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貼者
我的「好人標準」 --閱讀人次 : 2401 果然你真的分得很清楚,凡事講有利於你。
-當然,才高八斗耶~還用你說
對啊!我只是想到4年前你說的一些奇怪的話
問問當時貼出助理名片的助理
開版文章不是說了
「有什麼問題都可以找你」
找你出來問問
怎麼了嗎?
文章你自己寫的耶!「自費助理」、「志工助理」
對啊!好好奇,是誰啊!
立委助理也是公眾事務,民眾有權知道吧!
該不會忘記自己的同事,這麼無情吧!
木子詩云承認當過立委助理的文章按這裡看
https://www.matsu.idv.tw/topicdetail.php?f=2&t=342350
"難道馬網只能存在像你這樣回憶陳委員負面新聞,不能容別人回憶他好的一面?"
你那種小情小愛滴滴答答的新聞有報嗎?
就說我沒有單獨和陳雪生吃過飯、住過他提供的會館、被他搶救、也沒當過他的助理
我當然是看新聞和平常我在獅子市場或是在路邊對陳雪生的認識!
他要檢討,自己的形象怎麼會差成這樣才會吧!
他就是在同婚投下反對票的立委
我一輩子都會記得的!
木子詩云承認當過立委助理的文章按這裡看
https://www.matsu.idv.tw/topicdetail.php?f=2&t=342350
友志一同 wrote:
你那種小情小愛滴滴答答的新聞有報嗎?
什麼是小情小愛?果然,你是否想要把妥妥地救命之恩,變成讓人引起什麼聯想呢?
不就是你在嘲諷我的好人標準極低,才有機會讓我寫出我的好人標準原因嗎?
果然才高八斗。
你繼續貼連結吧,旅台鄉親發話了。
腦容量不大,所以每次都忘記用哪個帳號登入 因此~~對,都是我
有點法律常識的人
應該都知道
在還沒有判決確定前都是無罪
即便被檢察官起訴了
後續被法院判無罪的例子也常有所聞
更何況現在還在偵查中
急著落井下石有失厚道
陳委員從縣長做到立委
受他幫助的鄉親不計其數
點滴在心頭
希望好人能平安度過難關
說得太中肯啦!這年頭最惹人疼惜的,莫過於那種「法盲又愛亂告」的極品了。氣噗噗地跑去提告,結果人家被告連傳喚都沒被傳喚,地檢署的冷氣都還沒吹到,案子就直接被檢察官「不起訴」光速打臉!這劇本簡直太催淚啦,最後只能天天窩在螢幕後面,靠著瘋狂發廢文罵陳雪生罵王忠銘來取暖,順便悼念自己碎落一地的玻璃心吶~~~真是不勝唏噓!可憐哪~
用文言一點的說法即是:
誠哉斯言!世之最堪憐者,莫過於昧於法理,輒興訟端。查其所控,俱無實證,依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二條之明文,犯罪嫌疑顯有不足。有司明斷,毋庸傳喚被告,即逕為不起訴之處分,徒留笑柄。悲夫濫訴之徒,不明法度,妄動刑書;訟敗而不知自省,唯能日夕匿於虛擬網轍之中,發怨懟哀鳴之語以洩私憤。此等濫用公器、徒呼負負之舉,實屬至悲至嘆!
風信子 wrote:
有點法律常識的人
應該都知道
在還沒有判決確定前都是無罪
即便被檢察官起訴了
後續被法院判無罪的例子也常有所聞
更何況現在還在偵查中
急著落井下石有失厚道
陳委員從縣長做到立委
受他幫助的鄉親不計其數
點滴在心頭
希望好人能平安度過難關
海欣 wrote:
說得太中肯啦!靠著瘋狂發廢文罵陳雪生罵王忠銘來取暖
對耶!你終於找到他們兩個在馬祖政壇唯一的價值了! 恭喜🎉
用英文就是
Congratulations! My comments are none your busin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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