關地帶,人民攝影及相關的自由、權利是法律所不允許的,若有違犯甚或應依法處理。
二、本件始末,要先確定該醫院是否曾公告為要塞堡壘或戰術據點,若是,則有該法之禁止攝影,衛兵相關行為,於法有據。若非,則衛兵行為或該醫院命令衛兵禁止人民攝影之指示,則有失依據,應深切檢討。
三、發展觀光誠屬重要,但國家安全與軍事安全亦非可輕言忽視,雖然大家都知道google map等衛星偵照可以把總統府屋頂有沒有曬衣服,甚至衣服有沒有被風吹掉下來,都可以看的一清二楚,但是法律所規範保護之目的(法益),並不因此而受影響,除非法律變更或廢止該法,否則法律所規定的事項就得遵守,以保大家安康。
四、小弟不才,若有錯誤,還請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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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anta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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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時間 : 2007-05-10 15:5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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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依現行法律, 若沒公告(告示牌)該區域適用要塞堡壘法, 依法不得取締
2.遇到這種事情可以反問哪一條法律規定不行, 若對方說明是長官指示可以要求對方長官出面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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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kyj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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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kyj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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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時間 : 2007-05-12 09: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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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處處不能拍照留影的地方,誰會想要去觀光呢?
講清楚說明白 就不會有所誤會.標示要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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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祖最大憂心就是人民百姓只會說說而已,說過了就算了,嚷嚷一下就過去了,就因為如此,政客就抓住這點,而敢為所欲為
Skyj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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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kyj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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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時間 : 2007-05-12 09:1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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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上的列一些條文 應該是軍方代表我看你的法律條文不合時宜了...要改了 !
下次大頭參訪有拍出軍區影像播放至電視 相關單位應該馬上移送法辦
暑假要到了 要帶一票人去馬祖觀光 這問題沒有解決 仔細區別界線
卻壞了遊興 下次誰還要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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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祖最大憂心就是人民百姓只會說說而已,說過了就算了,嚷嚷一下就過去了,就因為如此,政客就抓住這點,而敢為所欲為
卓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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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時間 : 2007-05-12 11:0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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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弟不是軍方代表,也沒資格,感謝樓上的冠冕,小弟承受不起。至於所列您認為不合時宜的法律,如果您有認識的立法委員,請您告訴他,要改、要廢,均是立法委員職權,小弟僅是小小的執法者,無權審查,任何法律只要是立院通過,總統公布實施,惡法亦法,這是法治國原則,不是您說不好就不好,且該法在全國法規資訊網、法源資訊網皆可查得,小弟只是把他貼出來,讓大家知道有這條而已。感謝指教:)
您的立論正確,確實軍方要公告清楚,以免造成誤會還有觀光資源的無形損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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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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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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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時間 : 2007-05-16 08:3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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哇 卓檢 大大真是了不起 之前曾經在某個營區外面看到類似的警告標語
不過一直記不起來是什麼
看來應該要有標示營區範圍並且應該要有警告標示才對
才能夠讓大家來馬祖玩的時候避免造成不愉快的場面
或許馬祖地區的司令官有機會的話應該要指示下去辦理才對

其實不只是在馬祖
大家坐飛機的時候 應該也有發現松山機場也有類似的警告標語
說明是軍事地區 不能夠拍照
不過 也沒有大家因此就不去坐飛機

看到大家的討論 知道大家都很希望可以讓馬祖的旅遊業蓬勃發展
不過除了拍照之外 還有很多地方需要去努力加強的
像交通問題(飛機飛的情形不穩定) 每個景點獨特的特色
甚至是一些推廣行銷工作 很多都是需要去努力加強的
也期待大家都能夠給一些建議 上面的委員 縣長 ...多加努力

(或許莒醫前面的衛兵沒有想到執行勤務會變成這樣吧....)
(對囉 GOOGLE好像沒有辦法看到莒光地區的空拍照片....台灣就可以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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