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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新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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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志續修〈地理志〉初稿:南竿地名由來 --閱讀人次 : 4063

 南竿又稱南竿塘、上竿塘、馬祖山、馬祖島、鐵板山。

 南竿島舊稱南竿塘與上竿塘,自古即與北竿塘、下竿塘並稱。《福建通志》記載「南竿塘衝要海汛在五虎東大海中,與連江北竿塘對峙,設煙墩瞭望。」清代南竿島隸屬「閩縣」(後閩縣與侯官縣合併為閩侯縣),而北竿島則歸屬連江縣。

 1843年2月至4月間,英國海軍派艦測繪中國東海岸的島嶼險礁,其中標示「馬祖山」位置在北緯26度9分2秒、東經119度58分2秒,此為「馬祖」之名首次出現。


清光緒年間《中國江海險要圖誌》中的南、北竿島

 光緒28年(西元1902年)出版的《福建沿海圖說》紀錄「南竿塘,一名鐵板山,又名媽祖山;譯名媽祖島。其下標註『媽祖澳,因有媽祖廟而得名』。」民國23年武昌亞新學社出版的地圖,則標示南竿島為「馬祖島」;日本昭和13年(西元1938年,民國27年)台灣總督府地圖,標明南竿島為馬祖山,昭和17年地圖則稱南竿為馬祖島。

 南竿島自宋隸屬於福建省連江縣寧善鄉崇德里,至明改隸連江縣永福鄉二十六都,至清又改隸閩縣,民國成立後仍維持南竿塘舊稱,並沿襲清制,仍屬閩縣。民國18年,南竿塘正式改隸連江縣第八區所屬南竿鄉。23年福建省政府為強化各縣保甲,於連江縣南竿牛角、北竿塘岐鹽倉先後設立「竿、西聯保辦公處」,管轄範圍包括西洋島、東引島、南竿島、北竿島、大坵、小坵、高登島,隸屬連江縣第三區署。後因竿西聯保管轄區域過廣,乃將西洋、東湧另設一聯保,其餘改歸竿塘聯保。29年初,國民政府實施新縣制,再將聯保改編為鄉鎮,下轄各保。竿塘聯保又改為竿塘鄉,下轄八保,南竿設南竿上保、南竿下保、及南竿中保。32年,竿塘地區淪陷於日,未編入連江縣行政區劃,34年恢復竿塘鄉設置,下轄七保。

 38年,七保之下轄74甲,其中南竿島設馬祖保、牛角保、津鐵保及山隴保等四保。38年冬,國軍進駐連江沿海各島,39年12月於南竿島成立馬祖行政公署,改為區、村、伍,南竿下轄9村74伍。42年8月,馬祖行政公署再改制為閩東北行署,置長樂、連江、羅源三縣,同時改區為鄉,南竿區又改稱南竿鄉,歸屬連江縣政府,仍維持9村75鄰。閩東北行署於44年再改制為福建省第一區行政督察專員公署,45年馬祖戰地政務委員會成立後廢除行政督察專員公署,南竿鄉仍隸於連江縣政府管轄,其下轄九村之制至今維持不變,期間僅各行政村名略有異動。

 目前,南竿鄉轄南竿本島境內九行政村,以及黃官嶼及劉泉礁、北泉礁、鞋礁等島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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