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談交旅局長:聽天由命與操之在我 --閱讀人次 : 2637 地區長年酒駕問題直覺上看似是警方的責任,但究其根本是夜間交通不便所致,交通大執法只斬草不除根,過幾年照樣有鄉親命喪輪下,離島礙於人少而代駕費用昂貴,若商業代駕不可行,政府應該積極輔導民間以互助性質為主的「 代駕互助社群 」或再探討其他方法解決夜間交通不便的根本問題
交通旅遊局做為縣府最重要的交通幕僚單位,應該展現出該有的專業高度,若針對夜間交通不便的困境束手無策,對酒駕防制只想到介壽附幼小朋友就能討論出的「 入村限速 」一計,那該大力讚揚馬祖辦學有成,縣內五歲小朋友即具備擔任交通專業幕僚的能力。新任局長這一人令到底是好是壞,讓子彈飛一會過陣子才能評斷,期待新官上任有一番新氣象,徹底解決地區夜間交通不便的困境,從源頭降低鄉親酒駕上路的機會
交旅局長大位如針氈不是個涼缺,海空暢通是應該的,關場後海空斷航準備挨罵,開場後沒軍機、加班機被關島,如過街老鼠人人喊打,但雲高、浪高與能見度只能「 聽天由命 」並非「 操之在我 」,理性上不會有人咎責交旅局,但如果連陸上交通都出意外那交旅局就責無旁貸了






酒駕是肇事者的責任,不是警察局也不是交旅局。
究其根本是僥倖心理,而不是夜間交通不便。
但警察可以加強臨檢密度,交旅局可以把路幅縮窄增加入村路障。
讓發生的機率更低,讓造成的傷害更少。
「代駕互助社群」是個不錯的提議,但成效讓人懷疑。
出門聚餐喝酒,難道家裡沒有半個能開車的親友能CALL了嗎?
連親友都不幫忙載了,怎麼還期待有待駕互助社群。
酒後肇事除了民事刑事究責外,還有社會龐大的人際壓力。
各位朋友,酒後不開車,不要拿交通不便當作自己酒駕的藉口。
確定有人可載回家或是自己可以走回家後,再放心地出門暢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