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甄選連江縣政府交通局約僱人員1名 --閱讀人次 : 2172 福建省連江縣政府公告
發文日期:101年4月9日
發文字號:連交路字第1010010601號
主旨:甄選連江縣政府交通局約僱人員(職務代理人員)計1名。
依據:依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01年3月19日總處培字第1010028675號函辦理
公告事項:
一、應徵資格:須具有大專以上學歷。
二、職稱:約僱人員(職務代理人員)。
三、報名時間:自即日起至101年4月13日17時30分止。
四、繳驗證件:請繳交學(經)歷證明文件、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及履歷表各1份,於本(101)年4月13日前郵寄本府交通局收(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或親自送達交通局。
五、報名地點:連江縣政府交通局(地址:連江縣南竿鄉清水村84號;電話:0836-22408)。
六、甄選方式:甄選考試總分共計120分,其中測驗題佔50分(測驗題題庫1500題置於本府人事室網站內)、公文書寫佔15分、電腦處理佔15分、口(面)試佔20分,具有運輸管理、機械工程等相關科系大專以上學歷者給予5分,申論題佔15分,總成績未達80分者、口(面)試成績未達12分者(總成績雖達錄取標準)不予錄取。
七、甄選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
八、聯絡人:吳奕宏,電話:0836-22408,傳真:0836-26539。
九、錄取人員:正取1名,備取2名,備取人員於錄取人員生效日起6個月內,遇相關職缺免經公開甄選優先遞補。
十、薪俸待遇:依「連江縣政府暨所屬各機關約僱人員比照分類職位公務人員俸點支給報酬標準表」三等(220薪等)支領月薪報酬35,355元。
十一、僱用期限:約僱人員自錄取報到日至101年12月31日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