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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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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時間 : 2009-02-07 12:0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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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地方報這樣做可以嗎?!(附圖) --閱讀人次 : 2374

二月七日馬報第四版的那則廣告是不是該撤下來,媒體相關規定應該有明文詳載不得直接刊載店家名稱(就算刻意幫該業者打廣告吧!)沒有新聞也別這樣,看了真是不太舒服,我承認我是很龜毛啦。這樣是不是有失馬報的公正性,如果是這樣 那就請該業者付費買下這個版面吧;馬報的公正性實在越來越讓人質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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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時間 : 2009-02-07 15:3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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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聞廣告化和置入性行銷的爭議,一直是很多媒體遭詬病,卻也是很多媒體受到困擾的老問題。尤其馬祖地區新聞不多,如果對於商業新聞處處設限的話,新聞的尺度將會大受影響。

 個人認為,馬祖日報這則新聞是「報導商業新聞」還是「新聞廣告化」,其中的分際是可以接受檢驗的。以今天這則「福澳特產業者推出年節應景新商品」來檢視,業者推出新產品當然是新聞,這則新聞多數內容是介紹商家和產品的相關資訊,也都是可以被接受的。不過,這則新聞有部分內容顯然超越了「商業新聞」的限制,有為商家打廣告之嫌,也就是呈現了「新聞廣告化」的現象。

 例如,報導中描述:「風味絕佳、高貴不貴,歡迎鄉親旅客抽空前往嚐鮮」、「風味絕佳;有多好吃呢?來一趟店裡就知道」,這樣的用形容,都超越了新聞的範圍,而成為廣告。因此難免會引起同業的質疑和抗議,馬報記者和編輯,不可不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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