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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詞】 --閱讀人次 : 131 撰者/陳友民
隱藏心裡的才是秘密,
說出或寫出就成了供詞。
看起來似有旁門左道可逃逸,
例如寫在紙上可撕成碎紙,
例如記錄在磁片裡可抹去。
但須知有時火從遠方燒起,
想想李慧芬的發票事,
就了然其中隱藏的道理。
看來不相干的東西,
後來都成了呈堂的供詞和證據。
希望的挽歌,友誼的悲劇,
罪惡的供狀,情愛的戰史,
唉,還有不忍卒讀的文詞。
記錄方式不外乎文字,
還有音頻視頻等影視。
總之,都是記憶的親手筆。
凡此,不容抵賴,不容文飾,
也不容你毀屍滅跡。
你若不承認這些證據,
證據自會鋪陳細節和奧秘,
讓你無所遁形,
也讓你無所匿跡。
115 05 03 Su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