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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詩創作的三項原則】 --閱讀人次 : 429 撰者/陳友民
詩應以美為宗旨,以意在言外而見長。
為求修飾效果,不妨加上些許誇張,
但不應以稀奇古怪離奇而炫揚。
應當使讀者覺得這就是──
詩人崇高思想的表達與主張,
幾乎是他自己的回憶與嚮往。
詩所指點的美,
決不可止於半途而夭亡,
使讀者屏息以待,
而不是心滿意足神酣暢。
形象之萌芽、生發和茁壯,
其興味應當像太陽一樣,
來得自然,去得有餘韻且順暢。
好比是陽光普照山川大地,
然後堂皇又清醒地下降,下降,
最後,為黃昏留下瑰麗的景象。
如果詩篇在創作之際,
無法像葉芽生發那般自然;
自無清詞麗句奔筆端,
這時不如不寫反心安。
好比李白舉頭見崔顥題詩,
只道且罷,且罷,接著擲筆三嘆!
【後記】 英詩人濟慈對詩的創作,曾提出三項原則,本詩即據此以闡述之。茲將濟慈的詩創作三原則簡述如下:
第一,詩應當以美妙的誇張奪人,而不是以古怪離奇而自炫;
第二,詩所指點的美,決不可半途而止,使讀者屏息以待,而不是心滿意足;
第三,如果詩之寫成,不能像樹葉發芽那樣自然,倒不如不寫為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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