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桌球C級裁判講習 --閱讀人次 : 1115 中華民國桌球協會104年連江縣C級裁判講習會實施辦法
一、主 旨:為培養桌球裁判人才,提升桌球運動水準,特舉辦之。
二、指導單位:中華民國體育運動總會、連江縣政府
三、主辦單位:中華民國桌球協會
四、協辦單位:連江縣體育會
五、承辦單位:連江縣體育會桌球委員會
六、研習時間:中華民國104年11月13、14及15日共三天
七、研習地點:連江縣南竿鄉仁愛村95號(仁愛國小)
八、報名日期:自即日起至104年11月08日止
九、報名地點:連江縣體育會桌球委員會(南竿鄉介壽村56號)
總幹事:揚清宇(連絡電話:0932-355745)
十、參加資格:中華民國國民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1. 年滿20歲(民國84年11月13日以前出生者)
2. 愛好桌球運動,熟諳桌球規則。
3. 高中(職)以上學校畢業或同等學歷。
十一、報名方式:
1. 通訊報名或親自報名均可受理。
2. 詳填本會製定之報名表,檢附身份證正反面影本、一吋半身照片二張及繳交報名費新台幣壹仟元整,於報名日期內向本會報名。
3. 所附各項證件影本必須清晰,無法辨識者,視同資格不符,報名資料及報名費均不退還。
十一、報名人數:暫定三十名(報名人數未逹20人取消本次研習會,報名費全
額退還)依報名順序,額滿為止。
十二、參加本次研習學員不得缺席、遲到、早退,上課時數未達20小時者,
不得參加學術科測驗,報名費亦不退回。
十三、參加研習學員經學術科測驗達70分以上經本會審查及格者,由本會陳
報請中華民體育運動總會核發C級裁判證。
十四、講習會三天的午餐及講習資料由本會提供。為響應環保,活動會場不提供紙杯,請與會學員自行攜帶環保杯具。
十五、參加講習學員請著運動服裝並攜帶球拍參加講習。
十六、如有未盡事宜者,得更正公布之。
附加Word文件檔: matsu-94dea59b1386e0f467b053ade18810ff.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