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氣:多雲時晴 溫度:19℃ AQI:52  風向:北 風力:5級 南竿雲高:1600呎 能見度:10公里以上 北竿雲高:1800呎 能見度:10公里以上
馬祖資訊網論壇 » 討論與交流 » 馬祖開講

馬祖開講友善列印



張貼者
Liner 
資深會員 

Liner

來自 : 駁岸邊(Bo-Huann-Bin)放煙火
註冊 : 2010-05-18
發表文章 : 1290
掌聲鼓勵 : 1673

發表時間 : 2010-06-20 11:08:40
FORM: Logged


Liner的個人資料 發送私人訊息給Liner  IP位址: Logged

他山之石-雲林改名台西之我見,連江呢 --閱讀人次 : 2563

雲林是一個好地方
西螺七崁響亮全台

但員林和雲林會傻傻分不清楚嗎?

不論是唸國語或台語
(ㄨㄢ林)
(ㄏㄨㄣ林)

打盹打盹

跟連江改名成馬祖 一樣想太多...

改名無意義

支持林老師在中時民意論壇寫的一篇投書歡呼歡呼
林老師文章確實寫的卡好
http://news.chinatimes.com/tech/0,5249,171703x112010062000199,00.html



  已有 0 位網友鼓勵
Hsaie 
新進會員 
Hsaie

來自 : 馬祖.南竿.清水
註冊 : 2008-03-24
發表文章 : 18
掌聲鼓勵 : 61

發表時間 : 2010-06-20 12:06:33
FORM: Logged


Hsaie的個人資料 發送私人訊息給Hsaie  IP位址: Logged


雲林正名台西

http://blog.kaishao.idv.tw/?p=2996

※ 本文轉錄自 陳凱劭的 Blog - 06.03.2009

  雲林這個名字並不是不好,而是這個名字起源並不在當今雲林縣境內,光這個理由,就該換掉啦。「雲林」之名來自南投縣竹山鎮林杞埔。至今,那裡有「南投縣立雲林國小」、「雲林路」、「林杞街」、「林杞墓」等名稱。

(按:林杞是位鄭成功時代到該地的漢人入侵者,被當地平埔族所殺;林杞至今存在多種寫法:林杞、林屺、林圮、林驥,但仍無考古證實何種是真名。)

  歷史上所謂的雲林指二市街,一是指「林杞埔街」(今日之竹山鎮),另一個則是指「斗六街」(今日之斗六市)。清光緒十二年新設雲林縣,翌年又擇定俗稱「雲林坪」的「林杞埔」為縣城所在地(因此地方之東界一帶概為連綿不斷之山峰,入夜後之樹林每有濃密之雲霧深鎖繚繞,故取名為「雲林」);當時的知縣陳世烈則鼓勵該處地方居民籌募義捐,積極修築土垣,並廣為種植莿竹,終於築成周圍約一千三百丈高達六尺之城;城樓建成之後,再於城外建一旌義亭用以表揚當地仕紳居民之義行,亭內立有石標:「前山第一城」,因位於雲林坪之上,故稱之為「雲林城」,而「雲林」乃成為「林杞埔」的代名詞。

  一般人家裡若有小孩出生,要取名字的時候,常會紀念小孩的阿公、阿媽、長輩,或者依某些漢人習俗取名字會照家譜排行,或者紀念家族的歷史事件,或紀念小孩出生地等等;但我長這麼大,就是沒聽過有人為家裡小孩取名,是根據隔壁鄰居的姓氏….

  雲林縣內並沒有一個鄉鎮市也叫「雲林」的;這在台灣島內是特例。另外兩個例子是澎湖縣沒有一個鄉鎮市叫澎湖;馬祖所屬的「連江縣」更好玩,比雲林還誇張,縣名竟然是來自外國。

  1950年台灣的行政區劃分,除了有地方政治人物的角力外,縣市分界,大體上是以河川做縣界。用河川固然讓界線清楚,但也造成了無窮的困擾,例如水資源、防洪、橋梁工程、河川污染,分屬多個單位共管,於是造成管理上的問題。

  當年竹山鎮最後劃入南投縣,最大的理由應該是因為林內與竹山交界的清水溪(濁水溪支流)。1950年台灣各縣市劃分縣界,最後大部份以河川依據。

  題外話,林內通往竹山的橋叫「南雲大橋」,我小時候這座橋還有收費站咧;橋名看似象徵「南投-雲林」之意;但是「南投」簡稱應該是「投」,而竹山古名雲林。這麼看起來,這座橋名莫名其妙至極。「南雲大橋」應該是指台南到竹山的橋才是吧。

  「雲林」之名早於日本統治之前就有,拿來做縣名也不是不行,但要以「雲林」做縣名,起碼該把竹山納進來雲林縣內,才有意義吧。

  站長我很早就在推動「雲林正名為台西」運動(2007.01.16留言為證),不過站長這個獨見而創獲的想法,沒什麼人理我就是了。

  2009年4月,我國立法院三讀通過《地方制度法》修正。此次修正,賦予縣市單獨或合併升格法源依據,未來內政部基於全國國土合理規劃及區域發展需要,可擬定改制計畫,地方也有發動權,但由政院做最終決定

  《地方制度法》修正通過後,縣市申請改制升格成了風氣,共有11個縣市已經向我國行政院提出計劃,包括:希望單獨升格的臺北縣、桃園縣、彰化縣,合併升格改制的臺中縣市、雲林和嘉義兩縣、臺南縣市、高雄縣市。行政院收到各縣市的改制升格申請計劃之後,已正式啟動審查作業程序。最遲在7月中旬就有定案。

  雲嘉二縣合併昇格的機會,站長認為極為渺茫,而且兩縣一起合併昇格,竟未包含嘉義市在內,兩縣加起來的地圖,中間會空一個洞。不過雲林縣這邊,提出了一個極有創意的新市名,叫「台西市」。

  雲林縣縣長蘇治芬、副縣長李應元,及議會,開始重視「雲林」的真實歷史,與站長所見略同,是為誌。

雲嘉合併改名台西市 嘉縣議會反對

【聯合報╱記者魯永明�太保報導】

2009.06.03 02:56 am

雲林縣議會通過雲嘉兩縣合併附帶決議,將改制直轄市命名「台西市」,市治設斗六市或虎尾鎮,引起嘉義縣議會反彈,議長余政達等多位議員,昨天總質詢紛紛表態反對雲林縣議會附帶決議;立委翁重鈞也發表聲明反對,使合併案橫生枝節。

縣長陳明文說,遞交內政部的合併計畫書,未將直轄市名稱、市治納入,雲嘉兩縣還未就此議題討論,爭取雲嘉合併改制,是爭取縣市平權,使兩縣的民眾,從鄉下人變成都市人,是農業縣鹹魚翻生的大好機會。

藍營議員賴美真、李國勝、林寶瓶質詢,指責陳明文在雲林縣議會做成附帶決議後,未發聲反對,不替縣民設想,如同將嘉義縣送給別人家做「囝仔」,賴美真批陳明文「賣嘉」。

賴美真等人指出,雲林縣議會附帶決議直轄市名稱,嘉義不見了,市治設虎尾或斗六,嘉義將被邊緣化,對縣民洽公不便,嘉義縣人口比雲林少,市長嘉義人如何當選?議員也變少數,質疑陳明文是為延長任期著想。

林寶瓶質問陳明文為何不找嘉義市合併?陳明文說,不要亂扣「賣嘉」帽子,合併名稱、市治,未討論定案,嘉義市政府對合併案回覆「尚難應允」。市府則表示尚需廣徵民意。

余政達說,議會贊成雲林、嘉義縣合併,但反對雲林議會對直轄市名稱、市治附帶決議。立委翁重鈞則聲明說,合併應在對等、自主、尊嚴條件下協商,雲林議會做成附帶決議,陳明文未反對,馬上與雲林縣副縣長到內政部遞交升格案,對縣民是一大恥辱。

【2009/06/03 聯合報】@ http://udn.com/





  已有 2 位網友鼓勵
Liner 
資深會員 

Liner

來自 : 駁岸邊(Bo-Huann-Bin)放煙火
註冊 : 2010-05-18
發表文章 : 1290
掌聲鼓勵 : 1673

發表時間 : 2010-06-20 15:10:24
FORM: Logged


Liner的個人資料 發送私人訊息給Liner  IP位址: Logged

雲林縣議員廖清祥則認為,目前最重要的是要爭取公平稅制建設雲林、繁榮台西,況且就生態觀點來看,雲林有「雲」又有「林」,是全台最美的縣名,為何要改?一旦更名,全縣地址、路牌、戶籍、學籍、車籍及身分證等都要一併大更動,有必要如此耗費重大社會成本嗎?

雲林人光在台北縣市就有幾十萬人
分佈全台更超過一、二百萬人
換發身份證可說是工程浩大

"海口人"要的不僅是名稱
更重要是擺脫\"海口人"的宿命
離家在外打拼的宿命

蘇縣長真的做不錯
比起張榮味任內好太多了
也希望擺脫\"台西"等同於"黑道"及"縱貫線流氓"
在台灣社會中所留下來的負面刻板印象



  已有 0 位網友鼓勵
小玲^^ 
新進會員 

來自 : Taiwan
註冊 : 2009-12-13
發表文章 : 11
掌聲鼓勵 : 14

發表時間 : 2010-06-20 15:26:16
FORM: Logged


小玲^^的個人資料 發送私人訊息給小玲^^  IP位址: Logged

Liner wrote:
雲林縣議員廖清祥則認為,目前最重要的是要爭取公平稅制建設雲林、繁榮台西,況且就生態觀點來看,雲林有「雲」又有「林」,是全台最美的縣名,為何要改?一旦更名,全縣地址、路牌、戶籍、學籍、車籍及身分證等都要一併大更動,有必要如此耗費重大社會成本嗎?
雲林人光在台北縣市就有幾十萬人
分佈全台更超過一、二百萬人
換發身份證可說是工程浩大
"海口"人要的不僅是名稱
更重要是擺脫\\"海口人"的宿命
離家在外打拼的宿命
蘇縣長真的做不錯
比起張榮味任內好太多了
也希望擺脫\\\\"台西"等同於"黑道"及"縱貫線流氓"
在台灣社會中所留下來的負面刻板印象

非常同意^^
我是雲林人,真的覺得更名是多此一舉
我喜歡有雲有林的鄉下所以希望一直保有雲林吧~
其實.....連江或馬祖有差嗎?
我個人是覺得都OK吧!
不用花費太多國家資源和人民的稅金改不改都可~



  已有 1 位網友鼓勵
當了很久才下士 
中階會員 


註冊 : 2009-06-06
發表文章 : 27
掌聲鼓勵 : 111

發表時間 : 2010-06-20 15:42:25
FORM: Logged


當了很久才下士的個人資料 發送私人訊息給當了很久才下士  IP位址: Logged

為什麼要在這討論雲林員林台西呢,
教國語請那幾縣的人都來馬資看好了,
馬祖也好連江也好,
什麼都是要學別人跟著哪話題熱走,
別人有我們也要有的思維嗎,
沒有能走出自我的想法,
誰想改誰不習慣了,
誰想先把經費用在這不是很急需要的事情上,
轉移注意力,大搬風的去修改所有和名稱有關的。



  已有 4 位網友鼓勵
Liner 
資深會員 

Liner

來自 : 駁岸邊(Bo-Huann-Bin)放煙火
註冊 : 2010-05-18
發表文章 : 1290
掌聲鼓勵 : 1673

發表時間 : 2010-06-20 17:34:39
FORM: Logged


Liner的個人資料 發送私人訊息給Liner  IP位址: Logged

縣名變更公投提案 內政部回函解釋 涉法律疑義,俟開會研商後另行函復


【記者曹重偉�南竿報導】「連江縣」要更改縣名成為「馬祖縣」,經縣府向內政部呈請函釋,但內政部方面對於更改縣名也是「初體驗」,目前對此議題是否為「地方自治事項」都不清楚,只回函說「因事涉法律疑義,本部將召開會議研商後另行函復」。

 地區民間人士日前連署向縣府民政局提出「縣名變更」公投提案,民政局收到連署書後是不敢怠慢,但依法行政原則及公民投票法第26條第2項規定,照程序就本縣縣民提起「縣名變更」公投提案,是否為地方自治事項疑義案,請內政部釋示。

 民政局在函中說明指出,公民投票法第26條第1項規定,公民投票案應分別向直轄市、縣(市)政府提出。本縣縣民發起「縣名變更」公投提案,經查地方制度法(以下稱地制法)第6條規定縣名稱之變更,縣政府提請縣議會通過,由內政部轉報行政院核定。

 地制法第2條規定,自治事項指地方自治團體依憲法或本法規定,得自為立法並執行,或法律規定應由該團體辦理之事務,而負其政策規劃及行政執行責任之事項;核定則指上級政府或主管機關,對於下級政府或機關所陳報之事項,加以審查,並作成決定,以完成該事項之法定效力之謂。

 「縣名變更」為縣政府向議會提案通過後,轉陳行政院核定後才完成法定效力,因此是否為公投法規定地方自治事項產生疑義。前揭討論事項試從三個角度請釋,以下分述之:

 一、公投提案主文:請縣政府向議會提案提出「縣名變更」案。是否為自治事項,可否提起公投案?

 二、公投提案主文:請縣政府及議會應依照「縣名變更」公投通過案,通過「縣名變更」,由內政部轉請行政院核定。是否為自治事項,可否提起公投案?

 三、公投提案主文:全體縣民投票決定「縣名變更」。則是否為自治事項,可否提起公投案?以上三點提案可否提起公投案,未敢擅專,爰請鈞院釋示,以憑遵循。

 而內政部收到公文後,初步只回函指出,有關貴府為貴縣縣民提起「縣名變更」公投提案,請釋是否為地方自治事項疑義乙案,因事涉法律疑義,本部將召開會議研商後另行函復。



  已有 1 位網友鼓勵
    第1頁 (共1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