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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忠銘縣長宜重視朱榮忠鄉親的建言
馬祖鄉長朱榮忠先生對馬祖地區土地問題頗有深入研究和了解之心得,因而時有建言。
今天看到朱鄉長於2025年9月8日在馬資網發表:請求啓動「重辦總登記行政瑕疵專案調查與補救機制」。
惟查其論述內容:為行政院101年2月9日召開「解決馬祖地區土地相關題」第四次專案小組會議會商決議(即內政部101年2月17日內授中辦地字第1016650259號函示)在地政機關設立前已具備民法第769條或第770條之登記條件者,得「視為所有人」之土地總登記。
按重辦「視為所有人」之土地總登記,目的在找回真正的所有人,地政機關當以「歷史占有」為基礎,非以「現在有無耕作」判斷。對原先已經作成地籍調查表之土地,地政機關本應循更正及補正程序通知收回原件,重新依據「視為所有人」審理(參行政程序法第101條)並無再受理第三人重新複丈後,重新以總登記公告之法律授權。否則,違反一物一權原則。詎料,地政機關卻故意湮滅總登記前之地籍調查及測量資料,於總登記公告後重新辦理土地測量,不斷受理新件複丈,讓「有心人士」有幾可趁,造成地籍測量嚴重亂象,不但有行政達失,亦有圖利之嫌,嚴重違反正當法律程序原則。
馬祖地區因交通隔閡與資訊不對等,導致民眾土地權益長年遭漠視,我們強烈建議,立即啓動「重辦總登記行政瑕疵專案調查與補救機制」,由上級機關或監察院進行全面調查,並落實補救申請人權益,恢復行政信賴與法治秩序。
本篇論述至今在馬資網刊載已超過18天,且有4,891人網友點閱,其中更有141位網友鼓勵按讚,筆者認為貴為本縣父母官的縣長王忠銘,對該論述之建言,以及其呈現鄉親關注之現象似宜予以高度重視。
中華馬祖同鄉會理事長 林金官 114 09 26






王忠銘縣長宜重視朱榮忠鄉親的建言
馬祖鄉長朱榮忠先生對馬祖地區土地問題頗有深入研究和了解之心得,因而時有建言。
今天看到朱鄉長於2025年9月8日在馬資網發表:請求啓動「重辦總登記行政瑕疵專案調查與補救機制」。
惟查其論述內容:為行政院101年2月9日召開「解決馬祖地區土地相關題」第四次專案小組會議會商決議(即內政部101年2月17日內授中辦地字第1016650259號函示)在地政機關設立前已具備民法第769條或第770條之登記條件者,得「視為所有人」之土地總登記。
按重辦「視為所有人」之土地總登記,目的在找回真正的所有人,地政機關當以「歷史占有」為基礎,非以「現在有無耕作」判斷。對原先已經作成地籍調查表之土地,地政機關本應循更正及補正程序通知收回原件,重新依據「視為所有人」審理(參行政程序法第101條)並無再受理第三人重新複丈後,重新以總登記公告之法律授權。否則,違反一物一權原則。詎料,地政機關卻故意湮滅總登記前之地籍調查及測量資料,於總登記公告後重新辦理土地測量,不斷受理新件複丈,讓「有心人士」有幾可趁,造成地籍測量嚴重亂象,不但有行政達失,亦有圖利之嫌,嚴重違反正當法律程序原則。
馬祖地區因交通隔閡與資訊不對等,導致民眾土地權益長年遭漠視,我們強烈建議,立即啓動「重辦總登記行政瑕疵專案調查與補救機制」,由上級機關或監察院進行全面調查,並落實補救申請人權益,恢復行政信賴與法治秩序。
本篇論述至今在馬資網刊載已超過18天,且有4,891人網友點閱,其中更有141位網友鼓勵按讚,筆者認為貴為本縣父母官的縣長王忠銘,對該論述之建言,以及其呈現鄉親關注之現象似宜予以高度重視。
中華馬祖同鄉會理事長 林金官 114 09 26






101年土地總登記公告的法律效果:
在辦理土地總登記前,地政機關已先行完成地籍調查與測量,並依結果製作地籍圖、地籍調查簿,必要時也會核發複丈結果通知書。這些成果即作為總登記公告的依據。
總登記公告完成後,該土地的地籍位置、界址、面積等,均已確定並公告周知。公告期間,利害關係人得提異議,若未提異議或異議經駁回,即應確定登載於土地登記簿。
連江縣政府在101年7月31日公告重辦視為所有人之土地總登記,在公告期間國產署,軍備局等公產管理機關並沒有異議,本應將公告確定之結果登載於土地登記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