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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祖開講友善列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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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c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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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時間 : 2007-12-10 16: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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藍藍二立委對峙中就聚落保護政策與民落差之對策? --閱讀人次 : 2800

馬祖閩東聚落保護政策存在許多與原住民落差極大的問題,不僅被劃為保護區之村民不滿和不配合的意願,甚至更讓人憂心是聚落修繕政策彊硬導致未能活化的後果,將對馬祖的觀光造成無法彌補的憾事

分述如下,請指正::
第一:聚落區風管處負責修繕傳統建物,而週邊的巷弄却由地方政府負責修建保護?造成房裡窓几淨明,房外雜草漫膝二樣情?使遊客裹足不前。為何不能規定修繕權責單位一旦修建某棟屋子時尚須負責該屋50公尺週邊巷道內之修建呢?無預萛也可請縣府或風管處相配合啊。

第二:風管處之聚落保護或修繕政策幾經內部專家學者的開會討論形成之決策後才對外強力推出要人接受,而不事先了解民意?譬如說火柴盒似的傳統屋為何不讓屋主增加高度或在自有建地內擴建些(如怕不公平也可建立自行補貼機制),也好活化使能以後做些小生意,吸引人潮?對於馬祖吸引觀光有所助益。

第三:在聚落區內住民若要建屋須要依閩東式式樣申請,否則是不易申請建造或使用執照的,既要受此約束(義務),在申請修繕專案時又無法擴增建,如此彊局,如何達到雙贏?是否有別方式可選以保護當事者權益。

第四:馬祖情況特殊,很多法令在台灣可以,也可用來限制種種,但是拿來馬祖就不一樣行的通,談競爭吧,馬祖比台灣山地或平地原住民好嗎?未必,看原住民的法令對渠等照顧多多就知道,俯視法令規章當然馬祖也有因地制宜的法令在運作,惟如聚落保護修繕法令一例,亦應做因地制宜的考量,若風管處仍抱著不放既有法令規章(怕錯)或其主觀的做法,最終是要接受大家審視的,主事者或民代應三思。

平常二立委都在做大事,以上這種小事大慨不易觀察到,今天已進入選戰白熱期且是藍藍對決時刻,就教以上議題,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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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管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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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時間 : 2007-12-11 10:2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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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CCY先生:
您好,感謝您對於馬祖聚落保存的關心與本處執行「馬祖地區傳統建築聚落保存計畫」的不吝賜教。
有關您所提到傳統建築由本處負責修繕,而週邊巷弄卻由地方政府負責修建保護,權責單位不一致的問題,本處在辦理本案時,已考慮到以上問題,所以委由地方工作團隊,辦理了南竿津沙、北竿芹壁及莒光福正(含大埔)3個重點聚落保存區的整體規劃細部設計,納入地方觀光發展的可能性,進行相關遊憩設施的規劃設計,後續並將依據設計內容編列預算逐年辦理環境整備。上述計畫也在當地召開了多次的說明會,如果您是3個重點聚落保存區的居民,相信您也會知道這件事。
另外,本處本(96)年度辦理的補助申請,除現住戶外,主要著重於「整體修繕」的方案,目的就是經由整體性發展,來活化聚落風貌,所以如果是簇群來申請,依照提案的內容,可以提出外部空間環境改善的建議,本處會視後續建築修繕情形及經營者的需求,編列預算協助整修週邊環境,但是,還是要在本處管理的權責範圍內,否則經費是不能使用的。
而除了觀光發展外的相關生活環境設施,實在是因為權責單位不是本處,而且没有相關經費執行,所以並不是不願意辦理,希望您能諒解。
至於您所提第二個問題,本處已在各種場合一再說明,並不是不了解民意,強行要民眾接受。實在是因為傳統建築聚落風貌是馬祖特色資源之一,所以本處辦理時比較謹慎,而且考量計畫是採「原貌修復」為原則,所以中央政府才會編列特別預算來辦理,實在是因為這個特色資源珍貴,如果遭到破壞,就没辦法恢復,以馬祖觀光資源有限的情形下,損失一項資源,對發展來說都是相當不利的。
而就您建議的擴建及增建部分,因為考量到如果任意增加樓層,勢必造成景觀上明顯的影響,部分甚至會影響鄰棟建築採光等問題,且如福正目前有傳統建築已經蓋到3樓了,如果本處任意同意民眾增建,恐怕到時聚落風貌反而被破壞,所以無法同意將經費用在可能發生負面效果的修繕上,尚祈見諒。
而在建築築管理法令部分,即您所談到第3跟第4個問題。確實,以目前馬祖地區建管法令是有不適宜的地方,但是,就本處瞭解,連江縣政府工務局已經積極著手進行檢討修正,努力訂定因地制宜的法令,而且相關民意代表也肩負著立法、修法的責任,相信您的意見一定會獲得良好的解決。
但是基於法令變更是有其規定程序跟基本準則,所以僭越的在這裡簡要說明。以修法的程序來說,基於法令是公信力的代表,不應朝令夕改,以避免民眾無所適從,故需由政府權責部門研擬,並配合每年度議會或立法院會期開議審查後公告實施,所以並不是由本處或任一單位自行決定即可。
另外,法令是有各自的法理精神,以建築管理法令而言,因為涉及民眾權益,所以會有些限制。以要求面臨道路寬度來說,是考量如發生火災,需有足以供消防機具進入救援及民眾逃生的通道;而消防間隔則是為了避免火災造成的延燒等因素訂定。試想,如果政府同意您無限制擴建申請後,卻因無法救災,致令人命或財產損失,如此法令究係善法或惡法呢?所以法令的修訂,是需要考量多方相關配套措施來辦理,才能確實的保障民眾生命與財產的安全,這一點相信您能瞭解。
而本處因為政府部門,在執行任何工作時,仍應本於依法行政的原則辦理。並不是說抱著既有法令規章而怕犯錯,就如上述你所提問的第1個問題本處的答覆,在法令彈性的範圍內,本處已儘量去達成計畫的要求跟民眾的期望。但是超出法令的部分,本處實難辦理。因為如果政府部門本身不以身作則,那民眾自然不用遵守法令。
以上,就您所提意見,本處的回覆,希望您能滿意。而就您對本計畫深切的冀望,本處深感銘謝,未來如您對本案仍有疑慮,希望能繼續不吝賜教。至於本處執行本案不週之處,希望您能多加包涵,本處亦當深自惕勵,加強改進,以使本案執行更臻完善。
交通部觀光局馬祖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敬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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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c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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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自 : 來自海的小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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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時間 : 2007-12-17 14:2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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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風管處即行答覆:
馬祖傳統聚落修護及再生是馬祖的命脈之一,大家絕對有共識,但是產官學者在制訂決策前至少要考量百姓基本的立場與需求面才能事半功倍。

風管處所提沒錯,【勿破壞原有風貌】及【影響鄰棟建築採光權】簡言之,也就是說勿殺雞取卵的道理,這是普世價值毫無疑問大家都懂,也都支持。

惟風管處的說明是怕有人蓋到3樓(如福正般),試問他如何能蓋到三樓?不是每一件案子從設計規劃至驗收都是公部們在掌控嗎?

公部們只要去設計一套遊戲規則,太多方式皆可以符合民意及公部門要求的,例如:只能限制到二樓,並且依基地面積大小做高度限制(建地太小者限某高度等等),且高度不能影響鄰棟建築採光,各地皆有工作團隊在,交由個案審查,補助也是增建部份補助或不補助的比例等,怎可採簡單一式的一種標準呢!,這是很明顯怕麻煩心態在使然。

在馬祖。
今天的問題出在各有各的立場,
風管處有風管處立場,百姓有百姓立場,立委有立委立場,縣府有縣府立場,大家都在維護各自的立場而戰,誰都沒錯,只想請問不能用心的去設計雙贏的方式嗎?。
以上就教於藍藍二立委你們的看法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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