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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祖開講友善列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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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c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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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自 : 來自海的小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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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時間 : 2007-09-14 18:0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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閩東聚落修繕政策應可鼓勵適當擴建及增建,使能活化利用 --閱讀人次 : 2713

風管處目前的策略是現在屋子有多大就做多大修復,想擴建或增建的慢慢排隊。

在各場說明會中有居民亦建議:能適時放寛在既有合法建地範圍內做增建(至二樓)或加大些,如此地主才能使用這已修繕完成之建物經營各項觀光事業(如民宿等),達成活化再利用目的。

惟風管處或民意代表或縣政府等單位人員,却抱著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心態,不願爭取或修訂適合馬祖的現有法令規章,更不去評估目前的政策若實施下去,萬一未達預期效果怎辦?(到時現在官員已離去)屆時,留下已修繕完畢的石屋一間一間如火柴盒般大小擺著空著,留下的管你馬祖是殘的缺的?

除了聚落區做增建或擴建需求外,風管處也應積極將馬祖聚落區做群体性規劃修復(包含四週環境規劃整修)並加以輔導再利用,而不是懼於(或迎合)民意代表到各地東一間西一間的去做協助修繕屋子的事,這樣預算用完了,却達不成視覺效果?到時你要帶觀光客去那裡。

事實上,馬祖和台灣其他地區不一樣,真的只能靠觀光一途(所謂觀光就是要活化利用),方能使馬祖生命力延續,但是如果因為礙於政策不思因地制宜,其後果是很可怕的。

以馬祖三處聚落保護區來說,較大的閩東石頭屋建築是有,但也有不少是小小漁屋,許多人有增建或擴建需求,政府應却審核不易或排名在後,地主只好任其荒廢(成了釘子戶),却牽連影響其他整体性開發急需。

值得主事者審思,是否有一配套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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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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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時間 : 2007-09-16 11:3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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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馬祖傳統石屋建築是馬祖近年吸引觀光客的賣點,尤其是在聚落保存區,閩東聚落修繕執行單位應該嚴格把關。
 閩東聚落修繕無論是局部修繕、擴建、增建等等,必須考量整體之融合性,也必須搭配周邊古厝建築工法和石材顏色,避免立異標新破壞聚落保存之原意,新建或擴建之馬祖傳統建築物,千萬不要影響或阻檔到鄰居原本可以觀景的感官視覺,馬祖風景管理處、連江縣文化局、審查委員專家、規劃設計師、監工、承包商等等,敬請用心把關,馬祖的聚落保存方能永續經營。
 貼上幾張聚落保存所謂連江縣政府執行補助聚落保存區修繕的作品,旁觀者清,您的感覺如何?有何高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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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an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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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時間 : 2007-09-16 14:4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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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犬 wrote:
 馬祖傳統石屋建築是馬祖近年吸引觀光客的賣點,尤其是在聚落保存區,閩東聚落修繕執行單位應該嚴格把關。
 閩東聚落修繕無論是局部修繕、擴建、增建等等,必須考量整體之融合性,也必須搭配周邊古厝建築工法和石材顏色,避免立異標新破壞聚落保存之原意,新建或擴建之馬祖傳統建築物,千萬不要影響或阻檔到鄰居原本可以觀景的感官視覺,馬祖風景管理處、連江縣文化局、審查委員專家、規劃設計師、監工、承包商等等,敬請用心把關,馬祖的聚落保存方能永續經營。
 貼上幾張聚落保存所謂連江縣政府執行補助聚落保存區修繕的作品,旁觀者清,您的感覺如何?有何高見?





以上幾張建築圖示作小小建言,第1張圖示--石材砌牆與屋頂的閩東建築架構實不搭,如用旁邊的圍離石頭(道地石材),應該很棒的,唯不失補助款,可惜!
第2張還可免強搭上旁邊鄰屋,但門石材不符閩東傳統建築,實在可惜,也是枉費補助款,應該監工不夠還是審查不夠週延。
第3張--左邊石牆、窗戶與右邊材質不搭調,也實可惜。
第4張--二樓擴增石材與樓下石材質實在很不搭,且門材質完全與整個架構,實不符閩東建築,像這樣補助實再可惜呀,不知屋祖對原申請原意是否思考過,再者審查與監工實在重要,本人覺得屋祖或社區代理協助者與有關單位是否應作會議得溝通呢!以不失資源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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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管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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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時間 : 2007-09-16 14:5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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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管處回覆:
非常感謝您對本處執行「馬祖地區傳統建築聚落保存計畫」所提供的寶貴意見,及對馬祖文化保存與觀光發展的關心。
有關您所提看法,本處自上(95)年度起即多次與鄉親接觸、說明,亦正是眾多馬祖鄉親疑慮與擔憂之處,故於此再次與您說明。
本處自承辦「馬祖地區傳統建築聚落保存計畫」,基於原即非屬本處專擅業務,且文化資產保存關係重大,故一直以兢兢業業態度辦理。而自上(95)年6月獲立法院特別預算通過後,更積極辦理各項工作。
經查「文化資產保存法」,除古蹟具明確保存方式之定義外,僅就聚落予概念性說明,缺乏保存方式之指導。而參照未修訂前之「福建省連江縣閩東傳統建築風貌補助自治條例」內容,僅就補助對象及項目說明,並未就工法予以管理。於此民眾自行僱用非專業廠商修繕情形下,是否保存了傳統建築,或致令型態夾雜,風味盡失,聚落風貌毀壞,屆時政府是否還具補助馬祖聚落之義務,實令人擔憂。
故本處除即要求委託團隊訂定「設計規範」為全案執行核心外;同時與連江縣政府文化局商討解決方案,經文化局積極處理,於上(95)年度底,終獲連江縣議會通過「福建省連江縣閩東傳統建築風貌補助自治條例」之修訂,積極要求聚落品質之保存。
然而,聚落終為鄉親所居住的地方,舊時因經濟較差、物資缺乏,致令生活機能不足,而隨著時代進步,物質條件改善後,於是新建、增建、擴建需求增加,要求更高生活品質聲浪此起彼落,係為民眾權益,不容剥削。然舊時生活條件造成之聚落環境,如亂石砌屋舍、小而美一顆印式石屋等,不卻正是現今聚落受各方青睞之焦點,補助經費來源之所繫。故聚落保存,究以維持原貌或配合民眾需求修繕,此間便形成兩難。
本處由本案執行初始,即為此問題與各方專家學者、上級單位進行多次磋商。惟經決議,本案辦理仍應考量聚落風味維持,故以「原貌保存」為原則,故就擴建及增建等要求,本處實無法辦理。
且新建、增建、擴建等另涉及建築管理問題,亦為本案執行之重大課題。於此先概略說明建築管理之重點有二:
1.居住安全性:以面臨(防災疏散)道路、消防間隔等建築法相關規定為審查重點。
2.居住品質維護:以容積率、建蔽率、建築高度限制等都市計畫土地使用管制規則為審查重點。
而經本處審視現行連江縣相關建築管理法規,係採台灣標準,以馬祖土地面積狹小,聚落建築密集,建築無法合乎相關法規審查,遑論合法化。於是民眾不依法申請興建成為不成文規定,此舉實甚危險,尤以地方具傳統建築聚落之珍貴文化資產,如任令民眾為之,傳統聚落一夕消滅,非不可能之事。
故本處亦與連江縣工務局研商,該局除積極檢討現行法令,以修訂適於馬祖地區特殊環境之法規外,並善意配合本案執行,同意聚落保存區內傳統建築修繕如為1/2修復以下建築行為,得由本處辦理工程許可備查;另聚落保存區申請建照之審查則建議以替代方案為之,目前工務局將採專簽方式處理。此亦為本處執行本案謹慎之原因。
至於所提整體修繕部分,基於馬祖聚落傳統建築係私人所有,即便管理處具整體規劃修繕想法,如鄉親不願配合,管理處亦僅得以道德勸說,無法強制執行,仍需由民眾申請始得辦理。而就上(95)年度,本處採個案申請方式,係考量修繕後閒置之蚊子館情形產生,故以現住戶及具使用計畫者為優先。
本(96)年度後之公告將以「整體修繕簇群辦理」為主軸,由委託具專業學養之地方團隊協助社區發展協會及有意願再利用民眾,,擬具再利用經營管理構想後,進行審查,以期修繕成果除整體視覺景觀完整外,並可實際發揮帶動觀光效益;且本處本(96)年度亦委託地方團隊進行芹壁、津沙及福正(含大埔)整體規劃細部設計,以著重於3大重點保存區之公共空間改善設計,並納入後續年度「離島旅遊線」編列經費執行辦理,除邀請相關主管機關研商外,多次赴各島進行說明,為民眾有目共睹。絕非如台端所言,迎合民意代表,於此特予聲明。
另本案修繕補助方式亦為地區民眾所不諒解者,故補充說明之。
因修繕補助需依「福建省連江縣閩東傳統建築風貌補助自治條例」規定(聚落保存區外觀補助100%;非聚落保存區外觀補助40%),故於整體修繕部分,除公共空間及軟體計畫本處得另案獎助外,實無其他利基。而本處自上(95)年度起即積極研商非聚落保存區補助額度外60%經費由本處採無息貸款方式辦理。該案經本處多次陳報上級單位爭取變更,惟至本(96)年度7月間,經審查全案執行指導之實施計畫,仍未獲認同,並要求依原計畫執行,故實無法依據辦理,再次懇請鄉親諒解。
本處自上(95)年度起執行本案迄今,其間遭遇全案指導之實施計畫擬定,與委託總顧問團隊、上級單位多次的協商折衝;各項相關法令檢討,與協調主管機關積極研商解決;就民眾習於連江縣政府舊有修繕模式,部分要求依連江縣政府再利用示範專案辦理與抱持修祖厝心態等之溝通、說明與宣導,種種問題皆需大量前置作業時間辦理,致進度未如鄉親期待,再次於此致歉。惟上述問題目前皆漸獲各界認同,達成共識。後續本處將依據全案定調內容加強趕辦,同時誠摯希望有意願配合之鄉親大力協助、申請與指教,共同為馬祖聚落保存盡一份心力。
而誠如台端所言,本案執行成效如何?難以判定。且本處部分官員非為馬祖鄉親,屆時失敗,可能皆已離去。惟本案執行迄今,依原報院計畫實應完成280戶之修繕,而本處尚牛步提送前期示範戶予連江縣政府工務局審查,是否有執行怠惰,尚待公論。惟本處亦承受上級單位再三嚴格要求目標數達成壓力,官員離去可能不待本案執行完畢。惟本處如依本(96)年度完成上述計畫要求目標,省卻前項所述各項工作,是否就如台端所言,聚落就得以保存,觀光就得以發展呢?
馬祖聚落是鄉親居住、生長的地方,傳統建築是鄉親的生活空間與記憶,以本處中央駐外單位立場而言,僅得以輔助身份協助之,最終還是會離去。但是,鄉親是否省思如何去凝聚、去團結、去悍衛自己居住的場域、發展自己的文化,才是本處亟欲努力之處,亦正是本案執行精神之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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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人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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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時間 : 2007-09-16 22:1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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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錯,聚落保存的真義在於『原汁原味』,
先人們在特定的時空背景下所由下來的文化資產,
任誰也沒有權力去破壞他,
欣見馬管處在各方輿論、人情壓力下仍能挺的住!

聚落之美,
就美在它的錯落有致,
美在它的樸質簡單,
如果每間都蓋的像芹壁海盜屋一樣富麗堂皇的話,
聚落就失去他獨特的美感了??

馬管處加油!聚落保存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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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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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時間 : 2007-09-17 13:4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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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參加過馬祖國家風景管理處舉辦的說明會,會中朱孟晃處長對馬祖聚落砌石建築物和景觀維護的見解,認為維護保存不失原貌之重要,堅持原則及其權限之責任,令人讚賞。
 身為莒光鄉的一份子,我全力支持馬祖傳統聚落必須維護保存,任何石屋修繕、新建及周邊步道、階梯、石作砌牆、巷道砍燈、景觀美化等,都必須盡其可能搭配原貌,未來值得他人效法,值的人人與其拍照留念,就是成功的大工程,我認為這應該是朱處長最辛苦的工作了,更期盼所有執行該案的工作團隊及成員必需認真、用心,馬管處方能圓滿成功,希望歷史能給朱處長正面的肯定。鼓掌鼓掌加油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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