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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祖資訊網論壇 » 討論與交流 » 馬祖開講

馬祖開講友善列印



張貼者
johnnyl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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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時間 : 2007-09-17 09:0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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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要去當警察 --閱讀人次 : 8597

看到新聞知道馬祖這裡竟然有警察手持利刃刺傷民眾,在這聽到的訊息都是姜姓員警與民眾發生口酒後,先行離去,當郭姓民眾與友人要離開新街時,姜姓員警持刀在旁埋伏,並在背後刺了兩刀.
以上訴情形這樣警局都能說成是兩造互毆姜姓員警在地上撿起利刃自我防衛,而導致防衛過當,如果以上敘訴的事情經過如是屬實,那是不是當警察的就可以在傷人後大事化小,小事化無,那這樣的福利真是太棒了,姜姓員警這幾刀不僅刺出了馬祖的治安問題,更刺出警局處理案件的態度,今天姑且不論是互毆,或者是防衛過當,姜姓員警身為執法人員,會不知道他這樣的行為是犯法的嗎?他不知道執法人員知法犯法是要加重其刑的嗎?請警局的高階長官們拿出你們的魄力,好好處理這一個案件,還給民眾一個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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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nely Pla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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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nely Pla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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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時間 : 2007-09-17 09:5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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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件事情如果連江縣政府及警察局
沒有以最高規格嚴重看待處理的話
對於剛剛名列施政滿意度前段班的縣長大人
無疑是個極大的諷刺及重傷害...
對於認真負責辛勞為民的馬祖警官及警員
團隊士氣必定遭受莫大的打擊

端看檢警危機處理能力與辦案成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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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sisi5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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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時間 : 2007-09-17 11:0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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傷者妻子郭太太:「無法想像,人民保母竟然成為殺人犯!」痛批馬祖警方殺人,因為先生原本只是好意邀請保安隊的姜姓員警小酌一杯,沒想到雙方酒後發生激烈爭執,姜姓員警竟然拿利刃往她先生背上猛刺兩刀。

郭太太:「我先生以開玩笑的心態說,我同學的先生家裡是不是開了賭場?可能這個警察和我同學的先生是好朋友啦,就幫他出氣。」
連江縣警察局局長歐陽立青:「因為交通執法的原因,雙方起了口角。」


外島涼缺搶手 風紀隱憂
更新日期:2007/09/17 04:39 記者: 蔣永佑/台北報導
自十一年前,周人蔘電玩弊案重創北市警界後,造成全國員警對服務單位的取捨,產生極大改變,「錢多」不再是唯一考量,反而「事少、離家近」更能吸引員警青睞。返鄉,成為員警熱門的選填志願。

在返鄉潮中,尤以治安環境單純的離島,更成了員警們的夢幻職缺。離島警察究竟有多熱門?以最大的澎湖縣為例,早在九十三年,警政署便已限定呈現超編的縣警察局遇缺不補。

澎湖的基層員警中,幾乎有百分之九十五以上都是在地人,加上澎湖當地治安良好,少見刑案,工作壓力小,對警察來說根本就是警界天堂。這些員警只怕被調往台灣其他縣市,只要不外調,就可放心在澎湖等著退休。

在離島當警察,除底薪外,超勤津貼每月至少一萬七千元,還有一級離島加給八千五百元,二、三級離島加給更超過一萬元。

東加西加,最後平均反而比本島其他縣市員警多領個兩萬元。

有些離島員警身兼當地居民和執法者,在球員兼裁判之下,卻也有著風紀的隱憂,被部分民眾視為土霸王。

今年八月,綠島航警局一名小隊長,騎著警用機車,公然獵捕當地漁民費心餵養的野生燕魚,引發眾怒就是一例。

原為底棲性魚類的燕魚,多棲息於珊瑚礁區,原本相當怕人。但經漁民飼養一年多來,魚群變得十分親人,見到船隻還懂得上浮索食,十分可愛。

該員警在獲悉此事後,隨即駕船至魚群活動水域大肆捕抓,於自家門前宰魚販售。最後引發民眾抗議並以漁船圍堵。

民國八十七年,金門的一名員警因經常上酒店積欠債務,竟趁同仁值崗哨勤務時予以殺害奪槍,該案始終未偵破,直到二年後,當初行兇警察持槍去搶金門的台銀被捕落網,真相才大白。

離島由於天高皇帝遠,本來員警的風紀就難掌握,如果直屬長官再刻意護短遮醜,更容易養虎貽患。此次馬祖警員酒後傷人事件,只是諸多警訊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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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ttle be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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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時間 : 2007-09-17 14:4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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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hnnylin wrote:
....警局都能說成是兩造互毆姜姓員警在地上撿起利刃自我防衛,而導致防衛過當,如果以上敘訴的事情經過如是屬實,那是不是當警察的就可以在傷人後大事化小,小事化無,那這樣的福利真是太棒了...

幸好不是拿槍來自我防衛..
這種理由真的是...和另一則新聞"員警被拖行2km"相比
真的是一樣是警察...兩種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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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ejoo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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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時間 : 2007-09-17 17: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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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祖的賭場風光已非一天兩天的事
前幾年可能抓的比較嚴,不敢金額那麼龐大或是開賭的如此明目瞻膽
但是相信先前在某村某間有聚賭之事,網友也上網po過文章
但就是不見有關單位前往巡邏或是維持一下附近鄰居的安寧
其實也有很多相關單位的人就是ㄎㄚ,一陣子風頭緊就不玩否則每天來“幾匠”是常有之事!薪水是固定費用;贏來的賭金是”ㄙㄨㄛ費”
不相信請到各村或各鄉考察過夜一番,走進鄉里探訪民情,會比你坐辦公室來的有意義。
這只是冰山一角罷了,再不整頓風氣更荒唐之事仍會繼續發生
在台灣仍有優秀的馬祖警察等著返鄉為鄉親服務,希望藉著輪調將一些事情不多但在地區待很久的XX提振一下精神,多為他們家鄉的鄉親服務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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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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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冊 : 2005-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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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時間 : 2007-09-17 17:4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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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議馬報今天的警員持刀傷人事件報導一.酒後互毆成傷是事實但事後持刀傷人也是事實未何不報.二傷者是地區民眾.是連江縣水上救生協會理事長非台籍郭姓民眾.難道馬報記者有省籍情結嗎.郭姓民眾已是馬祖人而且還當選地區水上救生協會理事長多年.為地區水上救生出過多少力了難道馬報記者不知嗎.本人在此聲明喝酒互毆並非好事雙方都有過錯.但事後員警身份持刀傷人就不對了.盼望地區此風不可長不要破壞了馬祖的善良風氣.期望從此不要再有此事件發生了.天佑馬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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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mmyW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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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冊 : 2007-0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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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時間 : 2007-09-17 21:2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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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委員應該對這件員警謀殺人民未遂案(持刀躲在街角,有預謀才如此做),應該表態。不應該讓罪犯,在官官相護下,偷渡回台(以傷害罪處理,然後員警調台,事情就不了了之)。應該立即收押禁見。檢察官也不該閑著吧。應主動提起公訴。民意代表們,這也是你們監督政府與服務鄉民的機會。所有的馬祖人都應動起來。否則,任何人都可以來馬祖殺人,然後以"防衛過當",脫罪。馬祖人的命如此賤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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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曼達 
中階會員 

阿曼達

來自 : 台北市
幫別 : 北竿
下崗 : 這是個謎~~~
註冊 : 2006-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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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時間 : 2007-09-18 09:0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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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全無法想像,我原以為治安良好,民風純普的外島地區竟然有像電影驚爆頭條內幕的情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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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曼達
LE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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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冊 : 2004-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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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時間 : 2007-09-18 11:2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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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鎮輝已經轉到普通病房 曹爾忠再次前往探視 (轉貼自最新消息)
(96.09.17)郭鎮輝被警殺傷案,驚動馬祖島內外,17日中國時報全版報導,足見社會對本案的關心、關切。
郭鎮輝16日凌晨由馬祖緊急後送台北中興醫院,曹爾忠接獲訊息,即提早到達中興醫院等候接機,隨後陳縣長雪生及警察局警務員林國獻代表局長亦到達中興醫院,直升機於一時二十五分抵達中興醫院,當即由中興醫院外科部盧瑞華主任親自看診後,入住加護病房觀察,為郭鎮輝做最好的安排。
目前郭鎮輝狀況已漸穩定,17日下午已由加護病房轉普通病房,曹爾忠委員再次前往探視,表達地區各界對其受傷的關心。


馬報標題:
警民互毆 郭姓民眾被刺傷後送台灣醫治--轉貼自馬報
新聞內容:
【本報訊】前天夜間,山隴街頭發生一起互毆成傷事件,台籍郭姓民眾被刺傷後送台灣,姜姓員警在地療傷。縣長陳雪生對此非常震怒,認為此風不可長,並指示警局除依法行政處分外,並追究法律責任。警方表示,該事件已作筆錄,經調查後已移送司法機關。
 郭姓民眾因受傷位置在肺部附近,前天深夜緊急送台,縣長因公在台,深夜十二時二十分,在台北聯合醫院中興院區接機,除緊急處理醫療事宜,也致送家屬慰問金。
 姜姓員警在下班後,因酒後口角,與民眾發生互毆,郭姓民眾緊急送台,縣警局長歐陽立青在第一時間趕往醫院瞭解、探視,並對民眾家屬表示關心及道歉,並希望早日康復。他昨天表示,此事件秉公處理,勿枉勿縱。
 縣長陳雪生在台接獲消息,即指示秘書長王忠銘、消防局長徐文明趕往醫院,協助協調緊急後送事宜,並也致送家屬慰問金,一直到凌晨二時,確定傷者無大礙後才離開。

馬報該則新聞非議之處
整起事件到底是酒後互毆成傷?還是姜姓員警偷襲傷人?跟省籍又有何關係?經馬報報導後已經模糊了原始真象
馬祖日報作為地區唯一出版媒體應該求真求實的詳實報導而非避重就輕文過飾非(看馬報真辛苦因為要判斷新聞真實性,尤其又以跟縣長立委有關的新聞為最)

以本起事件來說一般人看完馬報這則新聞大多會有以下的印像:
1、一個台灣人酒後與員警發生口角致衝突互毆成傷(這跟省籍何干)
2、發生了這個不幸事件(對照其他報紙才知道原來是避重就輕另有隱情)
3、縣長事必躬親的愛民形像(但對第一個抵達醫院的曹立委卻隻字未提)
地區治安史上發生這麼重大的事件,原本將會傷及主政者的縣長,然在馬報的努力之下陳大縣長竟成為整起事件的最大的受益者,而這個推手是馬祖日報

(認同網友林白君所言,這跟省籍何干)
不論來自那裡,只要現在設籍居住在馬祖、愛馬祖,他就是馬祖人!
況且傷者設籍居住在馬祖巳十餘年還當選地區水上救生協會理事長多年,也為地區做出了重要的貢獻!
再說~發生不幸的事跟台籍馬籍有什麼關係?
馬報這樣搞分化跟台灣親綠媒體有何不同之處?

林白 wrote:
抗議馬報今天的警員持刀傷人事件報導一.酒後互毆成傷是事實但事後持刀傷人也是事實未何不報.二傷者是地區民眾.是連江縣水上救生協會理事長非台籍郭姓民眾.難道馬報記者有省籍情結嗎.郭姓民眾已是馬祖人而且還當選地區水上救生協會理事長多年.為地區水上救生出過多少力了難道馬報記者不知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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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MGO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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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時間 : 2007-09-18 14:0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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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該有省籍情結,應依法辦事,但是警局的處理方式令人無法認同,官官相護,難道這不是另一種省籍情結嗎?我們希望給於罪犯處以加重刑責,身為人民保姆,竟然暗殺百姓,不令人髮指嗎?也希望平靜的小地方,不再有此種暴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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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m
皮帶教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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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時間 : 2007-09-18 14:2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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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連省籍情結都來了...
應該說這年頭 台籍人士才是本土主流 血統純正.

本土才是愛台灣.
照理說.當馬祖人(非本土) 誰鳥你呀?
馬祖小報這記者真是犯大忌.該回去寫報告了.
(現在國內報紙地方新聞大都以出現縣市籍中性字眼為主)

不要再是是非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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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籟地球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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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時間 : 2007-09-18 17:0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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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報 不這樣寫 他家的老闆 會被人罵死 不嚴重 哪顯的出老闆的關心

地方壓力大 沒寫的嚴重 .有人看嗎 ?

哪有人看...就別個人亂想亂猜

還是相信司法~~

如果是 喝酒鬧事 或者互毆 大家就穩穩的等者看

前因跟後果 可以聯想 究竟 誰對誰錯

喝完酒 並不是老大~~~安分一點比較好

事情不能只看表面~ 別一直去強調 (因為它是警察的身分)

當警察都不是人嗎 ? 他也是普通人 平常心看待 會公平些

雙方角度 更換一下 如果今天是 這名員警 被人拿刀捅了 大家的看法

會不會有所改變? 還是 大家認為這員警 應該被桶? 因為他是警察

如果拿 上述大家的觀點 來推論 (以上純屬推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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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假的.大家心照不宣.
小茹 
中階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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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時間 : 2007-09-19 03:0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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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mmyWang wrote:
曹委員應該對這件員警謀殺人民未遂案(持刀躲在街角,有預謀才如此做),應該表態。不應該讓罪犯,在官官相護下,偷渡回台(以傷害罪處理,然後員警調台,事情就不了了之)。應該立即收押禁見。檢察官也不該閑著吧。應主動提起公訴。民意代表們,這也是你們監督政府與服務鄉民的機會。所有的馬祖人都應動起來。否則,任何人都可以來馬祖殺人,然後以"防衛過當",脫罪。馬祖人的命如此賤嗎?

不太懂~~~
那個警員「調台」了嗎??
不是應該要「停職處份」嗎??
必盡他是警務人員,知法犯法,應立刻停職接受調查吧!!
台灣的警察如果發生知法犯法的事,不都要停職處份,
難道馬祖是例外嗎?
還有他犯是的「傷害罪」??還是「殺人未遂」??還是「重傷害」??
如果是殺人未遂或是重傷害罪,不是應該要立即收押嗎??這是重大罪,居然草草可以「保出來」,被害人的傷都以到達緊急後送,應當不是小小的「傷害罪」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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碴裏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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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自 : 地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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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時間 : 2007-09-19 08:2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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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茹 wrote:
AmmyWang wrote:
曹委員應該對這件員警謀殺人民未遂案(持刀躲在街角,有預謀才如此做),應該表態。不應該讓罪犯,在官官相護下,偷渡回台(以傷害罪處理,然後員警調台,事情就不了了之)。應該立即收押禁見。檢察官也不該閑著吧。應主動提起公訴。民意代表們,這也是你們監督政府與服務鄉民的機會。所有的馬祖人都應動起來。否則,任何人都可以來馬祖殺人,然後以"防衛過當",脫罪。馬祖人的命如此賤嗎?

不太懂~~~
那個警員「調台」了嗎??
不是應該要「停職處份」嗎??
必盡他是警務人員,知法犯法,應立刻停職接受調查吧!!
台灣的警察如果發生知法犯法的事,不都要停職處份,
難道馬祖是例外嗎?
還有他犯是的「傷害罪」??還是「殺人未遂」??還是「重傷害」??
如果是殺人未遂或是重傷害罪,不是應該要立即收押嗎??這是重大罪,居然草草可以「保出來」,被害人的傷都以到達緊急後送,應當不是小小的「傷害罪」喔!!

為什麼這種事已經變成謠言滿天飛
你們不知道台灣連殺人罪都可以30萬元交保
何況這只是傷害或重傷害罪
現在交保是必然的趨勢
不比以前檢察官權大如天
犯個偷麵包罪都給你收押或收押禁見
造成以前禁見房人滿為患
甚至於以前檢察官要收押你多久就多久
根本不按法令規定
現在想收押或收押禁見要法官同意才行
當然這樣的話
檢察官就自覺面子過不去
把犯人收押竟還要法官大人的同意
所以沒非常重大有串證之虞或有逃亡之虞的憂慮的話都碼可以交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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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球不適合妳~~~妳快回妳的星球去吧
愛無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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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無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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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時間 : 2007-09-20 15:4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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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真是恐怖阿 那以後是不是看到警察 就要閃避呢??
警察不是管理秩序的嗎??怎麼會破壞秩序呢??
人民保母 既然是惡魔 真的很難想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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