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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母虐兒,亡母報復】 --閱讀人次 : 525 撰者/陳友民
永嘉年間黄门将张禹,曾行经大泽中。天氣阴晦,忽然看见一座宅门大開。禹於是就走進廳堂。有一個婢女出來问他,張禹說:「路途中遇到下雨,希望能寄宿一晚。」婢女入报主人,不久出來招呼張禹進去。拜见一個女子,年紀三十多歲,坐幃帐裡,有侍婢二十多人,衣服皆灿丽。问張禹需要什麼?,禹回話:「我自己帶饭食,但需一些湯水。」女敕令給他。因而火作湯,虽然聽到声音,但用手摸摸,卻是冷的。女說:「我是死亡的人,塚墓之间,無法提供熱食,非常抱歉,也非常惭愧。」她欷歔告訴張禹說:「我是任城县孙家的女兒,父为中山太守,我出適顿丘地方的李家。生了一男一女,男孩十一歲,女孩七歲。我死後,李氏娶了婢女承贵,常常被捶楚我的兒女,不避头面。我痛极心髓,每想要杀掉這婢女。但是亡人气弱,必须借助外力才能成事,我想拜托您幫助,以了卻這樁事,我一定會厚报您的。」張禹說:「我虽然同情妳的遭遇,但是由於杀人事大,人命關天,不敢承命,希望妳能理解。」妇人說:「我並不是叫您親自殺了她,而是請您告訴李家,說我告訴您這件事的始末原委。李氏因念惜承贵,一定會做禳除事。當您說給李家聽的時候,我自己會想法厌断之。李氏聽了這事,婢女承贵一定也會參與禳災事,我因伺便杀了她。」張禹答應了。到第二天,張禹把這件事告訴李氏,李氏聽到後非常惊愕,把話轉告承贵,承貴大惧,於是求救于張禹。過了一會兒,張禹看见孙氏自外来,還有侍婢二十多人,都帶著刀,刺了承贵,承貴应手撲地而死。(出《志怪》)(根據宋‧李昉編《太平廣記‧卷三百十八》「张禹」條)
114.01.07(Tu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