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塘岐附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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塘岐附幼101學年度招生登記公告 --閱讀人次 : 895

連江縣立塘岐國民小學附設幼兒園一○一學年度招生公告
公告日期:中華民國101年6月4日

主旨:公告辦理本校一○一學年度塘岐國民小學附設幼兒園招生事宜。
依據:101.5.23連教學字第1010019124號函辦理。
壹、登記入園之基本資格
一、年齡:
(一)滿4足歲至入國民小學前之幼兒(即95年9月2日至97年9月1日出生者)。
(二)身心障礙幼童:持有身心障礙手冊之3足歲以上幼兒(即95年9月2日至98年9月1日出生)。
二、戶籍:以設籍本縣或居留本縣之外籍、華裔(須出示護照、居留證正本)兒童為限,如係寄居身分(以戶口名簿註記為準),必須有合法之監護人。學區以鄉為單位劃分,不得跨區入園。(繳驗戶籍謄本或足供證明之文件)。
貳、招生登記
一、登記日期及時間:101年6月11日(星期一)13:00∼14:00。
二、登記地點:幼兒園辦公室,電話:56073分機51-54。
參、登記時應攜證件:
一、戶口名簿正本(未繳驗戶口名簿正本者,不予受理登記;符合規定者,當場發還)。
二、兒童健康手冊的預防接種時間及紀錄表影本(A4規格)。
三、依優先入園登記對象個別特殊身分之規定,繳驗所需相關證明文件。
四、新生須現場填寫『入學登記資料表』,舊生可免。
肆、優先入園之登記對象
凡符合下列情形者年滿4足歲之幼兒,請依優先順序申請入學:
第一順位:
1.身心障礙幼童(依「特殊教育法」規定)。
2.社政單位列冊有案之低收入戶幼兒。
3.中低收入戶幼兒。
4.原住民族幼童。
5.特殊境遇家庭之子女。
第二順位:
6. 該幼稚園及其所屬學校編制內教職員工子女(不含孫子女),其名額以總核定招生名額之三分之一為限,超出名額時,以5足歲之幼兒優先(編制內教職員工係以101年6月10日仍在職者為準)。
7. 父或母一方為外國籍者之幼兒。
伍、註冊日期:於101學年度開學時再辦理註冊、收費相關事宜
陸、其他注意事項
一、請準時辦理招生登記事宜。
二、有任何問題請電洽幼稚園,電話:0836-56073分機51-54。
柒、本注意事項未盡事宜依相關規定辦理。



中華民國一○一年六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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