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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竿鄉公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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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時間 : 2012-11-06 17:4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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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竿鄉公所•一比高下繪畫比賽作品徵集 --閱讀人次 : 833


 報 名 送 件

 作品先送至參賽者就讀學校後,由學校統一於民國101年11月
 8日以前將作品送達-南竿鄉公所 (馬祖南竿清水村132號)。
 社會組參賽作品請於民國101年11月8日以前(郵戳為憑)將作
 品送達或寄至南竿鄉公所 (馬祖南竿清水村132號),聯絡人:
 曹秀明,0836-22757轉25。

 新 聞 報 導

【馬祖日報】一比高下繪畫比賽作品徵集 11/08 截止收件 (08.30.2012)
http://www.matsu-news.gov.tw/news_info=143578

【記者劉秋月�南竿報導】

  南竿鄉公所舉辦2012「一比高下繪畫比賽」,作品徵集自即日起至11月8日,限南竿鄉民及就讀本鄉各級學校學生參加,參加作品以4開紙為限,表現素材不限,內容不限但以風景為題材,需以南竿鄉風景為主,共分六個組別,各組前三名均有獎金,歡迎鄉親踴躍參加。

  為倡導全民藝術創作風氣,南竿鄉公所舉辦2012「一比高下繪畫比賽」,作品徵集對象限南竿鄉民及就讀本鄉各級學校學生。比賽共分六個組別,包括幼兒組(中班至大班)、國小低年級組(一至二年級)、中年級組(三至四年級)、高年級組(五至六年級)、國中組(國一至國三)及社會組(含高中)。

  參加作品繪畫(寫意畫、寫生畫),規格為4開(39.5*54.5公分)紙為限,表現素材不限,水彩、蠟筆、粉蠟筆、彩色筆、版畫、油畫顏料、剪貼或綜合應用皆可。主題內容不限,但內容以風景為題材需以南竿鄉風景為主。

  作品先送至參賽者就讀學校後,由學校統一於101年11月8日以前將作品送至南竿鄉公所,社會組參賽作品則請於11月8日以前,送達或寄至南竿鄉公所。南竿鄉公所將會邀請專業人士組成評選委員會進行評選,各組都將選出前三名及特優五名、佳作五名,前三名都將有獎金、獎品、獎狀及電子畫冊,獎金最高為社會組第一名可以獲得三千元,其他各組第一名獎金為一千元到二千元不等,歡迎民眾踴躍參加,活動詳情可洽曹秀明22757轉25。







 徵 集 辦 法

一、主  旨:透過繪畫創作比賽,倡導全民藝術創作風氣,提昇
  居民藝術與人文水準。
二、主辦單位:連江縣南竿鄉公所。
三、徵集對象:南竿鄉民及就讀本鄉各級學校學生。
  幼兒組 (中班至大班)、國小低年級組 (一至二年級)、中年級
  組 (三至四年級)、高年級組 (五至六年級)、國中組 (國一至國
  三) 及社會組 (含高中)。
四、參加作品:
 (一) 類別:繪畫(寫意畫、寫生畫)。
 (二) 規格:4開 (39.5 x 54.5公分) 紙為限。
 (三) 表現素材不限:水彩、蠟筆、粉蠟筆、彩色筆、版畫、油畫
    顏料、剪貼或綜合應用皆可。
 (四) 內容:不限,但內容以風景為題材需以南竿鄉風景為主。
 (五) 標籤自製規格如後表一聯,並以正楷寫各欄(不可潦草),貼
    在作品背面右下角。
五、送件日期:
  作品先送至參賽者就讀學校後,由學校統一於民國101年11月
  8日以前將作品送達-南竿鄉公所 (馬祖南竿清水村132號)。
  社會組參賽作品請於民國101年11月8日以前(郵戳為憑)將作
  品送達或寄至南竿鄉公所 (馬祖南竿清水村132號),聯絡人:
  曹秀明,0836-22757轉25。
六、評選辦法:
  評選委員由專業人士組成之。
七、獎  勵:
  詳如簡章。
八、注意事項:
 (一) 參加作品如有臨摹或他人加筆均不予評選。
 (二) 作品均不退還,得獎作品著作權轉讓主辦單位,未得獎作品
    之著作權視同放棄。
 (三) 獲佳作以上之得獎作品,主辦單位有權複製或製作成各種文
    宣事務用品 (如:畫冊、光碟、網路 …… 等) 發行,得獎人
    不得異議。



 簡 章 下 載

徵集辦法 Word 檔:2012「一比高下繪畫比賽」作品徵集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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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江縣南竿鄉公所•馬祖南竿鄉清水村132號•0836-2275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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