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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測所】政策錯誤,加速馬祖成為無魚之島 --閱讀人次 : 6072 民視異言堂2月8日播出「馬祖 無魚之島?」,標題雖然聳動,但報導內容却十分貼近事實。《馬祖頌》歌詞中「浪花拍岸 魚兒多 黑毛鳥格 什麼魚都有 這裡是釣客的天堂」,已經成為歷史,馬祖不再是閩江口外富饒的漁鄉,因為縣府執行了錯誤政策,容許僱用大陸漁工,馬祖成為「無魚之島」,正加速進行中。
2015年6月25日,中國時報刊登了一則新聞『馬祖漁船到金門「搶魚」 當地漁民不爽』,報導指出:金門海域捕撈的野生黃魚、石斑等高級魚類,在大陸可以賣得好價錢,不但對岸漁船常越界作業,連馬祖漁船也趕來「搶魚」。金門海巡隊查獲1艘馬祖漁船,船上僱用5名大陸漁工,依《漁業法》規定不得在離岸1000公尺處作業,但該船卻進入復興嶼約700公尺處下網,依違反《漁業法》函送縣府開罰3至15萬元。
為何漁况向來不如馬祖的金門,還有黃魚可捕?原因之一是金門未開放大陸漁工,政府管理得宜,使得金門海域的底棲魚類得以生存和繁殖。反觀馬祖,大陸漁工船夜以繼日地近岸捕撈,加上違法濫用章魚籠,馬祖成為無魚之島,只是時間早晚而已。
翻開馬祖漁業史,縣志記載:「馬祖列島位在閩東,為冷暖海流交會之處。四周礁嶼棋佈,水溫鹽分適度,餌食豐富,極宜魚藻棲息生長,故為優良漁場。」、「外來舢舨漁舟數百艘,定置網數千張,大對圍網、流網數百組,經常漁獲滿艙,閩浙漁商再度群集。船帆相連,遮蔽漁村。」曾幾何時,馬祖漁民千里迢迢,遠赴金門捕魚,被排斥、被罰款,多麼悲哀!
本站嚴正建議,為了不讓馬祖成為無魚之島,在外籍漁工已開放的情况下,縣府應即宣布停止僱用大陸漁工,並對現有大陸漁工船設定「落日條款」,一年內,改僱外籍漁工,一年後全面禁止。
事實上,由於馬祖從未依法設置「大陸船員暫置所」,大陸船員不受管制,因此大陸漁工船實際的母港早已不是馬祖,而是黃岐。備受民眾質疑的產發處,常將「沒收章魚籠」當作業績和宣傳,其實是完全無效的作為。正如網友所言:「沒收章魚籠又如何,10分鐘開去大陸,回來又是一條好漢,你收10頂,我拿11頂丟回去」。更嚴重的是,部分大陸漁工船的船東已非馬祖入,而是馬祖人當人頭,真正的船東是大陸人。
僱用外籍漁工的好處是,外籍漁工不會上岸採貝,不會夜以繼日在海上作業,也不可能前往黃岐購買章魚籠。僱用外籍漁工,同樣可以解決漁船缺工問題,却不會加速馬祖成為無魚之島。並且,大陸漁工船已經成為走私管道,檢疫和防疫的漏洞。因此,對於現行的大陸漁工船,縣府應徹底檢討,做出改變。
更何况,兩岸在軍事上仍處敵對狀態,大陸漁工船全年365天近岸作業、登岸採拾貝類,國軍在馬祖的作戰佈署,還有機密可言嗎?這已經涉及嚴肅的國安問題,不但縣府需要停止執行錯誤的漁業政策,馬袓守備區指揮部也不能再沈默以對,為確保馬祖戰力與國防安全,該是發聲向中央表態的時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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