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氣:小雨 靄  溫度:21℃ AQI:  風向:北 風力:11級 南竿雲高:300呎 能見度:1200公尺 北竿雲高:600呎 能見度:2000公尺
馬祖資訊網論壇 » 討論與交流 » 馬祖開講

馬祖開講友善列印



張貼者
莊順福 
資深會員 

莊順福

來自 : 南竿鄉
註冊 : 2006-02-07
發表文章 : 237
掌聲鼓勵 : 1079

發表時間 : 2009-02-27 18:45:05
FORM: Logged


莊順福的個人資料 發送私人訊息給莊順福  IP位址: Logged

『依法辦理的答案;原來二個月就可以變!』真有一套! --閱讀人次 : 2788

山隴停車場由於我們的『偉大的縣長』陳雪生表示,以目前僅三分之一的使用情況,確實有違政府原先蓋停車場的美意。又提出了『馬上改變依法辦理』的政策,真是不知是『苦廠商之苦』還是『苦民之苦』啊。今天又找來許多人當背書團來『意圖』變更政策,當初說『依法辦事』進行委外經營,現在說『僅三分之一的使用情況,確實有違政府原先蓋停車場的美意』。這樣『憂苦憂民』對嗎?

【馬報訊】為此,縣長陳雪生昨天特邀集副縣長徐文吉、交通局長劉德全、主計室主任劉羽茵、政風室主任詹政曇、企劃室法制課楊遠鵬等人共商,研究基於如何提高使用率,而在與廠商的合約規範及相關法律上有無違反之處,都請提供意見。

1. 劉德全先就營運現況提出報告,並認為最簡易的作法就是降低費率,並宣導政府不是為了這筆權利金徵收費用,以釐清民間疑慮,至於費用變更後與業者的合約問題及是否會解約,都要先行與業者溝通;

2. 劉羽茵認為使用率偏低的原因很多,解除合約與否更要慎重考量;

3. 詹政曇指出,重新調整的費率變動必須要在原先費率的50%以內,可先與廠商研議對新費率有無意見,先取得共識後再終止合約及重新招標;

4. 楊遠鵬則認為不需要提出解約,只要廠商認為調整費率影響到其權益,可待其先提出求償,再請工程會調解,是比較適當的辦法。

5. 徐文吉認為解約不可行,畢竟合約等同法律,調整合約內容影響面太大,一定會興訟,應該就低使用率的真正原因進行探討,再對症下藥研究對策,也認為使用者付費原則一定要堅守,否則審計單位意見會沒完沒了。

6. 曹以標則指出,依他所蒐集到的民意,就是認為收費太高,此點無庸置疑,另警方在執行取締上就開出近七百張的警告單,顯示問題很大,真的急待處理。

ㄧ個政策的執行卻要百姓付出『近七百張的警告單』,我們這二個月是『真的錯了嗎』?我不知道住在山隴的居民,是如何看待被開單近七百台車子的車主。政府若真的『依法辦理』委外經營,而承包商就有承受經營成敗的風險,不是嗎?現在要從政策中1500元降價為800元又是什麼政策呢?如果政策可以這樣改;何不就不必收錢讓全島居民共同受惠呢?請別再說什麼『使用者付費』的大道理,因為您們的車也不會停在停車場內,別人的錢不是錢嗎?

所以,這個案子如果有翻案出現,縣長大人您要給百姓一個交代,因為您當時『信誓旦旦』的說『依法辦理』您無從選擇,如果真的使這個案子出現另一個翻案,親愛的縣長大人,於公於私您都要給百姓一個『道歉』。



  已有 11 位網友鼓勵
    第1頁 (共1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