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氣:小雨 靄  溫度:21℃ AQI:34  風向:北 風力:15級 南竿雲高:400呎 能見度:2000公尺 北竿雲高:500呎 能見度:3500公尺
馬祖資訊網論壇 » 討論與交流 » 馬祖開講

馬祖開講友善列印



張貼者
紅蓮之名 
資深會員 

紅蓮之名

註冊 : 2008-05-07
發表文章 : 170
掌聲鼓勵 : 697

發表時間 : 2009-01-23 00:22:44
FORM: Logged


紅蓮之名的個人資料 發送私人訊息給紅蓮之名  IP位址: Logged

有關"具名發文"的適切性 --閱讀人次 : 3130

長久以來.在馬資網上
"具名發文"代表的是一種負責的態度
是一種Guts
但是在馬祖敝人覺得十分不妥
尤其是沒後台.沒家族勢力的人
下場會死得很慘
更不用說孤身在馬的台灣人
舉個例仔來說
在台灣BBS上具名討論家事國事天下事的人多如過江之鯽
沒有一個縣長甚或局科室長等的
會因為你討論縣政什麼的(只要不是惡意毀謗)
就來找你麻煩
如果事情會搞大.甚至還會低聲下氣.只求息事寧人
但是在馬祖因為地方小
這些什麼長的勢力
可以直接就伸到你身邊
影響到你的生活.甚至威脅你的生計
像這種在公開的會議上指名
"只要上馬資網討論XX事情的.考績列乙等"這種白色恐怖的話語
在台灣這種主官早就記過了
只有在馬祖才能這樣囂張吧
說白點
只要你的發文內容擋人財路.仕途.官運
管你發文多有內涵.多有guts.多有前瞻
通通殺無赦
因為權力在這些x長的身上
而他們的長官.我們的縣長也縱容他們這樣搞
套一句我們星爺在"威龍闖天關"一劇中的話
"官官相衛"."這就是官哪!官哪!"
ok!
誰保障具名發文者的身家安全了?
誰保障具名發文者的家庭生計了?
只因他說了實話?還是太有guts?還是太白目?我不知道
在站長你沒有能力保護發文者的情況下(發文內容無違法)
一味的要求發文者使用真實姓名發文
是否真的適合?
在馬資網具名發文能得到憲法保障嗎?
我很懷疑...
各位發文者還是秤秤自己的斤兩
再來考慮是否要具名發文吧
否則弄得跟我一樣下場
可是得不償失的喔
我還是用筆名呢!還是我太愛多管閒事.太有個人特色了呢?
這文一發.明年不會又被以"散布對xx不利之訊息"為由.考列乙等了吧?
如果以"未達成主官交付之任務"考乙等也就算了
"散布對xx不利之訊息".......
唉......真是夠瞎的...



  已有 4 位網友鼓勵
外人皆稱予好辯,何也? 予豈好辯哉?予不得已也。能言距邪說謬論者,聖人之徒也。
admin 
站長 

admin

來自 : 馬祖
註冊 : 2003-12-12
發表文章 : 36966
掌聲鼓勵 : 34093

發表時間 : 2009-01-23 00:43:50
FORM: Logged


admin的個人資料 發送私人訊息給admin admin的個人首頁: https://www.facebook.com/matsu.idv.tw  IP位址: Logged

 紅蓮之名網友誤會了,我們在成立「具名評論」之後,仍將保留「馬祖開講」讓網友匿名發言。我們都深知馬祖地方小,不只是來自長官的壓力,最大的壓力應該是人情壓力,因此保留匿名開講,仍有其需要。

 不過,我們預定開設的「具名評論」討論區,將只准許具名者發表和回應,匿名者一律只准在「馬祖開講」貼文和回應,以示區分。畢竟具名者願意以真實身分示人,他們沒有必要跟匿名者打筆戰,如果想要在「具名評論」上發表文章或回應文章,那麼就請註冊真實姓名,或足以辨識身分的筆名。

 我們將寬鬆認定所有足以辨識的筆名也算是具名,例如「坑道連的輔導長」、「定風愁」、「雷盟弟」、「ucc」、「祝您幸福」、「Chaos」等,都算具名。

 並且,具名評論享有以下之權利:
 1.網管人員不刪改或刪除任何文字(文責自負,即使有人身攻擊之嫌,或是錯別字)
 2.作者可隨時修改或刪除自己的文章,無時間之限制。

 對於即將開設的「具名評論」討論區,還望大家多多發表高見。



  已有 5 位網友鼓勵
~站長Line ID:0932354724  ~請給好文章或好圖片「掌聲鼓勵」
HCH 
中階會員 


註冊 : 2008-06-18
發表文章 : 55
掌聲鼓勵 : 155

發表時間 : 2009-02-03 00:55:38
FORM: Logged


HCH的個人資料 發送私人訊息給HCH  IP位址: Logged

文中提到請註冊真實姓名,或足以辨識身分的筆名,
我們將寬鬆認定所有足以辨識的筆名也都算是具名。
例如「坑道連的輔導長」、「定風愁」、「雷盟弟」、「ucc」、
「祝您幸福」、「Chaos」等,都算具名。

但由這幾天網友的具名來看,用筆名回應的好像都不算是「具名評論」?
大都會排入「馬祖開講」之中?

另外,網友的中文具名,假如有人用假姓名註冊時,我們如何認定其真假?



  已有 1 位網友鼓勵
admin 
站長 

admin

來自 : 馬祖
註冊 : 2003-12-12
發表文章 : 36966
掌聲鼓勵 : 34093

發表時間 : 2009-02-03 01:04:12
FORM: Logged


admin的個人資料 發送私人訊息給admin admin的個人首頁: https://www.facebook.com/matsu.idv.tw  IP位址: Logged

回應HCH網友:

本站具名評論開放「足以辨識」的筆名,如雷蒙弟是北竿旅台鄉親陳天順先生、定風愁是馬報記者曹重偉、祝您幸福是我們的東引版主曹重華先生,只要我們能夠辦識的筆名,都寬鬆認定為具名。但其他不能辨識者,不算具名。

請網友到「更多評論」中查看,所有文章的「發文者」(不含回應者)都已被認定為具名,都可在具名評論中貼文及回應。

至於真名的認定問題,馬祖很小,而且敢用真名發表者不多,很容易認定。



  已有 0 位網友鼓勵
~站長Line ID:0932354724  ~請給好文章或好圖片「掌聲鼓勵」
Chaos 
資深會員 


來自 : Taipei
幫別 : NanGan
註冊 : 2005-07-29
發表文章 : 357
掌聲鼓勵 : 715

發表時間 : 2009-02-03 21:36:17
FORM: Logged


Chaos的個人資料 發送私人訊息給Chaos Chaos的個人首頁: http://www.wretch.cc/user/angel821931  IP位址: Logged

只要每個發文者都能夠以負責任的心態來寫出文字就夠了
是否具名, 並不是文字發表的真正的重點

話說回來, 就算真實具名又如何
社會上早一堆人把自己的本名給弄臭了...

馬資如果要做到有教育的意義, 站長似乎擔子會太重!!



  已有 1 位網友鼓勵
I am an Angel, which is from a chaos world...
admin 
站長 

admin

來自 : 馬祖
註冊 : 2003-12-12
發表文章 : 36966
掌聲鼓勵 : 34093

發表時間 : 2009-02-03 21:47:00
FORM: Logged


admin的個人資料 發送私人訊息給admin admin的個人首頁: https://www.facebook.com/matsu.idv.tw  IP位址: Logged

感謝Chaos的指教,您的任何一篇文章和回應,都可以算是具名,並歡迎您隨時到具名評論發表大作和高見。

我們新設具名評論單元,期待能夠達到各大報刊邀稿撰文的水準,也就是說,在具名評論中,每一篇文章和回應,都是負責任的,都是高水準的,在這裡看不到口水戰,以及別有用心的言論。

並且,馬祖開講還在,我們沒有失去「自由、開放」的精神,只是另闢新單元而已。



  已有 0 位網友鼓勵
~站長Line ID:0932354724  ~請給好文章或好圖片「掌聲鼓勵」
    第1頁 (共1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